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pdf
2023 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2023 级研究生新生: 欢迎进入西北政法大学学习!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实行“网上迎新” 和“现场报到”两个阶段,请新生务必关注“西北政法大学智慧迎新”微 信公众平台, “网上迎新”具体时间、流程及相关通知将通过该微信公众平 台和“西北政法大学智慧迎新平台”网站(http://welcome.nwupl.edu.cn) 及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 grs.nwupl.edu.cn/)等途径发布。为帮助新生 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23 年 9 月 3 日(星期日) 。提前来校者,请自行解决住宿等相关事宜。 二、报到地点 1.以下学院、专业的新生在雁塔校区报到(西安市长安南路 300 号) 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公安学院、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新 闻与传播专业、非全日制硕士教育中心法律(法学) 、法律(非法学)专业, 全体博士新生。 2.以下学院、专业的新生在长安校区报到(西安市西长安街 558 号)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 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传播学、网络政治传 播学、广播电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教育中心社会工作、审计、公共管理、 英语笔译、广播电视专业。 三、携带证件和材料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应届本科毕业的硕士新生,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凡未取得本科 学历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3.应届硕士毕业的博士新生,需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和硕士学位证书 原件。凡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4.转党(团)组织关系相关材料(详见研究生院主页调档及党团组织关 系转接事宜的通知) 。 5.户口迁移相关材料(详细要求见第六项)。 四、学费和住宿费 收费方式及明细见《新生交费须知》 。报到时交清第一学年费用之后, 方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可以自带床上用品,学校也将提供质量合格 的床上用品供学生自愿购买(可在学校“智慧迎新”平台提前订购,也可 以现场报到时选购) 。在长安校区报到的新生床上用品选购点在长安校区学 生公寓区 5 号楼前,在雁塔校区报到的新生床上用品选购点在雁塔校区 3 号公寓楼前。严禁学生将“无标识、无厂名厂址、无质量证明”的三无产 品带入学生公寓。 五、档案转入 1 非全日制新生以及全日制定向就业新生无需调档。入学报到前,全日 制非定向就业的新生均应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相关录取学院。邮 寄要求及地址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六、户口迁移 1.新生迁移户口关系采取自愿原则。开学时可交资料集体办理,入学后 亦可随时单独办理。 2.迁户口新生报到时需给保卫处户籍室提交以下材料: 生源地 需提交材料 陕西省 外学生 1.交本人《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出生地和籍贯要具体到三级行政区划 (省、市、区或县)。 3.户口迁移地址: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 南路 88 号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长 安区西长安街 558 号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省 内学生 1.录取通知书复 印件一份。 2.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一份。 3. 白 底 彩 色 一 寸 照片 2 张。 1.省内为居民户口的学生,交《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 4. 学 生 本 人 户 口 页标注个人血型 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2.省内为集体户口的学生,交本人《集体户口登记卡》。 和身高。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新生应当按规定日期报到,非定向就业新生人事档案未调入我校 者、定向就业新生未提交定向协议书者,不准办理现场报到手续。 2.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有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并 在规定的报到日期之前向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交书面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材 料,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推迟报到。 3.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来校路线 雁塔校区来校路线: 火车:乘坐火车到达西安火车站后,南广场出站,乘坐 616 路或 K616 路公交车,至政法大学公交站下车。 高铁:乘坐高铁到达西安北站后,直接乘坐地铁 2 号线从北客站(始 发站)上至纬一街站下,沿长安南路向南步行 600 米。 飞机:乘坐飞机到达咸阳国际机场后,乘坐终点站为“南稍门西安宾馆” 的机场大巴至终点站下车,后乘坐地铁 2 号线从南稍门站上至纬一街站下, 沿长安南路向南步行约 600 米。 长安校区来校路线: 火车:乘坐火车到达西安火车站后,南广场出站,乘坐 616 路或 K616 路公交车,至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公交站下车。 高铁:乘坐高铁到达西安北站后,直接乘坐地铁 2 号线从北客站(始 发站)上至航天城站下,在长安街十字公交站乘坐 616 路/K616 路/728 路/733 路至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公交站下车。 飞机:乘坐飞机到达咸阳国际机场后,乘坐终点站为“吉源国际酒店” 2 的机场大巴,终点站即为学校正对面。 九.咨询电话 1.研招办 029-85385134 ; 2.奖助贷问题咨询研工部 029-85388840; 3.交费问题咨询财务处会计一科 029-88182304、 资金科 029-88182305; 4.户口迁移请咨询保卫处户籍室。雁塔校区:029-85385974,长安校 区:029-88182389; 5. 住 宿 事 宜 请 咨 询 学 生 公 寓 管 理 科 。 雁 塔 校 区 公 寓 管 理 科 : 029-85385292,长安校区公寓管理科:029-88182872。 3 新生交费须知 一、交费方式 新生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交费。 1.关注“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缴 费平台”,选择“微信端缴费入口”或“支付宝缴费” 。用户名“学号”,初 始登陆密码为 6 个 0 或身份证号后 6 位(末尾字母大写)。请务必在 2022 年 8 月下旬至开学前,将本人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体检费、保险费等(详 细见后附交费项目及标准表)通过“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交 纳。 2.登陆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网站 http://zfcw.nwupl.edu.cn/,选择右下角 “校园统一缴费平台”进行交费。 二、领取交费票据 新生缴费成功后缴费票据由财务处集中打印,发放至二级学院,待二 级学院通知领取,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对收据信息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交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交费标准 一、全日制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 /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000 元/学年。 学费 二、非全日制专业:20000 元/学年。 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 元/学年。 一、雁塔校区住宿标准: 带暖气:650 元/学年; 带暖气、卫生间:800 元/学年。 二、长安校区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 1-11 号宿舍楼 :1200 元/学年; 12-14 号宿舍楼 :1000 元/学年。 根据实际分配的宿舍按照住宿费用收费标准收 取,非全日制专业学生不提供住宿。 体检费 75.1 元/人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 因 2024 年度陕西省大学生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暂 医疗保险 未下发,待文件下发后按相关标准执行。 注:1.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选择交纳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交费 项目,待生源地贷款汇到学校账户时冲抵学费及住宿费,若贷款多于学费、 住宿费两者之和,多余部分将退给学生本人。 2.请各位同学于开学报到时,在支付宝 APP 首页顶部搜索“西北政法大 学”进入学校官方生活号,点击“电子校园卡”领取支付宝电子校园卡并 确认各人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各位同学便可通过支付宝付款码于学校 食堂就餐。对于领卡操作有任何疑问的同学也可关注“西北政法大学财务 处”微信公众号查看支付宝电子校园卡领卡攻略。 如遇问题可拨打学校财务处电话 029-88182304、029-88182305 咨询。 4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资助政策指南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 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 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 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 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 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 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 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 士学位的学生;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 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学 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 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6000 元,不低于 1000 元。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及利息计算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 15 年确定,最长 不超过 22 年;含五年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 本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 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30 个基点(即 LPR5Y-0.3%)。每年 12 月 21 日根据最新 LPR5Y 调整一次。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无生源地贷款政策覆盖省份 的学生到校做校园地贷款)应具备的条件,资助标准、还款期限及计收利 息的方式均可参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要求。 (二)如何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人本人须提交陈述其家庭经济情况的书面申请书及个人家庭贫困 声明(规格 A4 纸、手写、签字按手印),学生本人身份证及中国银行储蓄 卡,到校后进行申请。 三、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的补助研究生 基本生活支出的专项费用,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 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资助标准为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3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按 10 个月发 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