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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财税动态7月中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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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 、专业 、实时 G20 财税动态 (月刊) Fiscal & Taxation Advancements In G20 2019 年 7 月号 主办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 编者按 《G20 财税动态》月刊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 研究院制作,每月 1 期。本刊旨在及时、准确、客观、全 面地反映 G20 成员税制改革、税收政策及征管动态,使读 者通过动态信息的获取深刻把握 G20、乃至以 G20 为代表的 世界税收发展趋势,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税收工作。 G20 成员包括: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 利、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印度、墨 西哥、印度尼西亚、土耳其、沙特阿拉伯、阿根廷、南非 和欧盟。 目录 美 国 国税局宣布额外的大型商业和国际合规活动............................................ 1 国税局允许法国广义社会贡献和社会保障债务贡献使用外国税收抵免 1 瑞士和美国之间的条约议定书-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发布报告 .. 2 就拟议中有关与美国贸易或商业伙伴关系的规例举行公开聆讯............ 2 外国税收合作企业分配税收的最终规定.................................................... 2 美国参议院同意批准与日本修订的议定书条约........................................ 3 日 本 多边公约-日本出版的《日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条约》 ......................... 4 新的移民服务机构将执行更严格的审查程序............................................ 5 德 国 联邦委员会通过了促进租赁房屋建设的法案............................................ 5 欧盟法院的决定(增值税):联邦快递公司案例.................................... 5 欧盟法院的决定(增值税):B(案例 C-388/18)小企业特别方案; 保证金方案;营业额............................................................................................ 6 英 国 直布罗陀与英国正在进行税收协定谈判.................................................... 7 厄瓜多尔与英国签署了条约谈判联合声明................................................ 7 强制自动交换与跨境纳税安排咨询............................................................ 7 中美洲多国与英国签署贸易连续性协定.................................................... 8 意大利 公布有关日常数据的电子储存和传送的说明............................................ 8 发布关于电子发票的说明............................................................................ 9 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说明........................................................ 9 部长法令对于自动交换税务信息的部分做出了修订................................ 9 通过部长法令对意大利和美国之间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协议做出修 正.......................................................................................................................... 10 经济增长的紧急措施——企业所得税措施的一些细节.......................... 10 发布关于增值税分类制度的说明.............................................................. 12 展开专利盒制度咨询工作.......................................................................... 12 发布关于免税购物的进一步澄清.............................................................. 12 发布关于城市客运交通服务供水的说明.................................................. 13 更新税收指南.............................................................................................. 14 希腊和意大利之间的条约——通过按照条约规定计征类似的税收,希 腊最高行政法院拥有非凡的一次性社会责任.................................................. 14 加拿大 关于对员工股票期权扣除上限建议的进展.............................................. 14 韩 国 强制外籍人士认购韩国国民健康保险...................................................... 16 澳大利亚 更新全球移动员工单笔薪资...................................................................... 17 否认非居民资本利得税主要居住豁免的立法.......................................... 18 俄罗斯 在宪法报刊登受控外国企业的福利-个人所得税免税 ............................ 18 财政部解释通过俄罗斯中介提供电子服务的外国企业的增值税义务.. 19 俄罗斯中央银行降低关键利率.................................................................. 19 税务信息的自动交换开放咨询的国家名单.............................................. 19 向国会提交税法修正案草案...................................................................... 20 联邦税务局对受控外国公司对亏损公司的通知要求说明...................... 20 提议修正简化税制下个体企业家的社保缴费.......................................... 21 向国会提交增加免税儿童津贴的草稿法案.............................................. 21 向国会提交消费税修正案草案.................................................................. 21 保加利亚和俄罗斯两国之间的社会保障协议草案得到保加利亚的批准 .............................................................................................................................. 22 增值税抵扣新规生效.................................................................................. 22 财政部说明税收居留情况的居留证的影响.............................................. 22 法宪报刊登法规允许纳税人提起集体诉讼.............................................. 23 印 度 计划过渡到新的简易商品和服务税申报.................................................. 23 中国与印度之间的条约议定书生效.......................................................... 25 关于从印度出口的展品或出口促销活动货物的商品和服务税处理的澄 清.......................................................................................................................... 25 所得税上诉法庭判决:管理服务不属于技术服务费的定义范围.......... 26 延长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 27 白俄罗斯批准本国和印度之间的投资保护协议...................................... 27 所得税上诉法庭判决:通过主承包商的船只进行灌浆工作构成固定地 点常设机构.......................................................................................................... 28 土耳其 上调迟缴税款的利率.................................................................................. 29 确定预缴税款第二阶段资产重估的税率.................................................. 29 向议会提交包含各种税收措施的综合法案草案...................................... 30 移动电话的固定费用有所增加.................................................................. 31 向议会提交的包含各种税收措施的综合法案草案.................................. 31 启动纺织服装行业的免税磋商.................................................................. 32 国民议会批准 2019-2023 年的发展规划 .................................................. 32 南 非 南非税务法院就适用最惠国条款时作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规定.............. 33 发布 2019 年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 35 2019 年税收征管法修正案草案印发征求意见稿 ..................................... 36 《2019 年税率和货币金额草案和收入法修订法案》发布征求意见稿 . 37 欧 盟 欧洲委员会要求德国承认与根据其他欧盟/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法律 所设立的公司签订的损益转移协议.................................................................. 38 欧盟委员会就德国未能对农民实施增值税统一税率计划向欧洲法院对 德国提起诉讼...................................................................................................... 38 欧盟委员会继续打击意大利和塞浦路斯游艇行业的非法税收优惠...... 39 美国 国税局宣布额外的大型商业和国际合规活动 2019 年 7 月 19 日,美国国税局(IRS)大型企业与国际部(LB&I,Large Business and International division)宣布确定并选择另外六项合规活动。 IRS 声明,LB&I 正朝着基于问题的检查和合规活动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 程中,LB&I 决定哪些合规问题存在风险,需要以一个或多个处理流程的形式 作出响应,以实现合规目标。 新的六个合规行动包括: ➢ S 公司内部收益; ➢ 发 布 离 岸 自 愿 披 露 计 划 ( OVDP , Offshore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 ➢ 移居国外; ➢ 高收入非申报者; ➢ 美国领土上真正的居民所声称的可退还信用额度错误; ➢ 第 457A 条因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完成的服务而产生的递延补偿。 IRS 还发布了 LB&I 合规活动的完整列表和活动公告的完整列表。 (摘自 IRS announces additional large business and international compliance campaigns,IBFD,2019 年 7 月 22 日,由谢梁洁编译)① 国税局允许法国广义社会贡献和社会保障债务贡献使用外国税收抵免 美 国 国 税 局 发 布 了 关 于 法 国 广 义 社 会 贡 献 ( CSG , contribution socialegénéralisée)和社会保障债务贡献(CRDS,contribution au remboursement de la dettesociale)可信度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是在其题为“外国税收抵免”的网页上提供的。该网页显示最 近一次审查或更新的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 美国国税局表示,在《法国_美国社会保障协议(1987)》适用于这些税收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2_us_2.html 1 的基础上,它不会质疑 CSG 和 CRDS 支付的外国税收抵免(FTC)。这意味着 缴纳或应缴纳但未提出申请的个人纳税人可以提交修改后的税收抵免申请。 美国国税局政策的变化是美国和法国在 2019 年达成的一项新共识的结果, 该共识声明,CSG 和 CRDS 税不属于两国社会保障协议涵盖的社会税。 (摘自 IRS to allow FTCs for French CSG and CRDS,IBFD,2019 年 7 月 22 日,由谢梁洁编译)① 瑞士和美国之间的条约议定书-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发布报告 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发布了一份修订 2009 年 9 月 23 日签署的修订 《瑞士-美国所得税条约(1996)》议定书的执行报告(116-2)。报告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0 日。 修订后的议定书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获得美国参议院批准。该报告的副本 可从国会报告网站获得。 (摘自 Protocol to treaty between Switzerland and United States – US 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releases report,IBFD,2019 年 7 月 24 日,由谢梁 洁编译)② 就拟议中有关与美国贸易或商业伙伴关系的规例举行公开聆讯 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发布公告,宣布将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举行公开听证 会,讨论关于在美国境内从事贸易或商业活动的合伙企业的利益的预扣税和信 息报告的拟议条例(REG-105476-18)。 该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发表在《联邦公报》上。该通知指出,国税局 必须在 2019 年 8 月 8 日前收到将在公开听证会上讨论的演讲主题的提纲。 有关拟议条例的先前报告,请参见 2019 年 5 月 13 日《美国新闻》。 ( 摘 自 Public hearing announced for proposed regulations on partnerships engaged in US trade or business,IBFD,2019 年 7 月 24 日,由谢梁洁编译)③ 外国税收合作企业分配税收的最终规定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2_us_3.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4_us_6.html ③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4_us_1.html 2 ② 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已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RC)第 704 条发布 了 最 终 规 定 ( TD 9871 ) , 就 可 抵 扣 的 外 国 税 收 支 出 ( CFTEs , Creditable Foreign Tax Expenditures)的合伙分配提供指导。最终规定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 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最终规定对于改善现有的安全港规则的运作是必要的,该规则确定 CFTE 的分配是否被视为符合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最终的规定影响了缴纳或 应缴纳外国所得税的合伙制企业及其合伙人。 最终条例通过修订后的拟议条例(REG-100861-15),并删除临时条例 (TD 9748)(参见 2016 年 2 月 5 日《美国新闻》)。2016 年 2 月 4 日,《联 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公布了拟议和临时法规。 最终规定自 2019 年 7 月 24 日起生效,相关条例也自当日起适用。《最终 规例》被指定为财政部条例第 1.704-1 及 1.704-1T 条。 ( 摘 自 Final regulations issued on allocation by partnerships of creditable foreign taxes,IBFD,2019 年 7 月 24 日,由谢梁洁编译)① 美国参议院同意批准与日本修订的议定书条约 2019 年 7 月 17 日,美国参议院投票赞成修订两国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签署 的“美国与日本议定书”。该议定书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获得美国参议院外交 关系委员会批准。此议定书修订了美国和日本之间的现行所得税协定,使现有 条约更加符合现行的美国和日本税收协定政策。(之前的报道见 GMS Flash Alert 2019-107(2019 年 6 月 26 日)。 为什么这很重要 该议定书对可能影响国际受让人及其雇主的现有美日条约进行了若干修改。 例如,该议定书取代了现有美日条约中的利益条款,该条款通常授予纳税人居 住国的税收利息收入的专有权,但有一些例外。 此外,议定书删除了原条约中关于教师薪酬免征东道国税收的条款,修改 了《免除双重征税条款》下的资源分配条款,降低了日本居民双重征税的可能 性。 最后,该议定书取代了现有条约中的信息交流条款,其中一条新条款遵循 美国示范所得税条约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关于收入和资本的示 范税收公约的方法。 生效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4_us_2.html 3 议定书的规定将在各国交换批准文书时生效;然而,议定书生效的日期不 一定是其条款生效的日期。例如,《议定书》将对在《议定书》生效之日起第 三个月的第一天或之后就已支付或贷记的款项在源头扣缴的税款产生效力。因 此,对利息支付免征来源国税收的规定只适用于议定书生效之日起第三个月第 一天或以后支付或贷记的利息。议定书的所有其他规定将于议定书生效后一年 的 1 月 1 日起生效。因此,假设批准程序在 2019 年底前完成,该议定书将在 2020 年美国税收年度生效。 (摘自 United States - Senate Consents to Ratify Protocol Amending Treaty with Japan,KPMG,2019 年 7 月,由谢梁洁编译)① 日本 多边公约-日本出版的《日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条约》 日本财政部公布了根据多边公约(MLI,Multilateral Convention)进行修改 后的《日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所得税条约》(2013 年)的英文和日文综合文本。 日本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和 2019 年 5 月 29 日交 存了 MLI 批准书。因此,MLI 已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对日本生效,并将于 2019 年 9 月 1 日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生效。 除非综合案文另有说明,MLI 的规定将对《日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所得税 条约》(2013 年)产生影响,具体规定如下: ➢ 2020 年 1 月 1 日:对于在两个司法管辖区,从税收来源国扣缴的税款; ➢ 2020 年 3 月 1 日:上述两个司法管辖区征收的所有其他税收。 尽管如此,对于在 2019 年 9 月 1 日或之后提交给缔约国主管当局的案件, MLI 第 16 条(相互协议程序)对《日本——阿联酋所得税条约(2013 年)》 具有效力,除了在 MLI 修改之前没有资格在条约日期之前提交的案件,不考虑 案件所涉及的纳税期限。 (摘自 Multilateral Convention (MLI) – English and Japanese synthesized texts of Japan-United Arab Emirates treaty published by Japan,IBFD,2019 年 7 月 19 日,由谢梁洁编译)② ① ② https://home.kpmg/xx/en/home/insights/2019/07/flash-alert-2019-122.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9_jp_1.html 4 新的移民服务机构将执行更严格的审查程序 日本新的移民条例于 2019 年 4 月 1 日生效。新规定引入了两种新的工作签 证:特定技能工人(i)和特定技能工人(ii)。他们还通过设立移民服务局来 提升移民局的地位,以应对预计将涌入的外国工人。 新移民服务机构的整体劳动力增加到 5000 多部员工和移民局官员,后者预 计将帮助该国在 2020 年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之前加强对入境旅游和工作签证申 请的筛选。新的工作签证状态打开蓝领外籍工人的大门,与目前接受的高技能 外国人一起,解决农业、建筑、酒店、护理和造船等 14 个行业严重的劳动力短 缺问题。政府预计,未来 5 年将向 34 万名蓝领工人发放特定技能工人签证。此 外,他们预计每年将向 10 万多名技术培训生发放签证。最近政府对移民政策的 改革已经导致所有居民签证身份的入境签证申请激增。2018 年,在日外籍员工 超过 146 万人,比上年增长 14.2%。 ( 摘 自 New Immigration Services Agency , Stricter Screening Process , KPMG,2019 年 7 月,由谢梁洁编译)① 德国 联邦委员会通过了促进租赁房屋建设的法案 2019 年 6 月 28 日,联邦委员会(Bundesrat)批准了促进住房租赁建设的 法案,该法案已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获得议会下院(Bundestag)的批准。(更 多详情,请参阅 2018 年 12 月 3 日德国 1153 号新闻。) (摘自 Federal Council adopts bill on promoting construction of rental housing, 由贺越编译)② 欧盟法院的决定(增值税):联邦快递公司案例 ① ② https://home.kpmg/xx/en/home/insights/2019/07/flash-alert-2019-110.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de_20190704_0939.html 5 2019 年 7 月 10 日,欧盟法院(ECJ,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在联邦快递公司 Deutsche Niederlassung 诉 Hauptzolamt Frankfurt am Main(案例 C-26/18)中基于若干理由作出了裁决。 基于这些理由,法院(第一庭)特此规定: 欧盟增值税指令(2006/112)第 2(1)(d)条和第 30 条应解释为,当进 口货物至欧盟领土时,应该考虑该货物是否足以在一个成员国违反海关法并在 该国产生海关债务。当证明同一货物已运至另一成员国(即其最终目的地)并 在该国消费,因此应缴纳进口增值税时,该货物已进入该成员国的欧盟经济网 络。 关于总检察长对该案件的意见,见 2019 年 3 月 4 日欧盟 1 号的新闻。 随后将在《欧洲法院判例法汇编》上发表一份实质性的报告,其中载有欧 洲法院决定的细节。 ( 摘 自 ECJ decision (VAT): Federal Express Corporation Deutsche Niederlassung (Case C-26/18) – Import of goods; (risk of) entry into economic network,由贺越编译)① 欧盟法院的决定(增值税):B(案例 C-388/18)小企业特别方案;保证金方 案;营业额 2019 年 7 月 29 日,欧盟法院(ECJ,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基于若干理由,在《金融资产法》A 诉 B 案(案例 C-388/18)中作出裁决。 基于这些理由,法院(第十庭)特此规定: 欧盟增值税指令(2006/112)第 288 条第一句第 1 点中的规定解释为排除 国家立法或国家行政惯例,根据法律或国家行政惯例,小型企业可将营业额作 为适用参考。适用特殊保证金计划的应纳税企业根据本指令第 315 条计算利润 率。营业额必须根据应税人收到或将收到的所有金额(不包括增值税)计算, 无论金额的实际征税方式如何。 关于本案之前的详细信息,见 2018 年 9 月 17 日德国 1 号新闻。 