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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大校发〔2019〕77 号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院(部)、处(办、中心)、馆、公司: 现将《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9 年 7 月 19 日 — 1 — 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2019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努 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学习优良、工作积极、能力较强的学生干 部队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我校学生工作,结合团 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的精神以及我校学生工作的具 体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开 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和骨干力量,是 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第三条 学生干部应在学校各级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循 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找准新时代发 挥青年学生骨干的先进性作用的新领域,贯彻、落实、执行学校 的各项决定,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 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引领学生奏响青春建功新时代的最强音,为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带头推进学校学联学生会组织改 — 2 — 革,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组织和带领 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 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应积极协助学校加强校风校纪的建 设,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四条 学生干部的范围 学生干部分为校级、院级和班级三个层面。 (一)校级学生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及 校学生会各分支机构的学生干部; (二)院级学生干部: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的 学生干部; (三)班级学生干部:班级团支部委员、班级班委会成员。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岗位设置 第五条 学校设置校团委学生委员岗位、校学生会及校社团 联合会。校学生会设立十四个分支机构,分别为渤海校区学生会、 大学生公寓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渤海 校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大学生新媒体中心、“海浪”团青智能 数据工作室、大学生就业联合会、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会、教学 信息中心、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国旗班、大学生艺术中心、“海 之声”广播台。校级学生干部原则上可以设置下列岗位: — 3 — (一)校团委学生委员。设置团委学生副书记 3 名,其中 1 名兼任学生会主席,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 分之一; (二)校学生会。设置校学生会主席 1 名、副主席 4 名,其 中 1 名兼任校社团联合会主席,1 名兼任渤海校区学生会主席, 设置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 数不超过部门数三倍; (三)校社团联合会。设置主席 1 名、副主席 1 名,各部部 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数不超过部 门数三倍,各社团设团支部书记、社长各 1 名; (四)青年志愿者协会。设置会长 1 名,副会长 3 名,各部 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 (五)渤海校区学生会。设置主席 1 名、副主席 4 名,各部 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数不超过 部门数三倍; (六)大学生公寓学生会。设置主席 1 名、副主席 1-2 名, 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数不 超过部门数三倍; (七)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设置主席 1 名、副主席 1-3 名, 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 (八)渤海校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设置主席 1 名、副主席 1-3 名,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 — 4 — (九)大学生新媒体中心。设置主任 1 名,副主任 2-3 名, 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 (十)“海浪”团青智能数据工作室。设置主任 1 名,副主 任 2-4 名,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 (十一)大学生就业联合会。设置主席 1 名、副主席 1-3 名, 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数不 超过部门数三倍; (十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会。设置主席 1 名、副主席 1-3 名,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 数不超过部门数三倍; (十三)教学信息中心。设置主任 1 名、副主任 2-3 名,各 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数不超 过部门数三倍; (十四)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设置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 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数不 超过部门数三倍; (十五)国旗班。设置班长 1 名,副班长 1 名,指导员 1 名, 各部部长 1 名; (十六)大学生艺术中心。设置副主任 1 名,各团设立团长 1 名; (十七)“海之声”广播台。设团支部书记 1 名、台长 1 名、 副台长 1-2 名,各部部长 1 名。 — 5 — 第六条 学院设置院团委学生委员岗位、院学生会、院社团 联合会。院级学生干部岗位应参照校级学生干部岗位设置,职数 为: (一)学院团委。设置团委学生副书记 2 名,各部部长 1 名, 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数不超过部门数三 倍; (二)学院学生会。设置主席 1 名、副主席 1-3 名,各部部 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员总数不超过部 门数三倍; (三)学院社团联合会。设置主席 1 名(由院学生会副主席 兼任),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数不超过部门数的二分之一,部 员总数不超过部门数三倍,各社团设团支部书记 1 名、社长 1 名。 第七条 班级设置团支部及班委会。班级干部设置: (一)团支部委员。应设置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 织委员、宣传委员; (二)班委会委员。