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领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pdf
“心理健康教育”领域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领域代码:045116)(2018 年制订)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具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 具有独立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实践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教 育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任教师及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 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与心理健康教 育相关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教育教学和 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基本学制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 研究生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 毕业)最长不得超过 6 年。 四、培养方式 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半脱产学习模式,利用寒暑假和周末集中学 习,在校的集中学习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 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学、小组合作学习、模拟教学、课例分析、微格教学等相结合的多元化 教学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 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研究, 做好实践案例研究、教育观察反思与教学专题研究。聘任经验丰富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与 导师组,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与研究。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教育实践研究四个模块。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7 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 13 学分,专业必修课 12 学分, 专业选修课 6 学分,教育实践研究 6 学分。另外,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 3 门教 师教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 2 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入总学分。 六、教育实践研究 教育实践研究应结合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开展实 践案例研究、教育观察反思、教学专题研究等方面的研究,具体如下: 1.实践案例研究:研究自身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撰写案例研究报告。 2.教育观察反思: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课堂观察或教育活动观察,完成至少 10 个详细的教育观察 报告。 3.教学专题研究:针对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 5000 字的研 究报告。 七、中期筛选 中期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学位论文研究之初,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 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核。具体操作参照《济 南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暂行办法》执行。 八、学位论文 (一)开题要求和中期检查 1.开题要求 学位论文从开题到申请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8 个月,开题需提交书面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以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要求查阅大 量与选题相关的专业文献,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包括本选题的背景与依据、研 究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现状与发展动态、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拟实施的研究方案、研究 的难点重点和创新性、研究进度及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 开题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 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 2.中期检查 第四学期提交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目的在于对学生学位论文进行一次 阶段性检查,并检查培养过程中其他环节的完成情况。学生要着重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 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论文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尤其对开题报告内容 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导师对学 生中期检查情况给出评语,评语包括对已有工作的评价,以及对计划完成情况、学生表现和今后工 作的评价。检查小组对中期检查给予评定。在中期检查中,专家组认为确有创新、有可能成为优秀 论文的学位论文,应予以重点关注。中期检查结果不合格者须申请延期答辩,并在规定的修学年限 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没有进行论文中期报告的学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具体操作参照《济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二)论文撰写与答辩 开题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的撰写阶段。 1.学位论文选题要求密切联系教育实际与学生发展,立足于解决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 教育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成长中的现实问题。对论文的评价,主要是考察学生运用心理健康 教育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教育观念的合理性、对相关理论与研究成果 的了解、内容与材料的丰富性、观点与方法上的正确性与创新性。 2.论文形式多样化,可以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研究;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也可以 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验报告、典型案例报告等。论文撰写参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执行。 3.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 2 万字。 4.论文除由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聘请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 2 名专家进行评阅。论 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中存在问题的 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心理健康教育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研 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等方面。 5.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必修环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委 员会应由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 1 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技 术教育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准予毕业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符合学 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十、其他 1.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按照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非全日制教育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的统一要求,由学校统一布置,由济南大学教育专业 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经学校批准备案后执行。 2.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修订的,必须按上述程 序审批。 3.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定出个人 培养计划。 4.本方案适用于“心理健康教育”领域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 2018 级开始实行。 由济南大学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一、参考书目 [1] 金一鸣. 教育原理[M].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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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樊富珉,何瑾. 团体心理辅导——以团体辅导过程为线索[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4. 拟稿人(签字):王树青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附:“心理健康教育”领域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 类别 学 位 课 程 非 学 位 课 实践 研究 补 修 课 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SS991008Z 英语 32 2 秋 外国语学院 SS9910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 究 36 2 秋 马克思主义学 院 SS991016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秋 马克思主义学 院 QZ161005 教育原理 32 2 秋 QZ161002 课程与教学论 32 2 秋 QZ161006 教育研究方法 32 2 春 QZ161007 心理发展与教育 32 2 春 QZ163066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材研究 32 2 春 QZ163049 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 32 2 春 QZ163047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32 2 秋 QZ163048 心理统计与测量 32 2 秋 QZ163027 学校心理咨询方法与技术 32 2 春 QZ163031 中小学生团体心理辅导 32 2 春 QZ163035 家长心理健康教育 32 2 春 QZ163007 心理健康研究 32 2 秋 QZ163034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32 2 春 QZ163028 学业发展辅导 32 2 春 QZ163029 人格发展研究 32 2 秋 QZ163030 人际交往与社会适应 32 2 秋 QZ163032 中小学生心理问题与辅导 32 2 春 QZ163033 中小学生异常心理与危机干预 32 2 春 QZ163036 现代学习论与教学 32 2 秋 QZ163006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32 2 春 QZ163037 班级与课堂管理 32 2 春 QZ163038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32 2 春 QZ163039 中外教育简史 32 2 春 QZ163040 教育政策与法规 32 2 秋 QZ163045 融合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16 1 春 QZ160001 实践案例研究 32 2 秋 QZ160002 教育观察反思 32 2 春 QZ160003 教学专题研究 32 2 秋 教育学 心理学 课程与教学论 学校心理学 至少两门,不计入 总学分。 备注 必修 (13 学 分) 教育与心理科 学学院 教育与心理科 学学院 必修 (12 学 分) 教育与心理科 学学院 选修 (6 学 分) 教育与心理科 学学院/教育 教学实践基地 必修 (6 学 分) 非师范 教育与心理科 类、跨专 学学院 业学生 补修 发展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