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政办字52号 关于印发邹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邹政办字〔2019〕52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 “四减四增”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邹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产业结构调整 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23 日 邹城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 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济宁市及我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 “四减四增”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济宁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 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和《邹城市 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 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和违 法违规产能清理。全力实施“四上四压”,严格实施季节性工业 企业绿色生产管控,加强政策引导,着力培植壮大新兴产业、改 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优化空间布局,努力 增加绿色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目标任务+ 2020 年目标 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8%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43% 规模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20% 目标任务+ 2020 年目标 化工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15%左右 造纸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 1.74 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 50%以上 全市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县 1 全市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家) 10 注:基准年为 2015 年。 二、具体内容 (一)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按照山东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有关要求,以钢铁、焦化、 煤炭、水泥、铸造、玻璃、炭素、砖瓦等行业为重点,通过严格 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 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 上通称为落后产能)。(各镇街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 镇街落实,不再详列) 1.能耗方面。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能耗限 额标准要求的产能,予以限期整改;整改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 出。(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2.环保方面。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 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 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 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 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关闭。(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牵头) 3.质量方面。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 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整改未达 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4.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 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 实施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政府 依法关闭,吊销其相关证照。(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5.技术方面。按照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 拆除相应主体设备;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 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承诺不再恢复生产, 并限时依法拆除。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依 法全面拆除生产建筑用钢(含钢坯、钢锭)的工频炉、中频炉等 装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二)压减调整高耗能高排放产业 按照国家、省行业标准和产业政策,建立完善精准的企业分 类综合评价体系,倒逼落后产能市场出清,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 伐;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 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开展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优 化产业布局。 1.钢铁行业。认真贯彻山东省《关于推进全省钢铁行业优 化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严禁新增产能,至 2020 年原则上全部产能退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焦化行业。按照“控制产能总量、靠近煤炭资源、配套 钢铁企业、减少物流成本”的原则,不断优化焦化产业布局,提 升装备水平,拉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通过关停并转、 产能置换等方式,推动焦化产能向优势企业集聚,提升煤化工深 加工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三)依法清理违法违规产能 1.加大已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监管力度,采取“两 断三清”等措施,严防已淘汰和化解的落后和过剩产能异地复产。 清理整顿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的各类违规产能和替代产能。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 分局牵头)。 2.坚决依法依规关停用地、工商登记条件和行政许可手续 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 业,逾期改造未达标的一律依法关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牵头) (四)着力实施“四上四压” 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 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 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 “上高压低”“上整压散”。新项目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 必须同时停产,倒逼新旧动能及时转换,杜绝“新瓶装旧酒” “新 旧并存”的假转换。严格控制焦化、铸造、砖瓦、石灰、水泥等 行业新增产能,鼓励发展煤炭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推动砖瓦行 业产业结构调整,完成砖瓦行业压减产能任务。对确有必要新建 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科学确定煤炭产能,邹城区域内煤 炭产量原则上稳定在 1800 万吨左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宁 市生态环境邹城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五)实施季节性工业企业绿色生产管控 对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业实施季节性生产管控,有关镇 街、部门要组织制定绿色生产管控方案,明确绿色生产管控的行 业、企业清单及管控时段。对行业中环境行为特别优秀的企业, 免予实施管控生产。各镇街管控方案每年按规定时间报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市级调控方案 每年按规定时间报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备 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我市实际情况和臭氧浓度水平,制定实 施臭氧高值季管控方案。 除天然气为燃料的砖瓦、陶瓷、石灰、玻璃棉、岩棉、石膏 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应结 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提出更大范围绿色生产管控要求。通 过延长出焦时间的方式降低焦化企业生产强度。除满足达标排放 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炭素企业(以生产线计)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 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 50%以上。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 农药企业,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 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按照要求报 省、市政府批准、备案。以上要求如与每年国家、省、济宁市部 署不一致的,按最新国家、省、济宁市规定执行。(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六)加快传统行业绿色动能改造 1.加强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跟踪与管理,完善督导 检查机制。加大对已公布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示范单位的监督管 理,积极培训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备选单位。