随后将在《欧洲法院判例法汇编》上发表一份实质性的报告,其中载有欧 洲法院决定的细节。 (摘自 ECJ decision (VAT): B (Case C-388/18) – Special scheme for small businesses; margin scheme; turnover,由贺越编译)②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0_e2_49.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9_e2_49.html 6 英国 直布罗陀与英国正在进行税收协定谈判 根据直布罗陀政府公布的 2019 年 7 月 15 日新闻稿,直布罗陀与英国正在 进行税收协定谈判。两国都表示希望该条约能够尽快签署。进一步的发展情况 将在发生时报告。 条约文本将发布在 IBFD 税务研究平台的《条约汇编》中。 (摘自 Treaty between Gibraltar and United Kingdom – negotiations underway, IBFD,2019 年 7 月 16 日,由史良编译)① 厄瓜多尔与英国签署了条约谈判联合声明 2019 年 7 月 15 日,厄瓜多尔和英国在基多签署了一项联合声明,启动两 国税收协定谈判。进一步的发展情况将在发生时报告。 条约文本将发布在 IBFD 税务研究平台的《条约汇编》中。 (摘自 Treaty between Ecuador and United Kingdom – joint declaration on negotiations signed,IBFD,2019 年 7 月 16 日,由史良编译)② 强制自动交换与跨境纳税安排咨询 2019 年 7 月 22 日,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发起了关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 发布的理事会指令(欧盟)2018/822 的执行情况展开咨询,修订了《关于强制 自动交换与跨境纳税安排(DAC6)有关的税收领域信息的指令》。咨询期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 (摘自 Implementation of disclosable arrangements: DAC6 – consultation, IBFD,2019 年 7 月 22 日,由史良编译)③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6_uk_2.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6_uk_1.htmll ③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2_uk_1.html 7 ② 中美洲多国与英国签署贸易连续性协定 根据英国政府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发布的最新消息,哥斯达黎加、萨尔瓦 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等中美洲国家与英国签署了贸易 连续性协议。该协定尽可能复制欧盟和中美洲国家之间现有的贸易协定。更多 信息请访问英国政府网站。进一步的发展情况将在发生时报告。 (摘自 Trade continuity agreement between Central America (Costa Rica, El Salvador, Guatemala, Honduras, Nicaragua, Panama) and United Kingdom signed, IBFD,2019 年 7 月 23 日,由史良编译)① 意大利 公布有关日常数据的电子储存和传送的说明 2019 年 6 月 19 日意大利税务当局公布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日常数据的电 子存储和传输相关的第 198 号裁定。 最近经 2018 年 10 月 23 日第 119 号法令(见意大利-2,2019 年 1 月 31 日 新闻)修订的 2015 年 8 月 5 日第 127 号法令第 2(1)条规定:符合资格零售商 必须以电子方式存储和传输他们日常考虑的数据给意大利税务局,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这项义务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于 2018 财年营业 额超过 40 万欧元的零售商。 就像之前在 2009 年 11 月 5 日的 274 号决议中所述的那样,符合 1996 年 12 月 21 日第 696 号总统令第 2(oo)条的规定,暗示实际交付货物的在线销售与 远距离销售相同,除非买方要求,否则供应商没有义务签发相关发票或收据以 证明收到的对价。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根据 2019 年 5 月 10 日(详见 2019 年 5 月 22 日新闻)的法令,这类供应不必履行将相关交易数据以电子形式存储和传 输的义务,但是根据增值税法令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又必须进行增值税的注册 记录。 (摘自 Electronic storage and transmission of data on daily considerations – ② clarifications issued,IBFD,2019 年 7 月 5 日,由张宁编译)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3_uk_1.html 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05_1321.html 8 发布关于电子发票的说明 意大利税务机关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发布了第 14/E 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强制电子发票制度的相关事项。(详见 2018 年 1 月 12 日新闻、2018 年 5 月 30 日新闻和 2019 年 1 月 31 日新闻) 特别地,意大利税务当局对于供应医疗服务和辅助用品而产生的发票所适 用的特殊规则,购买发票的登记,行使对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扣除的权利 的要求,签发自用发票,从增值税仓库中移运的货物适用的反向收费机制,适 用的处罚以及印花税等方面均提供了澄清。意大利税务当局网站的问题解释板 块还提供了进一步的说明。 (摘自 Electronic invoicing – clarifications issued,IBFD,2019 年 7 月 5 日, 由张宁编译)① 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说明 意大利税务当局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发布了 2019 年第 17 号答复,对在合 并杠杆收购中,为特殊用途机构提供服务所涉及到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权 利作出了澄清。 特别地,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发布的第 6/ E 号通知以及第 C-249/17 号的法 院决定相一致的是,意大利税务当局也澄清,如果特殊目的机构或公司不是纳 税人,其唯一目的是获得其他公司的股份,而不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管理,则 不能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如增值税法第 4 条所规定,如果特殊目的机构或公 司从事经济活动,则可行使此种权利。 (摘自 Input VAT deduction – clarifications issued,IBFD,2019 年 7 月 5 日, ② 由张宁编译) 部长法令对于自动交换税务信息的部分做出了修订 2019 年 7 月 9 日在第 159 号公报上公布 2019 年 6 月 20 日部长法令。 由经济和金融部门出具的部长法令,对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布的部长法令 做出了修改,而正是上述法令对税务信息的自动交换做出了实施的规定,同时,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05_1227.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5_it_1.html 9 这也是欧盟理事会 2014 年 12 月 9 日的第 107 号指令提出的要求,当时也对 2011 年的欧盟互助指令做出了修订(详见 2016 年 1 月 5 日新闻)。做出修订的 具体内容是,将提交相关信息总体报告的截止日期延至下一年度的 6 月 30 日 (先前为 4 月 30 日)。 此外,还特别参考了经合组织税收事项财务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包含 共同申报标准实施手册等(详见 2017 年 4 月 7 日新闻)。 (摘自 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 – Ministerial Decree ① amended,IBFD,2019 年 7 月 10 日,由张宁编译) 通过部长法令对意大利和美国之间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协议做出修正 2019 年 7 月 9 日在第 159 号公报上公布 2019 年 6 月 20 日部长法令。 这次的部长法令由经济和金融部出具,对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布的部长法令 做出了修订(详见 2015 年 8 月 17 新闻)。根据 2014 年 1 月 10 日意大利和美 国之间签订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协议的 1A 条款(详细信息可以在 2014 年 1 月 15 号的新闻中看到),相关部门需要提交一些信息。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是把在与某一特定年度相关时提交信息的总报告的最后期限,推迟到了下一年 度的 6 月 30 日,而在修订之前,该时间节点为 4 月 30 日。 (摘自 FATCA agreement between Italy and United States – Ministerial Decree ② amended,IBFD,2019 年 7 月 10 日,由张宁编译) 经济增长的紧急措施——企业所得税措施的一些细节 就像之前已经报道过的那样,(详见 2019 年 7 月 1 日的新闻),议会将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第 34 号法令通过 2019 年 6 月 28 日的第 58 号法令转化为法 律,并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在第 151 号官方公报上公布。 修改后的法令为经济增长提供了紧急措施,包括有针对性的企业所得税措 施。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做出的主要修订包括如下几点: ➢ 根据修改后法律的第 1 条条款,购买于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如果同时满足卖方接受相关采购订单和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完成至少购买价格 20%的实际支付两个条件的话,适用的时间节点则 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新的有形资产的购置成本,除了汽车和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10_1202.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10_1101.html 10 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外,增加了 30%。该制度不适用于相关费用超过 250 万欧元的部分; ➢ 根据修改后法律的第 2 条条款,由于净股本增加上限的限制,对于与 未分配利润和留置用于自由处置的那部分利润相对应的应税收入,公 司可能会选择适用一个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在 2019 财年下降 1.5%,2020 财年下降 2.5%,2021 财年下降 3%,, 2022 财年下降 3.5%,之后的财政年度下降 4%。部长法令将提供具体 的实施规则。2018 年 12 月 30 日第 145 号法律(2019 年预算法)(详 见 2019 年 1 月 9 日新闻)引入的企业再投资利润适用的较低的所得税 税率已被废除; ➢ 根据修改后法律的第 3 条条款,已缴纳的市政不动产税的 50%可以在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2020、2021 财年该比例为 60%, 2022 财年为 70%,之后的财年均为 100%) ➢ 根据修改后法律的第 4 条条款,自 2019 财政年度开始,纳税人选择专 利盒制度和并且直接对符合条件的 IP 进行开发的,可以选择不向意大 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裁定申请,而是直接计算符合条件的收入,并通 过适当的文档记录形式来对这一决定阐明所有必要的信息。不过,选 择这样做的纳税人必须在进行选举的财政年度及其后的两个财政年度, 平均摊销因实施专利箱制度而引致的整体向下调整。