可设置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 艺委员、体育委员、安全委员、心理委员、权益委员; (三)团支部委员兼任班委会委员。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 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团支部、班委会委员总数不超过班级人 数的三分之一。 — 6 —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岗位职责 第八条 校团委学生委员岗位职责 (一)团委学生副书记:协助校团委老师抓好团员、团学干 部发展、教育、培养、推优等基础团组织建设管理工作,开展调 查研究工作,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根据学校党 委的要求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在思想、 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 用、定期向团委老师汇报工作,代表全体学生及时反映合理意见 及正当要求,处理各种重大事件。 (二)组织部副部长:协助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开展全校共青 团组织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及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团 校学习、组织学生骨干培训;协助校团委组织部部长开展全校各 级团组织、团干部、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的评优表彰工作;负责 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等工作。 (三)宣传部副部长:协助校团委宣传部部长开展全校团员 青年思想教育和引领工作;负责校级团学骨干理论学习;举办重 要节日、纪念日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校团委重大活动新闻宣传; 负责向团市委及学校报送日常信息。 (四)社会实践部部长:结合学校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 学安排等情况,协助校团委老师制定学校年度社会实践规划,组 织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以及工作总结、材料汇编及表彰工作等。 (五)监察部部长:在工作时间内,随时随地对任何一个部 — 7 — 门或者任一成员进行监督、询问;负责记录、监察并反映学生干 部日常工作情况,督促学生干部遵守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促使 学生组织保持高度的纪律性、组织性。 (六)素质拓展部部长:协助校团委老师做好大学生第二课 堂成绩单工作的实施,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项目的审批和发 布等工作,负责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存档。 (七)办公室主任:协助团委老师处理好团委、学生会的日 常事务,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负责学生会经营管理及团委、学 生会实物财产的保管;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协助团委老师对团委、 学生会开展活动文件的起草、整理、收发等工作;建立并管理团 委、学生会各类档案。 (八)社团管理部部长:负责督导社团团支部建设和运行情 况;督导社团活动备案情况。 第九条 校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 和学生会委员会议,领导主席团开展学生会工作;在思想、学习、 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定 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代表全体学生及时反映合理意见及正当要 求,处理各种重大事件,对学生会负责。 (二)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 两个部门的工作。 (三)体育部部长:负责组织策划学校各项体育竞赛,丰富 — 8 — 学生的课余活动、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四)文艺部部长:负责全校性的文化艺术类活动,并组织 我校学生参加校级以上文艺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我校校园文化建 设水平。 (五)学习部部长:负责掌握我校学生的学习动态,及时反 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开展互帮互 学、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组织开展相关第二课堂活动;维护学 校读书网站。 (六)外联部部长:负责学生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学生 会工作的开展寻求更多的校外支持。 第十条 校社团联合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席:主持校社团联合会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工作 计划的要求制定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 指导各校级协会开展工作; 经常向校团委汇报全校社团的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 积极争取校 外单位为我校学生社团提供支持; 对社团联合会负责。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两个部 门的工作。 (三)各部部长: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四)各社团团支部书记:主持团支部日常工作;了解掌握 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支 部各项主题团日活动;加强团结,增强团支部活力;组织开展理 论学习活动。 — 9 — (五)各社团社长:全面负责本社团的建设。制定社团活动 计划,并督促会员按计划开展活动;定期向校社团联合会汇报活 动开展情况,并将学校对社团的管理要求及时落实到社团的工作 中去;负责社团活动方案的制定、经费预算及申报;负责社团会 员的定编、报名和考核;负责建立社团档案,记载社团活动情况 等。 第十一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会长:负责协助校团委老师做好学校志愿服务、社会 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负责工作总结、材料汇编及表彰工作等工作。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好各部门相关工作。 (三)各部部长: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渤海校区分会委员岗位职责 参照校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在学生会领导下,开展渤海校 区学生会工作。渤海校区学生会公益部部长由渤海校区学生会副 主席兼任。 公益部部长:负责渤海校区食堂学生就餐秩序维护、档口卫 生监督、检查和渤海校区经营单位饮食及餐饮监督等工作;进行 学生饮食服务满意状况调查,了解和掌握学生饮食服务需求动 态,并定期向渤海校区管委会办公室汇报工作。 第十三条 大学生公寓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席:主持公寓学生会的工作,根据学生处的要求, 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做好上传下达的衔接;了解学生干部的思 — 10 — 想动态,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带动各部门成员完成各项相关 工作,积极促进和谐公寓建设。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两个部 门工作。 (三)网络化办公室主任:负责例会和活动的安排与通知; 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负责公寓学生会各项活动总结的撰 写;保管学生会物品、档案、文件和相关材料;负责办公室的日 常管理。维护、管理公寓学生会微信平台信息;推送公寓发布与 学生生活相关的各项工作推进信息等;及时上报或反馈住公寓学 生咨询、反映的各项问题;协助公寓学生会其他工作。 (四)楼管部部长:详细掌握寝室卫生与安全的检查标准; 定期安排检查卫生或违规器具,确保公寓学生的生活、学习环境 与人身财产安全;协助进行公寓内设施缺损的核查工作。 (五)维权部部长:维护公寓学生的权益,针对学生反映的 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商讨解决措施;不定期举行 安全巡查活动;对公寓学生进行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 的宣传教育。 (六)文体部部长:策划并开展具有创新性、多样性、趣味 性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公寓生活。 (七)宣传部部长:宣传学校及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宣传 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公寓学生的优秀事迹;宣传 公寓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 11 — (八)外联部部长:加强与各学院学生会及社会的联系;展 示公寓学生会的风采,提高公寓学生会的影响力,并寻求公寓学 生活动社会支持。 第十四条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席:全面主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根据学生工 作处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领导和监督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工作;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 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向学生工作处汇 报工作,代表全体学生及时反映合理意见及正当要求,对大学生 自律委员会负责。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两个部 门的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部门检查结果的整理和反馈;负 责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等内部事务。 (四)宣传部部长:负责活动的宣传、策划、新闻稿件的撰 写和自律委微信平台的新闻推送及后台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五)督导部部长:负责学风督导工作和学生遵守文明公约 情况的检查等工作,渤海校区一年级学生晚自习检查工作。 (六)自律部部长:负责学生日常课堂出勤情况,渤海校区 一年级学生早操检查工作。 (七)生活部部长:负责黄、渤海校区学生宿舍安全、卫生 情况的检查工作。 — 12 — (八)助学服务部部长:负责学生助学服务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渤海校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 参照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在学生工作处指导 下,开展渤海校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 第十六条 大学生新媒体中心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协助党委宣传部统筹新媒体中心各项工作。制 定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加强中心团队建设, 及时了解中心成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好中心成员 完成相关工作。 (二)副主任: 协助主任开展相关工作,并具体指导 3-4 个部 门。 (三)组织策划部部长: 协助党委宣传部开展学校官方新媒 体平台的日常选题与策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关活动。 (四)新闻采编部部长:协助党委宣传部完成学校官方新媒 体平台日常新闻的采写与编辑。 (五)微信运营维护部部长:协助党委宣传部开展对学校官 方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与维护。 (六)微博运营维护部部长:协助党委宣传部开展对学校官 方微博的运营与维护。 (七)摄影摄像部部长:协助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完 成有关会议、活动影像的采编工作。 (八)舆情监测部部长:协助党委宣传部运用软件对互联网 — 13 — 上学校相关舆情进行监测。 (九)校报编辑部部长:协助党委宣传部完成每月校报各版 面内容的收集、整理与排版工作,负责校报的发放工作。 (十)信息技术保障部部长:协助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完成学 校网络信息相关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信息化教学服务部部长:协助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完 成学校多媒体技术服务支持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海浪”团青智能数据工作室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协助校团委统筹校团委新媒体各项工作。制定 和实施团青智能数据工作室工作计划,做好上传下达;了解团青 智能数据工作室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团队建设工作,协调各部 门工作分工,完成相关工作。 (二)副主任: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分别具体指导 三至四 个部门。 (三)微信运营维护部部长:负责校团委微信公众号的运营 与维护,接收后台反馈,及时上报问题。 (四)抖音视频制作部部长:负责抖音运营维护及各新媒体 平台内容的视频制作、校团委视频网课和各主题视频的录制、编 辑。 (五)微博运营维护部部长:负责大连海洋大学团委官方微 博的运营与维护。 (六)官网运营维护部部长:负责大连海洋大学共青团在线 — 14 — 网站的运营和维护。 (七)团情数据调研部部长:对学生思想、兴趣爱好等相关 情况进行调研,数据收集,通过运用大数据,了解学生们的日常 学习情况等。 (八)团学政策研究部部长:研究上级党组织相关政策,对 学生思想动态观察、对舆情动态反馈、协助校团委老师开展全校 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和引领工作。 (九)微课编辑部部长:负责收集上级团组织相关材料,编 辑共青团线上微课堂内容。 (十)图像设计部部长:负责各新媒体平台内容的图片绘制 校团委各活动海报、宣传等图片制作。 第十八条 大学生就业联合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席:主持大学生就业联合会全面工作。根据招生就 业处要求,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和监督各 部工作;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其他学生干部,并起 到模范到头作用;定期向招生就业处汇报联合会建设和活动开展 情况,对大学生就业联合会负责。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两个部 门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好联合会的日常 事务,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协调各部工作;组织例会,做好 会议记录;负责联合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 — 15 — (四)学籍与档案事务部部长:协助开展学生档案的收集整 理,学籍信息与图像采集,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信 息处理与归档等工作。 (五)组织宣传部部长:协助开展联合会组织建设,及学生 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招生信息宣传及线上线下相关活动。 (六)就业市场部部长:参与校园就业市场建设工作;协助 招生就业处开展就业信息搜集、整理工作;校园各类招聘活动的 组织、服务工作;就业政策、信息的发布工作。 (七)新闻宣传中心主任:协助做好就业信息网的更新及维 护、就业政策宣传、就业信息发布的工作;新闻稿件撰写、宣传 海报制作等宣传工作。 (八)媒体运营部部长:协助做好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平台的 更新及维护工作、新闻会议影像拍摄、活动音频视频剪辑等工作。 第十九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席: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会全面工作。根据创 新创业学院要求,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和 监督各部工作;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其他学生干部, 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向创新创业学院汇报联合会建设和活 动情况,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会负责。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一至两个部 门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好联合会的日常 — 16 — 事物,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协调各部工作;负责会议组织, 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等内部事务;负 责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创新创业活动的组 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宣传部部长:负责创新创业联合会各项宣传工作;通过 多种途径向全校学生宣传创新创业活动开展和相关政策;协助做 好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大海大创新创业微信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 作。 (五)记者团团长:负责创新创业活动的宣传、策划、新闻 稿件的撰写等工作记者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的采访、 宣传报道工作。创新创业联合会会刊及创新创业成果宣传资料编 辑与校对工作。 (六)竞赛部部长:协助创新创业学院做好各类竞赛的组织 与实施工作;协助创新创业学院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 立项、中期检查、验收工作。 (七)项目部部长:协助创新创业学院做好创新创业基地入 驻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类活动,收集、发 布创业政策及信息,为创业学生提供服务;负责“创业之星”优秀 创业团队年度评选、表彰工作;维护基地设备和成果展展品。 (八)外联部部长:负责创新创业联合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为创新创业联合会工作的开展寻求更多的校外支持;负责“创新 创业大讲堂”的规划、统筹及运行。 — 17 — 第二十条 教学信息中心教学信息员岗位职责 (一)教学信息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教学信息中心工作。定 期向分管副校长和教学质量处汇报工作,领导和监督教学信息中 心各部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定教学信息中心工作计划, 定期召开全校教学信息员会议,对教学信息中心负责。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不在时受主任委托 执行主任职权,并具体指导一至两个部门的工作,完成主任交办 的其他工作并定期向主任汇报分管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排值班,组织例会、 活动签到,做会议记录,对各项活动进行考勤,统计工作量,组 织评优考核;负责教学信息中心的官方邮箱、信箱的管理和维护, 教学信息中心办公室的日常使用;撰写各类活动策划;负责领导 老师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信息部部长:负责教学信息反馈工作。组织发放《大 连海洋大学教学信息反馈表》,开展网上调查问卷,负责教学信 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对学校或学院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教学评价、教师队伍等工作及时提出意见 和建议,定期总结教学信息反馈;负责各学院教学信息组的日常 管理。 (五)保障部部长:负责教学信息中心的财务和日常内务管 理,各类文件材料(含信息反馈材料、活动通知、会议签到、会 议记录、各类申请证明、报名表等)的档案保存;各类物资采购; — 18 — 牵头负责接发校车,各类申请、证明的开具;协助信息部打印、 发放及回收信息反馈表等。 (六)宣传部部长:负责教学信息中心的新闻、报道、宣传 稿等各类文字的编写,设计各类宣传活动文案;负责教学信息中 心的微信公众平台运营(内容设计、图文编排等) 。 (七)技术部部长:负责教学信息中心美术设计及技术相关 工作。负责板报绘画,宣传海报、喷绘设计,摄影摄像,音频视 频剪辑、设备控制,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制作PPT以及其他有关 工作。 (八)联络部部长:负责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与校内各组织及 外校有关学生组织沟通联络;拉取赞助;培训礼仪、维稳人员, 组织素质拓展、联欢会等团建活动;协助信息部加强与各学院教 学信息组的沟通协调;加强教学信息中心内外组织协调。 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全面主持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工作。根据校团 委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领导和监督大 学生科技活动中心各部门工作;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 心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向校团委汇报 工作,对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负责。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并具体指导相关部门工 作。 (三)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整理我校科技竞赛的材料,形 — 19 — 成书面资料;负责记录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成员例会等日常管理 工作。 (四)项目研发部部长:负责提供有关大学生科技创新的资 料,并且带领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成员进行研究发明。 (五)媒体部部长:负责校内科技活动的宣传,及时对各活 动进行报道;负责每项活动的照片及视频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 国旗班 (一)班长:主持国旗班的全面工作。负责安排升、降旗仪 式以及班内成员进行日常训练;负责大型校内活动的安保;在外 出席相关活动,保持大连海洋大学优良形象,对国旗班负责。 (二)班委: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大学生艺术中心委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全面主持大学生艺术中心工作。根据校团委的 要求,制定和实施大学生艺术中心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领 导和监督大学生艺术中心各艺术团体工作;在思想、学习、工作 和生活上关心帮助其他学生干部,并起到规范带头作用;定期向 校团委汇报工作,对大学生艺术中心负责。 (二)“海洋之声”合唱团团长:负责合唱团招新、宣传、 表演等团内全面工作。 (三)“海洋之梦”舞蹈团团长:负责舞蹈团招新、宣传、 表演等团内全面工作。 (四)“海洋骄子”器乐团团长:负责器乐团招新、宣传、 — 20 — 表演等团内全面工作。 (五)“红鹰”话剧团团长:负责话剧团招新、宣传、表演 等团内全面工作。 (六)“海洋之心”手风琴大乐团团长:负责手风琴大乐团 招新、宣传、表演等团内全面工作。 (七)“笑海”相声社社长:负责相声社招新、宣传、表演 等团内全面工作。 