在能源、冶金、建材、 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 进清洁化或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企业实施绿色节能、环保设施 方面的技术改造,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到 2020 年,培 育 1 个省级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和 4 个国家级绿色工厂,支持 邹城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 城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到 2020 年,化工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 15%左右、 碳排放降低 18%左右;建材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至 4.05 吨二氧化碳;造纸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 1.74 吨标 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至 4.42 吨二氧化碳。(市发展 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牵头) 3.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园区集 聚发展,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到 2020 年,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 50%,大力支持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 逐步扭转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现状。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要 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 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牵头) 4.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园区创建动力 和示范性,鼓励园区探索符合发展实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 发展模式和组织方式。(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牵头) (七)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1.发展“四新”经济。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 提”,通过重点发展“十强”产业,加快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培 育壮大绿色动能。(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2.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和大 数据集聚区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产业集群+人工智 能”等新模式,加快培育数字化新业态,依托诺博泰、珞石科技、 山东省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等,着力打造高端软件、电子 信息制造、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机器人等新型特色产业集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牵头) 3.发展高端装备产业。以智能装备产业园、轨道交通产业 园等特色园区为载体,重点改造提升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机床与 基础制造等传统装备产业,积极发展培育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 业,实施智能制造重大工程,打造轨道交通、高端智能装备等高 端装备产业集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4.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能 源开发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鼓励发展以煤炭为代表的 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耦合替代技术,延伸产业链、发展高附 加值、精细化、差异化产品。支持兖矿集团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 效新能源体系,先期推进兖矿新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建设,搭建新 能源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平台,加快推进荣信集团“氢气岛”等重 大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制氢基地。做大做强化工新材料、玻纤新 材料等产业,重点发展汽车用铝、轨道交通铝、航空用铝、超细 电子玻璃纤维纱及超薄电子布等新材料产品,提升新材料加工水 平,实现铝合金、玻璃纤维向新材料产业细分领域扩围,形成品 类丰富、配套齐全的产业集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牵头) 5.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培育健康休闲、中医药养生保健等 新业态,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产业链。建立起较为完善的 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 不断健全涵盖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 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到 2020 年,以居家为基 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 建成,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 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 理服务,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市卫生健康局 牵头) 加强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养生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的集中 居住点服务场所建设,推动与综合医院建立紧密合作机制,为旅 居老年人提供急诊急救、特色康复保健、中医养生体验、中医药 健康服务等健康旅游养生服务。利用我市独特地理优势,结合区 位医疗资源,推出中医针灸、按摩、理疗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 和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医疗、慢性病防治、疗养康复、中医药养 生等健康旅游居住品牌产品。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将我市健 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市文 化和旅游局牵头) 6.发展文化产业。依托厚重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推进优秀 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快文化产业与工业、农业、 旅游、科技、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步伐,促进生态文明与传 统文化互促共生。(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 7.发展精品旅游产业。创新旅游发展机制,推动旅游业与 农业、工业、教育、文化、体育、城乡建设以及上下游产业融合 发展,促进旅游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 牵头) 8.发展现代金融服务。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管理制度,鼓励 开展能效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 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市金融行业 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牵头) 9.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 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和发 展农业“新六产”,到 2020 年,争取成功创建农业“新六产” 示范县,发展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 10 家,塑造终端型、体 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园区型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特色高 效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程化监管,划定和建设 50 万 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 设,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 洁能源产业。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强身壮骨”行动,培育一批节 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增容、提 质增效、集聚发展。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监测等新 业态,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对政府实施的环境 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 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市发展和改革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牵头) (九)优化空间布局 1.采取“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总量双平衡法”,优化整合水 泥熟料、焦化、造纸、铸造、砖瓦、石灰等行业产能布局。产能 总量采取全市平衡,优化整合过程中相关产能总量不能增加;污 染物总量通过减量或等量替代,优化整合过程中不能增加新产能 落地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优化产能投产之时,被整合老产 能一律依法同时关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邹城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2.根据山东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在 全市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评价,优化和确 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控制线, 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出 台生态修复补偿、差异化考核评价等制度,健全完善主体功能区 建设长效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3.