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工程管理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pdf
202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 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土木工程与工程管理相关经济、管理、 法律和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应用所学工程及管理经 济知识并熟练运用现代计算机软件工具进行项目全局分析和优化的 能力,能够在土木工程领域从事工程决策和全过程工程管理等方面工 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工程管理相关经济、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的基 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解决工程管理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 般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综合运用管理科学、信息技术和方法以及法律法规等开展 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工程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与规程; 4.了解工程管理的发展动态和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方法、新知 识; 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满足工程管理领域 的工作需求; 6.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坚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环境保护意识, 能够自觉践行工程管理活动可持续发展理念;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本科专业的水平要求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 14 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 70 学分 及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工程管理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 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 予条件,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条例》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 行规定》的要求,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1B0046 课程 类别 必 设 课 程 序 号 课程 代码 1 03708 2 03709 3 10993 4 13683 5 6 7 8 9 (国家代码 120103) 学 分 考核 方式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6 笔试 管理学原理(中级) 6 笔试 13634 工程合同管理 5 笔试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4 笔试 02383 管理信息系统(实践) 1 实践 10633 工程造价管理 6 笔试 13648 工程项目管理 5 笔试 13649 工程项目管理(实践) 1 实践 13620 工程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4 笔试 课程名称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 数理统计) 说明 必考课程 9 门, 共 44 学分 选 设 课 程 10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11 04624 工程经济学 4 笔试 12 01854 工程质量管理 5 笔试 13 05063 项目时间管理 4 笔试 14 05065 项目管理法规 6 笔试 15 05067 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5 实践 16 41730 项目管理软技术 5 笔试 17 12375 工程管理(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选考不少于 5 门 课程,学分不少于 26 学分 备注:⑴本专业考试计划不再设置日语㈡(00016) 、俄语㈡(00017) ,可用英语专业(专 升本)中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俄语)(00839)的合格成绩替代英语(专升本) (13000) ;⑵ 不考外语者不得申请学位。 五、考核方式说明 1. 本专业所列笔试课程,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 分,60 分为及格。实践课程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2.毕业论文要求:考生须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 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在主考学校指导下进行, 须由考生独立完成。经主考学校审核并答辩后,按优、良、及格、不 及格四级制评定成绩。 六、新旧专业考试计划执行期课程顶替规定 旧执行期课程 序 号 课程 代码 00015 1 00016 新执行期课程 学 分 课程名称 英语(二) 3 日语(二) 选 俄语(二) 1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顶替关系 14 14 任意 1 门 顶1门 00017 14 06087 工程项目管理 5 13648 工程项目管理 5 1 门顶 1 门 96088 工程项目管理(实践) 1 13649 工程项目管理(实践) 1 1 门顶 1 门 3 04621 工程合同管理 5 13634 工程合同管理 5 1 门顶 1 门 4 12155 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 4 13620 工程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4 1 门顶 1 门 2 00067 5 03142 03143 财务管理学 互联网及其应用 互联网及其应用(实践) 2 选 1 6 4 1 13683 管理学原理(中级) 6 任意 1 门 顶1门 七、其他必要说明 1.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 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2.实践类课程的考试说明以主考学校当次考试在北京教育考试 院网站(www.bjeea.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未来教材或考试大纲的变化,以每年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bjeea.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工程技术、工程经济、管理学、 工程建设法规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