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pdf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 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 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掌握 汉语和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 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中国语言文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文化、教 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汉语言文学 运用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 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创新能力,以 及初步从事本学科研究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的基本 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备宽阔的文化视野,能运用专业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发现 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 5.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和文学创作、传播以及语文教育方面 的政策和法规。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本科专业的水平要求相一 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 13 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 73 学分及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 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 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 予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学位条例》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 学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由主考学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考生须通过英语(专升本)课程(13000)、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三级证书、中国传媒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考)学士学位 外语学业水平等任意一类考试,才具有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1B0011 课程 类别 必 设 课 程 选 设 课 程 序号 课程 代码 1 03708 2 (国家代码 050101) 学分 考核 方式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3 00037 美学 6 笔试 4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笔试 5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7 笔试 6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7 笔试 7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笔试 8 00536 古代汉语 8 笔试 9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笔试 10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11 14025 明清小说专题(实践) 5 实践 12 04515 写作基础与应用 6 实践 13 14814 媒介素养(实践) 5 实践 14 01203 影视精品解读 5 实践 15 10196 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课程名称 说明 必考课程 9 门, 共 52 学分 选考不少于 4 门 课程,学分不少 于 21 学分 备注:⑴本专业考试计划不再设置日语㈡(00016)、俄语㈡(00017),可用英语专业(专 升本)中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俄语)(00839)的合格成绩替代英语(专 升本)(13000);⑵ 不考外语者不得申请学位。 五、考核方式说明 1.本专业所列笔试课程,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 分,60 分为及格。实践课程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2.毕业论文要求:考生须在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 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在主考学校指导下 进行,须由考生独立完成。经主考学校审核并答辩后,按优、良、 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成绩。 六、新旧专业考试计划执行期课程顶替规定 旧执行期课程 序 号 1 2 3 课程 代码 新执行期课程 学 分 课程名称 00015 英语(二) 00016 日语(二) 00017 俄语(二) 00820 汉字学概论 00658 3 选 1 课程 代码 学 分 课程名称 顶替关系 14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任意 1 门 顶1门 5 00536 古代汉语 8 1 门顶 1 门 新闻评论写作 6 01203 影视精品解读(实践) 5 00642 传播学概论 6 04515 写作基础与应用 6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14025 明清小说专题(实践) 00819 训诂学 5 14814 媒介素养(实践)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02106 普通心理学 5 04122 文化产业与管理 8 7 选 1 14 14 6 4 选 1 5 5 任意 1 门 顶任意 1 门 门数对等 七、其他必要说明 1.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 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2.实践类课程的考试说明以主考学校当次考试在北京教育考试 院网站(www.bjeea.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未来教材或考试大纲的变化,以每年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bjeea.cn)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