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2019 年底前,配 合济宁市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 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规范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 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负责组 织对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 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 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济宁市生 态环境局邹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专班组成 人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大数据 局、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组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调 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 动参与到工作的通报、督办、评估等各个环节。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工作任务, 拿出刚性举措,明确完成时限,相互协调配合,群策群力把产业 结构调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分工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导 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如期完成。同时,明确具体负责 科室,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 后报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四减四增”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 (三)大力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载 体,深入宣传“四减四增”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意义、重大政策、 重大行动、重大工程,及时报道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强化 信息公开,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在网站等公布“四减四增”工作任 务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导考核。积极对接省、济宁市“四减四增”产 业结构调整考核体系,健全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动态掌握镇街、 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将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情况和成效作为评 价各镇街、各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 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镇街、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各项 工作全面如期完成。 附件:1.邹城市加强污染源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产业结 构调整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邹城市“四减四增”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任务分 解表 附件 1 邹城市加强污染源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产业结 构调整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栾 涛 副市长 副组长:王俊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员:史凡法 高然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 博 肖兴山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本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风雷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程学忠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超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刘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鲁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 市统计局副局长 宾 宋亚明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主任科员 徐同明 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市政府办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冲 张采强 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副行长 附件 2 邹城市“四减四增”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1 2 工作要点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能耗方面。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予以限期整改; 整改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市发展和改革局 环保方面。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 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执 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 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依法依规 质量方面。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 推动落后 处并责令停产整改;整改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产能退出 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 关闭,吊销其相关证照 技术方面。按照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拆除相应主体设备;暂不具备拆 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 ,承诺不再恢复生 产,并限时依法拆除。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依法全面拆除生产建筑 用钢(含钢坯、钢锭)的工频炉、中频炉等装备 钢铁行业。认真贯彻山东省《关于推进全省钢铁行业优化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 压减调整 严禁新增产能,到 2020 年原则上全部产能退出 高耗能高 焦化行业。不断优化焦化产业布局,提升装备水平,拉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通 排放产业 过关停并转、产能置换等方式,推动焦化产能向优势企业集聚,做好与钢铁聚集区的产业 配套,提升煤化工深加工水平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邹城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序号 工作要点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3 加大已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监管力度,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严防已淘汰和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 化解的落后和过剩产能异地复产。清理整顿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的各类违规产能和替代 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 生态环境邹城分局 依法清理 产能 违法违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产能 坚决依法依规关停用地、工商登记条件和行政许可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 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改造未达标的一律依法关停 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 分局 4 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 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上新压旧” “上大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 压小” “上高压低” “上整压散”。新项目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倒逼新 实施“四 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 旧动能及时转换,杜绝“新瓶装旧酒” “新旧并存”的假转换。严格控制焦化、铸造、砖瓦、 上四压” 分局、市发展和改革 石灰、水泥等行业新增产能,鼓励发展煤炭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推动砖瓦行业产业结构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调整,完成砖瓦行业压减产能任务。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科学确 定煤炭产能,邹城区域内煤炭产量原则上稳定在 1800 万吨左右 5 实施季节 对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业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有关镇街、部门要组织制定绿色生产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 性工业企 控方案,明确绿色生产管控的行业、企业清单及管控时段。按照我市实际情况和臭氧浓度 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 业绿色生 水平,制定实施臭氧高值季绿色管控方案 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产管控 6 加强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跟踪与管理,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对已公布绿色工厂、 绿色产品示范单位的监督管理,积极培训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备选单位。