第二十四条 “海之声”广播台干部岗位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主持团支部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团员的 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支部各项 主题团日活动;加强团结,增强团支部活力;组织开展理论学习 活动。 (二)台长:主持广播台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 要求制定广播台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经常向校 团委汇报广播台的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积极争取校外单位为广 播台提供支持;对学校广播台负责。 (三)副台长:协助台长开展工作。 (四)各部部长: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院团委岗位职责 参照校团委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 学院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 参照校学生会委员岗位职责。 — 21 — 第二十七条 团支部委员岗位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团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主 持团支部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 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支部各项主题团日活动;做好本团支 部的“推优”工作;抓好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团结,增强团 支部活力;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 (二)团支部副书记:负责协助团支部书记抓好团的思想建 设和组织建设; 组织安排好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 心健康又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活动。 (三)组织委员:负责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 展新团员的意见;了解团员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开展团员 思想教育活动;负责团小组的划分,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 生活;做好团员统计,按时收缴团费。 (四)宣传委员:制定和提出理论学习计划和建议,开展理 论学习活动; 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 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指示,围绕工 作中心,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做好支部的信息上报和活动宣传报 道工作。 第二十八条 班委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班长:全面负责班级工作并主持班委会工作,在辅导 员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当好辅导员的助手和联系学生的纽 带,定期召开班委会研究安排班级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 — 22 — 开展情况;掌握全班学生的思想、学习、纪律等情况并做好相应 工作;及时向辅导员请示汇报工作,如实反映班级学生思想、学 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贯彻学校的工作意见;以身 作则,团结学生,协调班委之间的工作。 (二)学习委员:负责掌握全班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向老师 提出教改意见;组织各项班级学习活动;公正客观地做好本班上 课的考勤工作。 (三)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支管理工作,每学期向班级 公布一次;关心班级学生的日常生活,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们对 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班级宿舍的卫生检查、达标及文明 宿舍创建工作。 (四)文艺委员:负责本班级文艺活动的开展,努力丰富班 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并积极组织本班级学生参加校、学院组 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五)体育委员:负责本班级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 育锻炼意识,努力丰富班级学生的课余生活,并积极组织本班学 生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 (六)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的安全教育和信息工作。组织开 展校规校纪和安全知识学习活动;经常对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 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 报工作。 (七)心理委员:协助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心灵健 — 23 — 康成长;关心、关注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与 老师沟通,进而解决问题。 (八)权益委员:以维护班级同学正当合法权益为宗旨,积 极配合学校后勤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 题。 第二十九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关系 校学生会、院学生会的学生干部均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学生 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同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班级 团支部、班委会分别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 接受辅导员的工作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在班级内相互协调,共 同开展工作。 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渤海校区学生会、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海浪”新媒体工 作室、大学生艺术中心、“海之声”广播台在校学生会领导和校 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大学生新媒体中心在校学生会领导和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办 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大学生公寓学生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渤海校区大学生自 律委员会在校学生会领导和学生工作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大学生就业联合会在校学生会领导和招生就业处指导下开 展工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会在校学生会领导和创新创业学院指 — 24 — 导下开展工作。 教学信息中心在校学生会领导和教学质量处指导下开展工 作。 渤海校区学生会公益部在校学生会领导和渤海校区管委会 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产生 第三十条 学生干部原则上以学生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每年 改选一次。候选人以自荐和组织推荐并经考查合格后产生;各学 生组织于每年暑假前完成主席团换届,由校团委统一组织民主测 评,其余岗位在新学年开始后一个月内完成换届。 