已申请税务裁定 而尚未与意大利税务当局达成协定的纳税人,可撤回其申请,并选择 适用这项新的选择; ➢ 根据修改后法律的第 4 条条款第 2 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必须在会计 年度结束后 11 个月内(之前为 9 个月)以电子方式提交; ➢ 根据修改后法律的第 11 条条款,对于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合并或分 立的公司,商誉及其他无形和有形资产增加的账面价值被确认为税收 用途,总额不超过 500 万欧元。这一自由升级制度也适用于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生的持续经营活动。然而,该制度只适用于所有相关 公司均已经营至少 2 年,且不属于同一集团(或关联度高于 20%的关 联公司)的情况。在某些条件下,这些利益可以被重新取得; ➢ 根据修改后法律的第 16 条条款第 2 项,2018 年 10 月 23 日第 119 号法 令(经 2018 年 12 月 17 日第 136 号法律修订)引入的部分税务责任处 理程序进行了延伸。(详情请见 2019 年 7 月 12 日新闻)。 (摘自 Urgent measures for economic growth – details of corporate income tax 11 ① measures,IBFD,2019 年 7 月 15 日,由张宁编译) 发布关于增值税分类制度的说明 意大利税务机关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发布第 222 号裁定,对 2016 年 12 月 11 日第 232 号法律(2017 年预算法)引入的增值税分类制度作了进一步说明(详 见意大利 2017 年 2 月 27 日新闻和意大利 2018 年 4 月 26 日新闻)。 本次发布所涉及的情况是这样的,一家公司在 2018 年向其增值税集团(自 2019 年 1 月起生效)的第三方和相关实体提供服务。根据公司间服务协议,从 下一个公历年 1 月开始,在一个公历年期间提供的所有服务都应开具年度发票, 因为在该日期之前无法获取用于计算所有应付补偿的全部相关信息。 意大利税务当局确认,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增值税法案第 70 条第 5 款第 (4)项的规定,母公司不需要在 2019 年为提供给属于其增值税集团的相关实 体的服务开具发票。 (摘自 VAT grouping regime – clarifications issued,IBFD,2019 年 7 月 22 日,由张宁编译)② 展开专利盒制度咨询工作 意大利税务当局就实施 2019 年 4 月 30 日第 34 号法令引入的专利盒制度修 正案的规则草案发起了公众咨询,该法令经由 2019 年 6 月 28 日第 58 号法令修 订并正式转为法律(详见 2019 年 7 月 15 日新闻)。 如果公众对于上述事项存在意见,可以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前提交电子邮 件,地址是 dc.gc. accordi@agenziaentrate.org。更多详情可以在意大利税务机关 的网站中找到。 (摘自 Patent box regime – consultation launched,IBFD,2019 年 7 月 22 日, 由张宁编译)③ 发布关于免税购物的进一步说明 2019 年 7 月 10 日意大利税务机发布了第 65/E 号决议,该决议在最近 2019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5_it_1.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22_0821.html ③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22_0814.html 12 ② 年 6 月 11 日发布的第 58/E 号决议(详见 2019 年 7 月 4 日新闻)的基础上,进 一步澄清了关于正确发行免税购物相关的信用票据的问题。 继 2016 年 10 月 22 日第 193 号法令修订后,已被 2016 年 12 月 1 日第 225 号法令和 2017 年 12 月 27 日第 205 号法令(2018 年预算法)(详见 2017 年 1 月 6 日新闻和 2018 年 1 月 12 日新闻)转为法律的规定是,在旅客的个人行李 中携带超过 154.94 欧元的货物,通过自用或者家用的方式将货物运往第三国的 应税人员,必须通过“出口退税在线”系统开具电子发票。 意大利税务机关明确表示,对于增值税零税率产品,如果供应商没有收到 加盖公章并经过处理的发票,则供应商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法案第 38 条第 4 款第(1)项),并且供应商必须通过 OTELLO 2.0.系统做出相应的调整。在其他 情况下,只要满足所有要求,增值税会通过供应商直接退还给旅行者。供应商 有权收回增值税,并必须在增值税分类账(增值税法案第 38 条第 4 款第 2 款) 中记录相应金额的调整说明。意大利税务机关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无 需通过上述系统出具调整说明,只要供应商能够提供足够的文件证据证明其有 权做出调整即可(参见意大利最高法院 2014 年第 8535 号和 2015 年第 13250 号 判决)。 (摘自 Tax-free shopping – further clarifications issued,IBFD,2019 年 7 月 24 日,由张宁编译)① 发布关于城市客运交通服务供水的说明 2019 年 7 月 5 日意大利税务机发布关于城市客运交通服务供水方面的增值 税处理的 2019 年第 225 号裁定,相关法令是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详 见 2017 年 2 月 27 日新闻): ➢ 如果运输工具符合“出租车”的条件,则免征增值税; ➢ 如果运输工具不符合“出租车”的条件,但允许通过海、湖、河和泻 湖提供服务,则按照税率为 5%的优惠增值税税率征税; ➢ 在其他情况下,均按照税率为 10%的优惠增值税税率征税。 本次案例的情况是,一家公司提供乘客运输服务,船上提供额外的娱乐服 务,例如食物及饮品供应、导游服务及音乐娱乐服务。意大利税务机关明确表 示,这些额外供应不符合作为客运服务供应的附属品的资格,因为它们没有直 接整合、完成或者是使这种供应成为可能(增值税法第 12 条)。意大利税务机 关特别表示,该公司从事的是多样化和明确的服务,这也与 2003 年 5 月 28 日的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24_1257.html 13 117/ E 号决议和 2018 年 7 月 5 号的 50 / E 号协议相符合(详见 2018 年 7 月 16 日新闻),它没有资格被视作是纯粹的客运服务和供应,所以,其应当适用的 是标准的增值税率。 (摘自 Supplies of passenger urban transport services on water - clarifications issued,IBFD,2019 年 7 月 24 日,由张宁编译)① 更新税收指南 2019 年 7 月 23 日,意大利税务机关发布了以下最新税务指南: ➢ 翻新不动产所适用的税收减免; ➢ 为了提高不动产的抗震性能而对不动产进行改造所适用的税收减免。 所有的税务指南都可以在意大利税务当局的网站上找到。 (摘自 Tax guides updated,IBFD,2019 年 7 月 25 日,由张宁编译)② 希腊和意大利之间的条约——通过按照条约规定计征类似的税收,希腊最高行 政法院拥有非凡的一次性社会责任 2019 年 7 月 25 日,最高行政法院就某一外国航空公司按 3845/2010 号法案 第 5 条的规定一次性特别征收社会责任的情况,发布了第 153/2018 号决定。 法院裁定,外国航空公司不能免除目前的税收。而且,《希腊-意大利收入 与资本税条约(1987 年)》也没有排除征收这种税,因为根据条约第 2 条第 4 款的规定,它被看做是一种基本上与之类似的税。 (摘自 Treaty between Greece and Italy – Greek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holds extraordinary lump-sum social responsibility levy similar tax under treaty, IBFD,2019 年 7 月 29 日,由张宁编译)③ 加拿大 关于对员工股票期权扣除上限建议的进展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24_0950.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it_20190725_0706.html ③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9_gr_2.html 14 ② 加拿大财政部发布新立法建议,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后授权的员工股票期 权实行每年二十万加元的期扣除上限(文中所提到的货币均指加元)。财政部 也解释,由加拿大私营企业(CCPCs)授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一部分“高度创 新、快速发展的企业”将不受新上限的限制,并且正在收集来自利益相关者的 评价。关于这个问题的评价收集将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截止。 对于整篇报道,请参见《税收新闻快报》第 2019 年 6 月 19 日-2019-29 期 的“税务揭露更多关于期权扣除上限的更多上限”一文,《税收新闻快报》是 加拿大 KPMG 国际会员公司出版的刊物。 年度上限的应用 建议的立法规定员工股票期权额度的二十万加元上限适用于日历年度的任 何一年,普遍地适用于任何员工和雇主或公司之间协议的股票期权。 二十万加元的上限额度是根据授权当天的股份公允市价总计计算得出的。 该限额是根据每个授权计算的,如果授权没有被使用则不能执行(请见下方的举 例)。 据财政部,如果一个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彼此保持经营权的雇主,那么 该个人在每个雇主那边都有二十万加元的扣除上限。该立法建议也解释了,股 票期权的价值在一年间的授权可能超过了二十万加元的上限,最开始授权的员 工股票期权将首先有股票期权的资格,比如,类同于先进先出方法。 当一个员工有若干相同的股票期权,一些期权满足现行的处理方法,另一 些受新法规的约束,该员工将被视为可以根据现行的处理方法来处理这操作这 些股票期权。受新法规约束的雇主则将可以指定哪些员工股票期权可以适用于 现行的税收处理方案,直到达到每位员工每年二十万加元的限额,以及哪些员 工的股票期权适用于当前的税收处理方案但是将被指定为适用于新法规。 新雇主遵守规定 在授予股票期权的时候,雇主将必须用书面的方式通知雇员该股票期权是 否受制于年度上限;并且在期权被授权的纳税年度,通过提交规定的表格和纳 税申报表的方式来通知加拿大国税局(CRA)他们发行的证券是否受制于该新 法规。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可行性 雇主没有股票期权扣除的权利,建议立法允许具有资格的雇主要求企业税 收减免,同等于雇主的股票期权福利。为获得资格,雇主必须: ➢ 是具体的个人(比如,不是加拿大私营企业或者其他在一定条件下排 除在外的); 15 ➢ 在协议开始的时候雇佣员工; ➢ 满足通告要求(参考以上满足新雇主遵守规定)。 如果满足了以上条件,雇主可以要求针对在 2019 年以后授权的证券出售或 发行进行企业税收减免。 ( 摘 自 New Developments on Proposed Cap on Employee Stock Option Deduction,KPMG,2019 年 7 月,杨小利编译)① 韩国 强制外籍人士认购韩国国民健康保险 韩国国民健康保险(NHI,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计划增加以下人群: 截止到 2019 年 7 月 16 日为止居住在大韩民国(韩国)满六个月的所有外籍人 士(即非韩国国民)或海外 I 类韩国国民(合格人士),符合该项条件的人将 被强制要求加入 NHI。在此修订之前,对于未在韩国申报工资所得的外国人可 以自愿选择是否加入 NHI。 韩国社会保障税、NHI 以及企业中对韩国入境外籍人士预算相关的费用将 受到 NHI 强制性认购要求的影响。为了避免任何对税务的意外影响,同时避免 危及外籍人士工作许可延期,在评估入境外籍人员的情况时,应考虑在韩国工 作超过六个月的情况下对企业的国际分配成本和预算产生的影响。 国民健康保险服务(NHIS,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ervice)会自动 在系统中登记注册具有自营职业被保险人身份的合格人员,并向其提供一张 NHI 卡,该卡作为有资格享受 NHIS 的依据,定期提供账单。 健康保险费将根据收入和财产单独计算。如果计算的保费低于所有参保人 员的平均保费,那么 2019 年征收的人均保费为每月 113,050 韩元。次月的保险 费应在每月 25 日或之前提前支付。加入 NHI 认证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将 享有与大韩民国公民相同的福利。 符合条件的人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配偶和居住在同一地点的 19 岁以下 子女)登记 NHI 并支付家庭单位保险费。 如果不支付这笔费用,将会给这个人带来某些不利因素,例如在使用医院 ① https://home.kpmg/xx/en/home/insights/2019/07/flash-alert-2019-125.html 16 和诊所时健康保险福利会受限。此外,未参加 NHI 的外籍人士向韩国司法部的 韩国移民局申请签证延期时,不会获得居留许可。 符合条件的人可以根据外国法律、外国保险或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在符合 韩国医疗保险金的医疗保障资格的情况下免于认购 NHI。但符合条件的外籍人 士必须向 NHIS 提交一份带有证明文件的申请表。 (摘自 Expatriates and Mandatory Subscription to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IBFD,2019 年 6 月,由贺越编译)① 澳大利亚 更新全球移动员工单笔薪资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已发布有关在澳大利 亚工作的外国雇员的单一薪资(STP,Single Touch Payroll)报告要求的最新指 南。 自从今年早些时候宣布,某些外国雇员的 STP 报告将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 停止豁免,某项细节方面一直存在不确定性,需要与 ATO 进一步协商澄清。更 新的 ATO 指南或许将在下周向公众发布。 下面介绍最新的讨论结果:影子薪资——STP 报告延期优惠。 由于认识到实时获得外国雇员工资单发放金额存在困难,ATO 正在申请特 许权,允许推迟外国雇员的 STP 报告日期,可延期到实际支付外国雇员工资的 次月末。 实际上,这可能仍然会给一些雇主带来挑战。例如,如果支付工作日期在 9 月 30 日,则需要在 10 月底之前报告 STP 报告。 如果澳大利亚工资单在每个月的第四天支付,为了避免每个月提交 2 份 STP 报告,每月月初的 4 天工资需要包含在澳大利亚 STP 报告中。对于大多数 雇主来说,这个提交时间将面临挑战。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向 ATO 请求特定的额外延期特许权。我们预计将 要提供很多细节来证明延期存在合理理由。 ( 摘 自 Australia– Update on Single Touch Payroll for Globally-Mobile ① https://home.kpmg/xx/en/home/insights/2019/07/flash-alert-2019-126.html 17 Employees,KPMG,2019 年 6 月,由贺越编译)① 否认非居民资本利得税主要居住豁免的立法 澳大利亚外籍人士现在可以放宽心,因为提议改变主要居住地豁免资本利 得税(CGT,Capital Gains Tax)的法案现已失效。 自 2018 年 3 月以来参议院一直暂缓“2018 年财政法修正案”,包括否定 在 2019 年 7 月 1 日及之后发生的非居民的 CGT 主要居住豁免的提议。它还适 用于在该日期之前发生的与 2017 年 5 月 9 日之后获得的住宅有关的相关 CGT 事件。该法案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在议会结束时失效,这意味着将不会以目前的 形式修改议案。 自 2017 年 5 月联邦预算公告以来,澳大利亚侨民团体对有争议的变化给予 了过度的媒体关注并进行大量游说。(之前的报道,请参阅 GMS Flash Alert 2019-049,2019 年 3 月 20 日。) 拟议的变更使得资本收益税大幅增加,可能会导致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 民出售其在澳大利亚的住宅,以澳大利亚的非居民纳税人的身份居住在澳大利 亚。根据过渡性条款,非居民纳税人将被要求在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出售其 主要住宅,以便享受 CGT 主要居住地豁免的红利。 ( 摘 自 Australia – Legislation that Would Deny Nonresidents CGT Main Residence Exemption Lapses,IBFD,2019 年 6 月,由贺越编译)② 俄罗斯 在宪法报刊登受控外国企业的福利-个人所得税免税 2019 年 5 月 29 日,第 111-FZ 号法律(该法律)在政府公报上发布。 该法律规定,作为税收特免计划第三阶段的一部分, 2019 年 6 月 1 日到 2020 年 2 月 29 日之间提交的申报单,如果 2018 年该控权人不是俄罗斯居民的 话,控权人收到的受控国外公司(CFC)2019 年福利将被免除在个人所得税之 外。 ① ② https://home.kpmg/xx/en/home/insights/2019/07/flash-alert-2019-114.html https://home.kpmg/xx/en/home/insights/2019/07/flash-alert-2019-115.html 18 (摘自 Individual income tax exemption for CFC profits – law gazetteds, IBFD, 2019 年 7 月 01 日,由杨小利编译)① 财政部解释通过俄罗斯中介提供电子服务的外国企业的增值税义务 在 2019 年 6 月 3 日第 03-07-08/29927 号指导信中,财政部解释,如果非俄 罗斯居民设立的公司在俄罗斯境内通过俄罗斯中介法人实体提供电子服务,该 实体被视为税务代理人。 因此,如果实体开增值税发票,只有最终客户才能享受进项增值税可减免。 (摘自 VAT obligations for foreign providers of electronic services through Russian intermediary – MoF clarifications, IBFD, 2019 年 7 月 03 日,由杨小利编 译)② 俄罗斯中央银行降低关键利率 2019 年 6 月 14 日当天,俄罗斯中央银行 (CBR)决定将关键利率降低至 7.50%。该新利率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开始实行。俄罗斯中央银行的关键利率 是用于计算利息扣除和过期税的滞纳金利息。 (摘自 Central Bank of Russia lowers key interest rate, IBFD, 2019 年 7 月 03 日,由杨小利编译)③ 税务信息的自动交换开放咨询的国家名单 2019 年 6 月 25 日,俄罗斯联邦税务局(FTS)第 01/02/06-19/00092540 号指 定草案发起咨询,更新了俄罗斯将与其进行财务信息自动交换的国家和地区名 单。 修正后,巴拿马和以色列增加到了名单中,于是总共有 92 个行政辖区包含 在列。 另外,联邦税务局 FTS 第 01/02/06-19/00092536 号指令草案将巴拿马和圣 马力诺排除在不与俄罗斯自动交换税务信息的低税率地区之外。 评论将于 2019 年 7 月 9 日截止。修正法案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1_ru_1.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3_ru_2.html ③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3_ru_1.html 19 ② (摘自 Automatic exchange of tax information – list of countries open for consultation,IBFD, 2019 年 7 月 05 日,由杨小利编译)① 向国会提交税法修正案草案 2019 年 6 月 3 日,向国会提交了第 720839-7 号法律草案。法律草案提出以 下税法修正: ➢ 出售单独居所(房间、公寓或房子)的资本收益免税,前提条件是该 住所的所用权必须满三年(目前是五年); ➢ 针对任何税收种类(联邦、地区、市政)的多收的税收金额的补偿; ➢ 介绍了三年法规限制对多付的企业所得税申请退款的三年限制法规; ➢ 根据 BEPS Action 14(调解纠纷)执行双边协议程序法规(MAP)的执 行; ➢ 如果合法继承人在参与受制于增值税的活动中不使用物品,工作或者 服务,增值税随着整编复效。 ➢ 介 绍 了 标 准 以 转 让 定 价 为 目 的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估 价 标 准 , 与 BEPS Actions 8-10 (转让定价)一致; ➢ 俄罗斯法人实体和个人企业作为税务代理人的识别,如果他们在证券 销售和购买协议下支付给个人; ➢ 介绍关于资产摊销和折旧法规的修正; ➢ 介绍了电子烟和输水管消费税。 (摘自 Tax Code amendments – draft law submitted to parliament, IBFD, 2019 年 7 月 09 日,由杨小利编译)② 联邦税务局对受控外国公司对亏损公司的通知要求说明 2019 年 6 月 18 日,俄罗斯联邦税务局(FTS) 确认,如果亏损发生在纳税期 间,不免除居民纳税人(法人实体和个人)提交受控外国公司通知的义务。 备注:纳税人必须在向税务机构通知,受控外国公司的控权人是在受控外 国公司盈利被包括在控权人应税基数中的年份的次年 3 月 20 日开始控权公司。 ( 摘 自 CFC no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loss-making companies – FTS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5_ru_1.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9_ru_1.html 20 clarifications,IBFD, 2019 年 7 月 11 日,由杨小利编译)① 提议修正简化税制下个体企业家的社保缴费 2019 年 7 月 1 日,财政部宣布一项提议,对涉及在简化税制下,个体企业 家缴纳的社保费的税法规定进行修正。 根据提议,在简化税制下,收入超过三十万卢布的个体企业家将需要缴纳 利润(即收入大于开销)的 1%(收入除外)的社保费。 (摘自 Amendments to 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 for individual entrepreneurs under simplified tax regime – proposal announced,IBFD, 2019 年 7 月 11 日,由杨 小利编译)② 向国会提交增加免税儿童津贴的草稿法案 2019 年 7 月 11 日,第 751335-7 号草稿法案被提交给国会,提议将第一个 孩子和第二个孩子的儿童津贴由 1400 卢布增加到 2500 卢布每月。第三个孩子 以及每多一个孩子的津贴将由 3000 卢布增加到 4500 卢布。 在该草稿法案下,儿童津贴的资格将受到四十万卢布的收入门槛限制(目 前是三十五万卢布)。 (摘自 Increase of tax deductible child allowance – draft law submitted to parliament,IBFD, 2019 年 7 月 15 日,由杨小利编译)③ 向国会提交消费税修正案草案 2019 年 7 月 9 日,第 750011-7 号修正免税代码消费税条款草稿法案被提交 给国会。 根据草稿法案,以下商品将必须遵守消费税: ➢ 基酒; ➢ 用于生产酒、香槟和酒精饮料的葡萄; ➢ 含有酒精的香水产品和化妆品; ➢ 喷雾器包装的家用化学制品。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1_ru_2.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1_ru_1.html ③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5_ru_1.html 21 ②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从事以上产品生产的法人实体和个体企业家可享受 减税。另外,应纳税的葡萄和基酒生产者可能适用于统一标准的农业税。 (摘自 Excise duty amendments – draft law submitted to parliament,IBFD, 2019 年 7 月 18 日,由杨小利编译)① 保加利亚和俄罗斯两国之间的社会保障协议草案得到保加利亚的批准 2019 年 7 月 10 日,保加利亚批准该修正协议书,于 2019 年 3 月 4 日签字, 通过 162 号法令(2019 年 7 月 16 日发布在政府公报第 56 期),更新保加利亚俄罗斯社会保障协议(2009)。该修正协议是保加利亚国民大会于 2019 年 7 月 3 日批准的。进一步的发展将在以后发生时进行报道。 ( 摘 自 Protocol to 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 between Bulgaria and Russia ratified by Bulgaria,IBFD, 2019 年 7 月 18 日,由杨小利编译)② 增值税抵扣新规生效 2019 年 7 月 1 日,第 63-FZ 号法规(简称法规)生效,修正了免税代码第 170 和 171 条款。 在该法规下,用于提供出口服务的商品、工作或者服务进项增值税可能被 减免。(比如,供货地点是在俄罗斯国外)。在俄罗斯被免除的服务不享受减 免。 (摘自 VAT deduction – new rules in force,IBFD, 2019 年 7 月 19 日,由杨 小利编译)③ 财政部说明税收居留情况的居留证的影响 2019 年 6 月 17 日,财政部发布指导信 2019 年 6 月 24 日第. 03-04-05/46120 号。 财政部注释,个人所得税用途的居民纳税人是一个俄罗斯人或者外国人, 或无国籍人士(该人士在 12 个月期间住在俄罗斯的时间不少于 183 天)。实体 存在的天数与护照相关,也根据护照来确定。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8_ru_1.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8_bg_1.html ③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9_ru_2.html 22 ② 然而,居留许可与决定个人税收居留情况是不相干的,因为居留许可不能 确认个人在俄罗斯境内实体存在的持续时间。 ( 摘 自 Implications of residence permit for tax residence status – MoF clarifications,IBFD, 2019 年 7 月 26 日,由杨小利编译)① 法宪报刊登法规允许纳税人提起集体诉讼 2019 年 6 月 18 日,第 191-FZ 号法规在政府公报上发布。 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该法规允许纳税者提起集体诉讼(商业诉讼法第 225.10 条款)。 如果满足以下条款,个人或者法人实体可以针对至少代表 20 个当事人的被 告进行集体诉讼: ➢ 每个当事人涉及共同被告; ➢ 所有当事人有争论的共同(或相似)主题; ➢ 类似的事实情况是当事人的权利基础以及被告的义务; ➢ 所有当事人使用相同的求助手段。 