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海洋与环境学院2022届推免研究生素质发展能力项目加分细则.pdf
海洋与环境学院2022届推免研究生素质发展能力项目加分细则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力 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洋与环境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中有关综合素质发展能力项目的加分办法。 项目 类别 道德品质(4分) 加分细则 符合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条件道德品质要求的加4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2分) 具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的加2分 2分封顶 志愿服务(1分) 具有国家级赛事(活动)志愿服务经历加1分,具有天津市级赛事(活动)志愿服务经历加0.8分,具有其它志愿服务经历的 加0.5分。 1分封顶 个人基础 素质(10 分) 社会工作(1分) 体育艺术文化修养(1分) 实习经历(1分) 论文发表 热心服务师生,在班级当中担任学生干部,经辅导员认定工作合格者:班长1分、团支书1分、副班长0.8分、学习委员0.8分 、其他班委0.6分、宿舍长(或网格员)0.4分,不合格者酌情减分; 在校、院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团学组织指导教师认定工作合格者:第一负责人计1分、其他学生干部计0.7分、 干事计0.5分,不合格者酌情减分。 在学生党支部中担任支部委员,经所在党支部书记认定工作合格者:任期3-6个月的计0.6分、任期6-12个月的计1分,不合 格者酌情减分; 荣获五好党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良学风集体、先进集体、优秀宿舍等荣誉称号的团体,获奖团体成员:院级0.5分/人 、校级0.7分/人、市级1分/人; 荣获优秀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团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按照院级、校级、市级依次计0.5分/人、0.7分/人、 1分/人。 参加校、院组织的体育活动和赛事。(参加:院级0.1分/项、校级0.2分/项、市级0.3分/项、国家级0.4分/项;参加并获 奖:院级0.3分/项、校级0.4分/项、市级0.5分/项、国家级0.7分/项); 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和竞赛。(参加:院级0.1分/项、校级0.2分/项、市级0.3分/项、国家级0.4分/项;参加并获奖:院 级0.3分/项、校级0.4分/项、市级0.5分/项、国家级0.7分/项)。 具有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加1分; 参与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企业单位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一周(5天)及以上者,完成0.1分/次。 专利成果 A级 (三大赛) A级其它赛事 B级竞赛 C级竞赛 1分封顶 1分封顶 1分封顶 在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相关论文第一作者加1.2分,第n作者按照原分值的1/n给予计分; 见刊(核心期刊参照当年核心期刊目录) 发表SCI(一区、二区)本学科相关论文第一作者加1.8分,发表SCI(三区、四区)、EI本学科相关论文第一作者加1.2分, 第n作者按照原分值的1/n给予计分。 见刊(含在线发表) 普通期刊、会议论文第一作者加0.4分,第n作者按照原分值的1/n给予计分。 个人发展 素质(10 分) 备注 依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办法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 授权发明专利2分/项、实用新型专利1分/项、开发软件1分/篇(项、套)。 获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加5、3、1.6分,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 获市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1.5、1.2、1分。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 获国家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5、3、1.6分,获市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1.5、1.2、1分。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 获国家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5、3、1.6分,获市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1.5、1.2、1分。 创业计划竞赛 参照获奖当年学校学科 获国家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4.8、2.8、1.4分,获市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1.3、1.0、0.8分。 竞赛认定级别汇总表 参照获奖当年学校学科 获国家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4.5、2.5、1.3分,获市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1.2、0.9、0.7分。 竞赛认定级别汇总表 其他各类学科竞赛(国 通过学院组织参赛的获国家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2.5、2、1分,获市级一等及以上、二等、三等分别加0.9、 0.7、0.5分。 赛、市赛) 见刊(含在线发表) 每项发明专利中排名1、2、3作者分别加2、1.5、1分;每项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作者加1分;每项开发软件第一作者加1分 。 排名第1乘以系数1,排名第2及以下乘以系数0.5,同一队伍 以最高项加分,不得累加。 排名第1乘以系数1,排名第2及以下乘以系数0.5,同一队伍 以最高项加分,不得累加。 排名第1乘以系数1,排名第2及以下乘以系数0.5,同一队伍 以最高项加分,不得累加。 排名第1乘以系数1,排名第2及以下乘以系数0.5,同一队伍 以最高项加分,不得累加。 排名第1乘以系数1,排名第2及以下乘以系数0.5,同一队伍 以最高项加分,不得累加。 排名第1乘以系数1,排名第2及以下乘以系数0.5,同一队伍 以最高项加分,不得累加。 科研创新活动(大创等) 国家级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立项并按规定时间结题加1.5分,市级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立项人立项并按规定时间结题加1分,校 排名第1乘以系数1,排名第2及以下乘以系数0.5,同一队伍 级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立项人立项并按规定时间结题加0.5分。 以最高项加分,不得累加。 创业及英语、计算机能力 进行创业活动,注册公司并实际运营加0.2分; 顺利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级0.3分、六级0.6分;计算机二级0.3分、三级0.6分 、四级0.8分。) 其他 上述未列出的获奖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荣誉称号可提出申请,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分情况。 备注:个人基础素质成绩和个人发展素质成绩均按10分制计,其各项加分分值不得超过该类别总分值(10分);地方赛区按省部级认定,以获奖证书或官网公布为加分依据;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的本着就高原则得分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