第三十一条 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拥护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 (二)带头遵守校规校纪,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上一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学年无重修; (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奉献 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五)能够关心、团结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 上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发挥桥梁纽带作 用; — 25 — (六)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完成岗位要求 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第三十二条 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及程序: (一)学生干部的产生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班级学生干部主要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报学院团委、学生会审批; (三)学院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学院团委书记或 辅导员推荐,通过团、学代会民主选举或公开竞聘等方式产生, 报校团委审批,报校学生会备案; (四)校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通过团、 学代会民主选举或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由校团委等部门考核,报 学校党委审批; (五)校、学院级学生干部任职前需在各自工作范围内进行 公示。 第五章 学生干部的培养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干部要经团校培训后方可上岗;校级学生 组织的学生干部、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以上干部均需由校级团校培 训,结业后方可正式上岗。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含部长)以 下干部、社团干部、班级干部需经过学院级团校培训,结业后方 可正式上岗。 — 26 — 第三十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每学期都要对学生干部 开展在岗培训;在岗培训可以依托专题会议、讲座、集体研讨等 多种形式开展。 第三十五条 学生干部实行任期制,学生干部每届任期一年; 由各级团委在学生干部上岗时组织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 登记表》,在岗任期满一年可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履历 表》,并由校团委及各指导部门发放《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聘 书》;由各团委负责将《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履历表》、学生 干部考核结果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六条 学生干部可在任期内提出离职,离职应填写《大 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离职申请表》,校级学生干部经校团委及各 指导部门批准、院级学生干部经学院团委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六章 学生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七条 学校、学院成立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校级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校团委牵 头,成员包括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教学质量 处和各学院领导;学院和班级学生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各学院主 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团委书记、辅导员。 第三十八条 学生干部考核内容可分为德、能、勤、绩四个 方面。德:考核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以及总体素质; 能:考核学生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勤:考核学生干部的工 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绩: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实绩以及在学生当 — 27 — 中的威信。 第三十九条 学生干部的考核方式包括试用期考核、学期考 核、学年考核以及临时考核。 第四十条 试用期考核。新任的学生干部实行 30 天试用期, 试用期满,由所在团委负责组织开展试用期考核,对不合格者免 去其职务,试用期经历不算做学生干部经历以及相关证明。 第四十一条 学期考核。学生干部在岗位任职满一学期后, 由所在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学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 不合格,对不合格者给予解除职务处理。 第四十二条 学年考核。学生干部在岗位任职满一年后,由 所在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学年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不 合格;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可在下一聘期竞聘副主席及以上岗位;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继续参加学生干部岗位竞聘。 第四十三条 临时考核。各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时 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不合格者给予解除职务处 理。临时考核的启动及考核结果需报校团委审批。 第四十四条 各级团委应及时开展学生干部考核,并负责将 考核结果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汇总全校学生干部考核情况面向全 校公示。 第四十五条 考核结果作为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及评先、推优 的重要依据。一学年两次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含“合格”) 方可参评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 28 — 候选人应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担任(或推荐 担任)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的,应予以解聘或劝其辞职: (一)前一学期有不及格课程; (二)学年综合测评达不到班级前 50% 者; (三)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四)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道德水平和个人修养低下,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六)经考核不合格者。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9 — 大连海洋大学学校办公室 — 30 — 2019 年 7 月 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