如果在集体诉讼被提交后,后当事人加入,相关人员通过书面申请提交, 集体诉讼可能在开庭前加入,或者直接在商业法院开庭。当事人可能通过填写 表格并发布在商业法院网上的方式加入集体诉讼,或者也可以通过在“我的仲 裁员”系统的线上入口。 (摘自 Taxpayers may file class action lawsuits – law gazetted,IBFD, 2019 年 7 月 26 日,由杨小利编译)② 印度 计划过渡到新的简易商品和服务税申报 财政部长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向议会提交了 2019 年工会预算。《2019 年财 务(第 2 号)条例草案》的主要修正案摘要如下: 企业税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6_ru_2.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6_ru_1.html 23 企业税税率没有变化。现提议将有利的 25%公司所得税税率扩大到所有年 营业额达 40 亿卢比的公司。之前的营业额标准是 25 亿卢比。现提议将回购税 的范围覆盖上市公司。 建议在需要核实某些特定交易和差异的情况下展开电子评估,这是所得税 部门职能的范式转变。 存款性非银行金融公司(NBFC)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非接受存款性非银 行金融公司的利息收入的应税性,须转至收付年度或应计年度,以较早者为准。 建议如果纳税人未对支付给非居民的款项扣除税款,而非居民已申报并已 汇出税款的,不视为纳税人欠税。建议对每年从一个银行账户提取现金超过 1000 万卢比者,按 2%的税率征收预扣税。 针对非居民或外国公司收到的所有不充分对价的金额和财产,建议根据 1961 年《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法案》)第 56(2)(x)条征税,即赠予税。 在线申请免缴或更低的预扣税证明。 个人税 个人税率没有变化。 ➢ 建议对收入在 2000 万至 5000 万卢比和 5000 万卢比以上的个人,在征 收所得税的基础上,分别按 25%和 37%的税率征收附加税。 ➢ 建议对个人或印度教未分割家庭的合同工作或专业费用支付的款项 (每年超过 500 万卢比)按 5%的税率征收预扣税。 ➢ 建议对购买电动汽车的贷款利息每年最多可扣除 15 万卢比。 个人可以选择使用他们的 Aadhar 号码来申报所得税,而不使用 PAN。 对于从事某些高价值交易的人,例如出国旅行支出超过 20 万卢比等,强制 要求提交收入申报表。 首次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的利息每年最多可扣除 15 万卢比。 初创企业 让初创企业从股票溢价估值方面的审查中解脱出来。未决的核实(如果有 的话)将通过电子程序进行。 建议股权变更的结转和抵销亏损的限制不再适用于初创企业。 为了鼓励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的投资,提议修改法案第 54 条,例如将第 54 条规定的日落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等等。 国际金融服务中心 为了增加印度的投资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政府提议鼓励在印度设立国际 金融服务中心。 间接税 24 ➢ 建议通过 Re1 提高柴油和汽油的特别附加税、道路和基础设施成本。 ➢ 建议对部分电动汽车免征关税。 ➢ 建议将电动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从 12%降至 5%。 ➢ 建议将黄金的关税提高 2.5%。 ➢ 建议对进口图书征收 5%的关税,并对汽车零部件、合成橡胶、PVC、 乙烯基地板和瓷砖征收更高的关税。 国防部门需要现代化。建议豁免进口国防装备的基本关税。 (摘自 Union Budget 2019 – key amendments in Finance (No. 2) Bill, 2019, IBFD,2019 年 7 月 5 日,由史良编译)① 中国与印度之间的条约议定书生效 2019 年 6 月 5 日,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署的中国—印度所得税条约 (1994 年)议定书,经过 1995 次换文后,修订后的条约正式生效。该协议将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中国,于 2020 年 4 月 1 日起适用于印度。 (摘自 Protocol to treaty between China (People's Rep.) and India enters into force,IBFD,2019 年 7 月 17 日,由史良编译)② 关于从印度出口的展品或出口促销活动货物的商品和服务税处理的澄清 中央海关税务局(CBIC)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从印度出口的展 品或出口促销活动寄售货物的商品和服务税税收处理的第 108/27/2019-GST 号 通函。 该通函向出口商澄清了在将货物运出印度以及随后出售或返回印度时,所 须遵守的商品和服务税程序。通函所载的要点如下: ➢ 未提前规划的,以展销方式为基础从印度出口货物的活动不属于商品 和服务税的范围; ➢ 这些货物的运输必须附有根据中央商品和服务税规则第 55 条发出的正 式送货单; ➢ 由于在从印度运出这些货物时没有供应,因此不涉及零税率供应,因 此,不需要根据《综合消费税法》第 16 条签署保证书或承诺书; ➢ 以这种方式从印度运出的货物必须在货物运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出售或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5_in_1.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7_cn_2.html 25 退回; ➢ 如果货物在 6 个月内既未出售也未退回,则将视为供应,因此,发货 人必须在货物从印度运出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签发税务发票。包括退款 在内的零里利率优惠将不适用于此类用品; ➢ 如果货物在 6 个月内在国外部分或全部售出,则发货人必须在销售之 日根据货物的销售数量开具税务发票。但是,与此类供应品有关的退 款将仅以退还未使用的进项税抵免的形式提供,而不是作为综合商品 和服务税的退款; ➢ 在 6 个月内退回印度的货物不需要纳税发票。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通函。通函具有法律效力。。 ( 摘 自 GST treatment of goods taken out of India for exhibitions or on consignment basis for export promotion events – clarified,IBFD,2019 年 7 月 23 日,由史良编译)① 所得税上诉法庭判决:管理服务不属于技术服务费的定义范围 2019 年 4 月 30 日,所得税上诉法庭(ITAT)就 DCIT 诉 Hyva Holding BV 案(ITA 3816/2017)作出裁决,指出管理服务的付款不属于“技术服务费” (FTS,fees for technical services)的定义。根据《印度—荷兰收入和资本税收 协定(1988 年)(2012 年修订)》,纳税人未向其印度子公司提供其独立使用 的技术知识。 (a)事实。纳税人(Hyva Holding B.V.)是一家在荷兰注册成立的公司。 它与其印度子公司达成一项提供某些服务的协议。印度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 提供的服务包括管理、技术和咨询服务,并且在提供此类服务的同时,纳税人 提供了属于《条约》第 12 条第(5)款所规定的 FTS 定义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在第一次上诉时,税务专员(上诉)赞成纳税人,指出条约定义仅涉及技术和 咨询服务,纳税人提供的服务本质上具有管理服务性质,不能根据条约视为 FTS。此外,条约定义通过提供核心专业知识,支持其集团公司发展,扩大和 实现业务独立,而纳税人并未使其印度子公司使用所提供的技术知识、经验、 技术诀窍、技能服务来满足未来的所有需求。因此,最终认为纳税人从其印度 子公司收到的付款不属于 FTS 性质,所以在印度不征税。因此,税务机关评估 的税收被撤销。税务机关随后在 ITAT 面前提出上诉。 (b)问题。问题在于支持纳税人印度子公司或确保印度子公司能力建设的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3_in_1.html 26 管理服务的支付款项是否会被视为提供技术知识或技能。 (c)决定。ITAT 作出了有利于纳税人的裁决,指出条约第 12(5)条不包 括 FTS 定义中的管理服务。因此,虽然纳税人提供的某些服务可能具有技术或 咨询服务的特征,但纳税人在协议下的核心活动是提供管理服务。因此,纳税 人从其印度子公司收到的款项不能视为条约第 12 条第(5)款规定的 FTS。 此外,“可用的”这一表达不仅意味着服务的接收者能够在未经服务提供 者的帮助下,在未来独立使用知识或技术诀窍获得持久的利益,即使在协议到 期后,这些技术知识、经验、技术诀窍、技能等也会留在接收方。还有人认为, 当获得服务的人能够独立应用该技术时,该技术才被认为是可用的。因此,根 据条约第 12 条第(5)款,要进入 FTS 的定义范围,必须同时提供服务和提供 技术知识、经验、技术诀窍、技能等。在本案中,税务机关未能证明,在向其 印度子公司提供服务的同时,纳税人提供了技术知识、经验、技术诀窍、技能 等,使其印度子公司能够独立应用此类技术。 (摘自 Treaty between India and Netherlands – ITAT decision: managerial services not to fall within definition of FTS,IBFD,2019 年 7 月 23 日,由史良编 译)① 延长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 2019 年 7 月 23 日,中央直接税管理局(CBDT)宣布,2019/2020 评估年 度(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期间收入)的申报所得税申报截止日 期已延长,对于某些类别的纳税人,从 2019 年 7 月 31 日延长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纳税人有责任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之前提交报税表,包括个人、印度教家 庭和个人协会。 (摘自 Due date for filing income tax returns extended,IBFD,2019 年 7 月 25 日,由史良编译)② 白俄罗斯批准本国和印度之间的投资保护协议 2019 年 7 月 16 日,白俄罗斯批准了 2018 年 9 月 24 日在明斯克签署的《白 俄罗斯与印度投资保护协定》(IPA,investment protection agreement)。该协 议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由白俄罗斯众议院(白俄罗斯议会下院)批准,并于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3_in_2.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5_in_1.html 27 2019 年 6 月 28 日由白俄罗斯共和国理事会(白俄罗斯议会上院)批准。进一 步的发展情况将在发生时报告。 (摘自 IPA between Belarus and India ratified by Belarus,IBFD,2019 年 7 月 26 日,由史良编译)① 所得税上诉法庭判决:通过主承包商的船只进行灌浆工作构成固定地点常设机 构 2019 年 3 月 29 日,印度所得税上诉法庭(ITAT)就 ULO Systems LLC 诉 DCIT 案(ITA 5279/2011)作出裁决。它指出,纳税人为印度主要承包商进行的 灌浆工作在那里构成了一个固定的常设机构(PE,permanent establishment), 因此在印度应征税。 (a)事实。纳税人(ULO Systems LLC)是一家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 联酋)注册成立的公司。它从事为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公司进行灌浆业务。该 公司认为在没有 PE 的情况下,其收入在印度不征税。税务机关根据《印度—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收入和资本税收协定(1992 年)(2012 年修订)》第 5(1) 条规定的固定营业地点,将收入视为印度应税收入。在上诉时,纳税人认为其 灌浆工作属于“建筑”范围,因此属于条约第 5 条第(2)款(h)项,该条款 要求每个建筑项目的使用期限超过 9 个月,以便构成建筑 PE。由于纳税人开展 的活动没有持续超过 9 个月,因此不能认为纳税人构成了印度的建筑 PE。 (b)问题。问题在于灌浆工作性质的活动属于固定地点 PE 条款(第 5(1) 条)还是建筑 PE 条款(第 5(2)(h)条)。 (c)决定。ITAT 作出了有利于税务机关的裁决,指出纳税人属于条约第 5 (1)条规定的固定地点。 ITAT 认为,纳税人开展的活动不属于建筑项目范畴,因为可被视为“建筑” 的海底活动是“铺设管道、挖掘和疏浚”。由于纳税人的活动具有灌浆工作的 性质(如管道和电缆交叉,管道和电缆稳定,管道电缆保护,各种海底结构的 稳定和保护,防冲刷保护等),根据条约第 5 条第(2)款(h)项,纳税人的 活动不能被视为“建筑”。第二,第 5(1)条的适用与第 5(2)(h)条的适 用无关。 适用第 5 条第(1)款的两个条件是(i)存在固定营业地;(ii)通过该地 方,企业的业务全部或部分继续经营。