在能源、冶金、建 加快传统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 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化或园区循环 行业绿色 城分局、市工业和信息 化改造。支持企业实施绿色节能、环保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 动能改造 化局 到 2020 年,培育 1 个省级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和 4 个国家级绿色工厂,支持邹城工业园 区创建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序号 工作要点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到 2020 年,化工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 15%左右、碳排放降低 18%左右;建材行业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 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至 4.05 吨二氧化碳;造纸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 1.74 吨 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 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至 4.42 吨二氧化碳 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 6 7 加快传统 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行业绿色 总量控制的要求,到 2020 年,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 50%,大力支持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 动能改造 逐步扭转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现状。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要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 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园区创建动力和示范性,鼓励园区探索符合发展 实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发展模式和组织方式 济宁市生态环境 邹城分局 发展“四新”经济。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通过重点发展“十强”产业, 加快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绿色动能 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和大数据集聚区建设,积极探索“互联 网+环保” 、 “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等新模式,加快培育数字化新业态,依托诺博泰机器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珞石机器人、山东省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打造高端软件、电子信息制造、大数据、 大数据局 云计算、智能机器人等新型特色产业集群 发展新兴 发展高端装备产业。以智能装备产业园、轨道交通产业园等特色园区为载体,重点改造提 升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机床与基础制造等传统装备产业,积极发展培育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 产业,实施智能制造重大工程,打造轨道交通、高端智能装备等高端装备产业集群 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能源开发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 代,加快推进兖矿国宏氢能源研发示范基地和荣信集团“氢气岛”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打造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 制氢基地。做大做强化工新材料、玻纤新材料等产业,重点发展汽车用铝、轨道交通铝、 业和信息化局 航空用铝、超细电子玻璃纤维纱及超薄电子布等新材料产品,提升新材料加工水平,实现 铝合金、玻璃纤维向新材料产业细分领域扩围,形成品类丰富、配套齐全的产业集群 序号 7 工作要点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培育健康休闲、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业态,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产业链。建立起较 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涵盖治疗期住 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患病老年人得到有效治疗。到 2020 年,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 市卫生健康局 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 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设置老年病科 加强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养生旅游等精品旅游结结结线路的集中居住点服务场所建设, 推动与综合医院建立紧密合作机制,为旅居老年人提供急诊急救、特色康复保健、中医养 生体验、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健康旅游养生服务。利用我市独特地理优势,结合区位医疗资 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 源,推出中医针灸、按摩、理疗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医疗、慢性 和旅游局 病防治、疗养康复、中医药养生等健康旅游居住品牌产品。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将我 市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 发展新兴 发展文化产业。依托厚重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产业 加快文化产业与工业、农业、旅游、科技、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步伐,促进生态文明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与传统文化互促共生 发展精品旅游产业。创新旅游发展机制,推动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教育、文化、体育、 城乡建设以及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金融行业发展服务 发展现代金融服务。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管理制度,鼓励开展能效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 中心、市财政局、人民 碳排放权相关金融创新等绿色金融业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 银行邹城市支行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 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六产”,到 2020 年,争取成功创建农业“新六产” 示范县,发展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 10 家,塑造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园区 市农业农村局 型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程化监管,划定和建 设 50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增加绿色 优质农产品 序号 8 工作要点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开展“节能环保 产业强身壮骨”行动,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推动产业扩规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 发展节能 增容、提质增效、集聚发展。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 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 环保产业 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监测等新业态,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 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 式。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过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采取“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总量双平衡法”,优化整合水泥熟料、焦化、造纸、铸造、砖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 石灰等行业产能布局。产能总量采取全市平衡,优化整合过程中相关产能总量不能增加; 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 污染物总量通过减量或等量替代,优化整合过程中不能增加新产能落地区域的污染物排放 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总量。新优化产能投产之时,被整合老产能一律依法同时关停 9 根据山东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 空间开发适宜评价,优化和确定生产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控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出台生态修复补偿、差 优化空间 异化考核评价等制度,健全完善主体功能区建设长效机制 布局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三线一单” ) 要求,2019 年底前,配合济宁市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 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 规范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 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 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土地利用 规划局 有关规划、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能源、 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 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