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都市农业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实验教学中心食品安全生物检测室管理制度.pdf
北京农学院都市农业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实验教学中心食品安全生 物检测室管理制度 本实验室是进行生物大分子提取、体外扩增、电泳和有害微生物检测的场所,所有进入 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如下规则: 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 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要严 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及设备使用记录。 2.实验过程中必须穿着实验服。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 应戴好防护手套。实验室工作专用手套,在工作完成或中止后应消毒、摘掉并安全处置。 3. 严禁带电作业。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 4. 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起研磨。 5.实验过程中不得使用溴化乙锭等强致癌物,核酸染色采用银染,蛋白质电泳采用银染或 考染。如果进行基因的溴化乙锭染色,实验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能进行实验操作。 6.配制有毒挥发性溶液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室内也必须打开排风扇。 7.实验室产生的工作废液及有毒有害物质,应在安全负责人的指导下妥善处理。 8.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 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9. 实验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烧水、取暖。 10. 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如发生意外事故, 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和报警。 11.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工 作结束后,清理工作过的台面及区域, 保持整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 12. 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 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