纳税人在主承包商的船上设有设备和人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6_by_3.html 28 员进行灌浆工作。“船舶”被视为固定的业务场所,通过该业务场进行灌浆工 作的业务活动。纳税人认为,一旦工作完成,进行灌浆工作的人员就会离开。 他们将根据主承包商的后续要求返回现场。因此,一旦工作完成,设备和人员 就会复员并离开现场。但是,据观察,在所考虑的纳税年度,设备和船上人员 足以构成纳税人的固定营业场所,这意味着纳税人在印度拥有固定的 PE。 注:在本案(2019 年 3 月)中,ITAT 不同意同一 ITAT 在早期案例(2018 年 12 月)中涉及同一纳税人在不同评估年度具有相同事实的决定 (ULO Systems LLC 诉 ADIT (2019)101 taxmann.com 490)。先前的判决有利于纳税 人,指出灌浆工作属于“施工方案”条款(条约第 5(2)(h)条)。由于纳 税人在印度的存在时间不超过规定的门槛持续时间,因此印度没有 PE。 ( 摘 自 Treaty between India and United Arab Emirates – ITAT decision: grouting work through vessel of main contractor to constitute fixed place PE,IBFD, 2019 年 7 月 29 日,由史良编译)① 土耳其 上调迟缴税款的利率 2019 年 6 月 29 日在《公报》上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应收账款收缴法》 (第 6183 号法律)的 1266 号法令。该法令将第 6183 号法令第 51 条所规定的 迟缴税款的月利率从 2%提高到了 2.5%,并将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生效。 (摘自 Interest rate on late payments of taxes – increased,IBFD,2019 年 7 ② 月 2 日,由张宁编译) 确定预缴税款第二阶段资产重估的税率 2019 年 7 月 4 日,税务局发布了标题为“企业所得税法的 52 号通知(5520 号法律)”的法令。该通知将 2019 年纳税年度的预缴税款第二阶段的重估税率 定为 8.84%。 (摘自 Revaluation of assets for second period of advance tax payment – rate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9_in_1.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2_tr_1.html 29 set,IBFD,2019 年 7 月 5 日,由张宁编译)① 向议会提交包含各种税收措施的综合法案草案 特别提示,本事项将在 2019 年 7 月 19 日(向议会提交的包含各种税收措 施的综合法案草案)和 24 日(议会及法令最终采取的包含各种税收措施的综合 法案草案)中进行后续的发展报道。 2019 年 7 月 9 日,一份包含修改现金遣返法、离境税、基于收入的税收和 债务重组等各种税收措施的综合法案被提交给了议会。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现金回流 个人和公司可以将其资金、黄金、外币、证券和其他资本市场工具从海外 汇回土耳其。 此外,货币、黄金、外币、证券和其他资本市场工具以及不动产在法律中 登记也将成为可能,这些资产位于土耳其且属于个人或公司所有,但没有登记 在公司名下。 对申报的境外资产价值和申报的境内资产,分别按 1%的税率征税。 本署不会进行审计,也不会对需要通知或声明的资产进行额外的税务评估。 草案规定,监管资产应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向银行和经纪公司申报。境内资 产必须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 离境税 对出国的土耳其公民征收的离境税将从 15 新土耳其里拉提高到 50 新土耳 其里拉。这项税收有可能被总统增加到 150 新土耳其里拉。 基于收入的税收 为了简化税收制度并降低个体企业家和公司的合规成本,将为以下纳税人 引入基于收入的税收: ➢ 通过基于单一入账会计系统的经营账户和资产负债表来确定商业利润 的个体企业家和公司; ➢ 个体户。 在总统规定的特定行业和职业中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家,可以从其活动的 经营所得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一部分来作为应税利润。 债务重组 必须在两年内提出债务重组的要求。 有关详情将于稍后公布。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5_tr_1.html 30 ( 摘 自 Draft Omnibus bill containing various tax measures submitted to parliament,IBFD,2019 年 7 月 12 日,由张宁编译)① 移动电话的固定费用有所增加 由过境旅客带入土耳其境内的移动电话,如只供个人使用而非用于任何商 业活动,则无须缴税。 但是,根据第 492 号支出法令,这种移动电话在土耳其登记时必须缴纳一 项使用费。根据 2019 年 7 月 18 日第 1314 号的总统法令,该费用已经增加到了 1500 新土耳其里拉。该法令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并自发布 之日起生效。 (摘自 Fixed fee for mobile phones increased,IBFD,2019 年 7 月 19 日,由 张宁编译)② 向议会提交的包含各种税收措施的综合法案草案 2019 年 7 月 9 日,一份综合法案被提交给了议会。除了已经报道的措施外 (详见 2019 年 7 月 12 日新闻),还包括以下措施: (a)消费税的豁免 针对符合研发激励条件并持续使用的电动汽车的特殊消费税,将在 203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退还或用于抵扣未缴税款。 (b)债务重组 在新的法令中将设立关于允许债务重组的新规定和条件。除此之外,如果 债务重组在两年期间内发生两次,相关公司将不再享有税收优惠或税收豁免。 新法案引入了贷款重组免税和对银行家的法律保护,以加大对于不良贷款 的处理力度。 在债务重组范围内进行的交易可以免除各种关税、税费,包括印花税、银 行和保险交易税、诉讼费和支持资源利用的基金缴款。这些豁免的一个条件是, 债权人不处置在这些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产和担保,但债权人和借方之 间的资产转让除外。 ( 摘 自 Draft omnibus bill containing various tax measures submitted to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2_tr_1.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9_tr_2.html 31 parliament – further details,IBFD,2019 年 7 月 19 日,由张宁编译)① 启动纺织服装行业的免税磋商 2019 年 7 月 10 日,就第 4547 号决议草案启动了磋商。决议草案提出的主 要衡量标准概述如下: ➢ 在报告期内,成品纺织品和针织服装出口占比超过总收入 60%的企业,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前免征财产税; ➢ 针对来自欧盟、韩国、日本、土耳其、印度和巴基斯坦并受雇于专门 生产纺织品、服装和针织品的企业,担任经理、工艺工程师、设计师 和营销人员的外国专家从乌兹别克获得的收入,免税个人所得税; ➢ 塔什干纺织服装工业研究所朝鲜族与乌兹别克族科技园区的居民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前免征所有税款、国家基金的强制性捐款和关税。 (摘自 Tax exemptions for textile and garment industry – consultation launched, IBFD,2019 年 7 月 26 日,由张宁编译)② 国民议会批准2019-2023 年的发展规划 2019 年 7 月 23 日的官方公报(第二版)上公布了 2019 年 7 月 18 日通过的 第 1225 号法令,大国民议会批准了 2019-2023 年的发展计划,其中最重要的财 政计划包括以下几点: ➢ 将修改和简化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家援助政策,以提高税收体系 的效率; ➢ 将采取措施提高税收方面的自愿合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并将强化 税收服务; ➢ 将向公众提供更详细、更具解释性的税收统计信息; ➢ 提高税收管理的制度能力,并将继续与灰色经济作斗争; ➢ 将完成税务数据分析中心建设的研究; ➢ 修改税制,加强税收公正,拓宽税基,增加税收收入; ➢ 将加强与支付能力原则并行的关于新累进税制的研究; ➢ 通过调整范围、基数和税率,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 ➢ 在考虑其他储蓄工具税收的基础上,将重新评估房产所有权税;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19_tr_1.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6_uz_1.html 32 ➢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结构,将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 将修订市政收入法; ➢ 在房地产税收购销价值的确定方面会做出修改; ➢ 将引入一种新的税收申报制度,预计将使税收更加高效。在这方面, 相关部门将设立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与系统设计和执行相关的条例 和规定。 (摘自 Development plan for 2019-2023 approved,IBFD,2019 年 7 月 26 日, 由张宁编译)① 南非 南非税务法院就适用最惠国条款时作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规定 2019 年 6 月 12 日,南非税务法庭(在开普敦举行)就《荷兰——南非收 入和资本税收条约(2005 年)》中包含的最惠国条款的适用做出了有利于纳税 人的裁决,该条款经 2008 年双重征税协议书(DTA)修订。有关决定的细节总 结如下: (一)事实。上诉人(纳税人)是一家在南非纳税的公司,是荷兰税务居 民公司(股东)的全资子公司。2012 年 4 月和 10 月,纳税人宣布分红,并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向南非税务局(SARA)作出声明和承诺,将按照 DTA 第 10 条第 2 款的规定,就股息缴纳 5%的税。然而,纳税人(及其股东)认为,上述 声明和承诺是不正确的,并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向 SARA 提交了一份声明和承 诺,声明根据 DTA 第 10(10)条的规定,并根据《南非-瑞典 双重征税协议》 第 10 条的最惠国条款和《南非-科威特 双重征税协议》下的股息优惠待遇, 2013 年 3 月后续股息的纳税义务为 0%。 上述国家的法律依据和有关双重征税协议规定的实质内容概括如下: ➢ 在 2006 年之前,南非决定对支付给其他州居民的股息征收 5%的预扣税 ( WHT , Withholding Tax ) , 这 需 要 修 改 现 有 的 双 重 征 税 协 议 (DTA),某些选定的国家已经修改了 DTA。 ➢ 南非与瑞典签订了一项双重征税协议,自 1995 年起生效,并在 2012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6_tr_1.html 33 年 3 月 18 日生效的议定书中进行了修订。根据经修订的双重征税协议 的第 10(2)(a)条,南非可以对支付给瑞典常驻公司的股息征收 5% 的预扣税,该公司持有南非常驻公司至少 10%的资本并支付股息。但 是,第 10 条第(6)款规定,如果南非根据与第三国的任何双重征税 协议免除股息税或给予第三国居民优惠待遇,则同样的待遇将自动适 用于瑞典居民,即最惠国条款。 ➢ 南非与科威特达成了一项双重征税协议,该协议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生 效。根据双重征税协议第 10 条,在南非的公司向在科威特的公司支付 的股息只在科威特征税。因此,它给予科威特排他性征税的权利,并 在南非提供 0%的税收。南非重新协商了双重征税协议,将 5%的 WHT 纳入股息,但科威特在此程序时没有批准修正案。 ➢ 南非于 2005 年 10 月 10 日与荷兰签署了双重征税协议,并于 2008 年 7 月 8 日就修订议定书达成一致,为南非提供 5%的 WHT。修订后的议 定书于 2009 年 1 月 1 日生效。根据双重征税协议(经修订)第 10(2) (a)条,南非可以对支付给荷兰常驻公司的股息征收 5%的税,该公 司持南非有常驻公司至少 10%的资本并支付股息。然而,第 10 条第 (10)款规定,如果南非在与荷兰签订双重征税协议之后与第三国签 订双重征税协议,并给予第三国居民优惠待遇,则同样的待遇将自动 适用于荷兰居民,即最惠国条款。 2014 年 11 月 25 日,该纳税人申请退还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已申报股息的 税款。SARA 拒绝了这一退款要求,并拒绝了纳税人试图提出的修订后的《税 务条例》解释。2016 年 5 月 11 日,纳税人对拒收提出了异议,但 SARA 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驳回了该异议。最后,在 2016 年 8 月 23 日,纳税人就 SARA 的免税额向税务法院提出上诉。 纳税人认为,根据《南非——瑞典双重征税协议》第 10 条第(6)款,瑞 典常驻公司可以根据《南非——科威特 双重征税协议》第 10 条第(1)款(在 南非中为 0% WHT)要求瑞典常驻公司享有与科威特常驻公司相同的优惠待遇。 由于《南非——瑞典双重征税协议》是在《南非——荷兰双重征税协议》的最 惠国待遇条款之后缔结的,不论第三国(即科威特)的居民何时获得这种优惠, 纳税人对南非的股息可以要求为零。 另一方面,SARA 认为,《南非——荷兰双重征税协议》第 10 条第(10) 款中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概念仅限于直接给予另一个国家的优惠待遇,而不是通 过解释先前现有的双重征税协议条款而间接给予的优惠待遇。SARA 还要求南 非-瑞典双重征税协议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应按照南非的意图来解释,因为它仅 34 指未来与第三国签订的双重征税协议。 (b)问题。纳税人(即荷兰股东)可否透过《南非——瑞典双重征税协议》 的最惠国条款,以及《南非——荷兰双重征税协议》的最惠国条款,间接受惠 于《南非——科威特 双重征税协议》所提供的股息优惠待遇;要求退还已缴付 的预扣费,而无须就股息缴付补税。 (c)决定。法院认为,出发点仍然是各当事方表达其合同意图的双重征税 协议的措辞,没有书面案文,就没有解释性工作。由于《南非——荷兰双重征 税协议》的规定是明确的,并规定,如果将来另一个国家的居民从南非得到优 惠待遇,荷兰居民必须得到同样的优惠。根据《南非——瑞典双重征税协议》, 也同样清楚的是,如果将来另一个国家的居民从南非得到优惠待遇,瑞典居民 必须得到同样的优惠,无论不论第三国的居民何时获得这种优惠。因此既然科 威特居民已经享有优惠待遇,因此瑞典居民也应享有同样的待遇。 因此,法院裁定,根据《南非——荷兰双重征税协议》下的最惠国待遇条 款,纳税人有权通过在《南非——荷兰双重征税协议》之后缔结的《南非—— 瑞典双重征税协议》触发《南非——科威特 双重征税协议》,从而享受向瑞典 居民提供股息的优惠待遇。 因此,法院命令 SARS 向纳税人退还其多缴的股息税,并就其多缴的股息 税向纳税人支付利息。 (摘自 Treaty between Netherlands and South Africa – Tax Court of South Africa rules in favour of taxpayer on application of most favoured nation (MFN) clause,IBFD,2019 年 7 月 2 日,由谢梁洁编译)① 发布 2019 年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7 月 21 日,财政部发布《2019 年税法修正案草案(TLAB, Taxation Laws Amendment Bill)》(征求意见稿)。TLAB 草案提议修改各种 税法,使 2019/2020 年预算提案生效(见 2019 年 2 月 21 日《南非新闻报》), 内容如下: ➢ 处理旨在避免反股息剥离条款的滥用安排; ➢ 明确公司重组规则与 1962 年《所得税法案》其他条款之间的相互作用; ➢ 修改债务融资股票收购的特别利息扣除规则,允许在拆分交易后进行 扣除; ➢ 协调集团内部交易和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的分组收费准备的时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02_za_1.html 35 间安排; ➢ 最终修订在南非经营分支机构的外国再保险业务的税收待遇; ➢ 审议经济特区反利益转移和反规避措施; ➢ 审核受控外国公司(CFC,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高免税门槛, 从 75%降至 67.5%; ➢ 解决 CFC 反转移规则的规避问题; ➢ 根据南非在 BEPS 多边文书下的选择,审查国内立法中“常设机构” 的定义; ➢ 明确资本利得税与外汇交易规则的互动关系; ➢ 完善增值税(VAT)企业重组规则。 提交 TLAB 草案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23 日。书面意见请提 交至 2019annexcprop@couny.gov.za 和 acollins@sars.gov.za。2019 年 TLAB 草案 将在议会批准并经总统批准后成为法律。 进一步的发展将在适当时候报告。 (摘自 Draft Taxation Laws Amendment Bill 2019 issued for public comment, IBFD,2019 年 7 月 23 日,由谢梁洁编译)① 2019 年税收征管法修正案草案印发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7 月 21 日,南非税务局(SARS)发布了《2019 年税收管理法律修 正案(TALAB,Draft Tax Administration Laws Amendment Bill)草案》,征求 公众意见,随后正式提交议会审议。TALAB 草案建议对 SARS 管理的税收立法 的行政条款进行修改,包括《2011 年税收管理法》。 TALAB 草案载有下列建议: ➢ 就利息预扣税和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提供声明和书面承诺的有效期; ➢ 取消向受监管的中介机构提交免税投资声明的要求; ➢ 授权 SARS 专员制定有关预付外币的规则; ➢ 根据 1964 年《香港海关法案》,延长一项规定信息共享的条款,并将 某些信息排除在禁止披露信息的适用范围之外; ➢ 限制一般退款申请被考虑的情况; ➢ 如果没有提交或要求报告,说明 SARS 可能在什么时候基于估算进行 评估; ➢ 根 据 《 法 案 》 颁 布 的 《 共 同 报 告 标 准 规 则 》 ( common reporting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3_za_3.html 36 standard regulations),对未能报告共同报告标准规避计划或不透明的 离岸计划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将规范纳税人税务合规状况的规定与自动化相结合。 提交关于 TALAB 草案的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是 2019 年 8 月 23 日。书面意 见请提交至 2019annexcprop@couny.gov.za 和 acollins@sars.gov.za。 修订后的 TALAB 草案将在审议收到的所有意见后正式提交议会进一步审 议。 进一步的发展将在适当时候报告。 (摘自 Draft Tax Administration Laws Amendment Bill 2019 issued for public comment,IBFD,2019 年 7 月 23 日,由谢梁洁编译)① 《2019 年税率和货币金额草案和收入法修订法案》发布征求意见稿 2019 年 7 月 21 日,国家财政部在正式向议会提交议题之前,发布了“税 率和货币金额草案”和“2019 年收入法修正案”(费率法案草案),以征询公 众意见。”费率法案草案“载有 2019/2020 预算中的税收建议(见 2019 年 2 月 20 日南非新闻),具体如下: ➢ 个人所得税税率和货币起征点的变化; ➢ 调整符合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收入区间; ➢ 提高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的消费税。 对费率草案提交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23 日。书面意见请提 交至 2019annexcprop@couny.gov.za 和 acollins@sars.gov.za。 在审议了收到的所有意见后,利率草案将正式提交议会进一步审议。 进一步的发展将在适当时候报告。 (摘自 Draft Rates and Monetary Amounts and Amendment of Revenue Laws Bill 2019 issued for public comment,IBFD,2019 年 7 月 23 日,由谢梁洁编译) ② 欧盟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3_za_2.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3_za_1.html 37 欧洲委员会要求德国承认与根据其他欧盟/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法律所设立的 公司签订的损益转移协议 2019 年 7 月 25 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向德国发出正式通知,原因是此前德 国拒绝承认损益转移协议,而这些协议是企业将管理地点迁往德国进行税收整 合的前提条件之一。 根据另一个欧盟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法律成立但将其管理地转移到 德国的公司不能满足承认此类协议的正式注册要求。这是因为德国税务当局要 求协议在公司所在地注册,同时拒绝承认在其他欧盟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国家 的商业注册与在国内商业注册享有同等效力和地位。这意味着,该集团公司的 待遇不如所有成员在德国注册办事处的集团。这将会给那些成立于其他欧盟成 员国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司在德国开展业务造成阻碍。 德国已经对其法律做出了修改,但如果德国税务当局继续以未满足《损益 转移协定》的正式要求为由拒绝接受合并纳税的好处,这些立法修正案将是毫 无意义的。因此,这些规则可能会劝阻公司行使其与设立自由有关的条约权利 (《欧盟运作条约》第 49 条和《欧洲经济区协定》第 31 条)。如果德国在未 来两个月内不采取行动,欧盟委员会可能会向德国当局提交一份合理的意见。 (摘自 European Commission requests Germany to recognize the profit and loss transfer agreement concluded with corporations established under the laws of another ① EU/EEA Member State,IBFD,2019 年 7 月 26 日,由张宁编译) 欧盟委员会就德国未能对农民实施增值税统一税率计划向欧洲法院对德国提起 诉讼 2019 年 7 月 25 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德国向欧洲法院提起申诉,原因是 德国未能正确实施针对农民的增值税统一税率计划。 根据欧盟法律(欧盟增值税条令(2006/112)),农民固定费率计划允许农 民对其农产品和服务实行统一费率补偿但无权扣除进项增值税,此计划适用所 有可能在遵循标准增值税规定的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农民。德国默认对所有农民 实施这一计划,而不考虑在实施增值税规则方面存在的任何行政困难。欧盟委 员会表示,这一统一税率计划不符合欧盟法律(欧盟增值税指令(2006/112)), 因为它造成了有利于大规模农民的内部市场竞争的扭曲,并导致了增值税进项 ①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e2_20190726_0925.html 38 税额的过高补偿。 欧盟委员会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向德国发出正式通知函(见欧盟-4,2018 年 3 月 8 日新闻),并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发出了一份理由充分的意见(见欧盟-2,2019 年 1 月 24 日新闻),但德国未能遵照执行。 (摘自 European Commission refers Germany to ECJ for failure to apply VAT flat-rate scheme for farmers,IBFD,2019 年 7 月 26 日,由张宁编译)① 欧盟委员会继续打击意大利和塞浦路斯游艇行业的非法税收优惠 2019 年 7 月 25 日,欧盟委员会宣布采取进一步措施来解决意大利和塞浦 路斯游艇行业的非法税收减免问题,并聚焦于“天堂合约”所导致的漏洞。 此次,委员会将意大利诉交至欧洲法院的理由是,意大利豁免特许游艇 (例如游艇)所使用的燃料,尽管这种豁免只适用于为商业目的经营海船的企 业。 此外,欧盟委员会向意大利和塞浦路斯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因为这两个国 家都引入了这样的增值税规定,那就是假设一艘船越大,它在欧盟水域航行的 频率就越少,因此租赁费用中超出范围因素的比例就越大。这与欧盟增值税指 令(2006 年第 112 号)第 56 条及第 59a 条的目标是相抵触的。如果塞浦路斯和 意大利在今后两个月内不就这些合理的意见采取行动的话,委员会可能决定将 这些案件提交欧洲法院。 (摘自 European Commission continues to combat illegal tax breaks in Italian and Cypriot yacht industries,IBFD,2019 年 7 月 26 日,由张宁编译)② 本期审稿人:邵凌云、郑诗倩、田志伟 ① ②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6_e2_4.html https://research.ibfd.org/#/doc?url=/data/tns/docs/html/tns_2019-07-26_e2_3.html 39 智库视野 研究院微信研究院微博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 上海市国定路 777 号 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90 8706 86 158 2174 6491(田志伟) 官方微博:e.weibo.com/u/3932265304 邮箱:1202860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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