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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泗水县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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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文件 泗教体字〔2022〕27 号 关于印发《泗水县“树师德 正师风”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学区、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 年师德师风提升工程实 施方案>的通知》(济教字〔2022〕5 号)、《关于印发〈济宁 市“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济教函〔2022〕 41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泗水县“树师德 正师风”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抓好 贯彻落实。 -1- 泗水县“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落实全 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任务,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结合 我县 2022 年师德师风提升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 开展“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下文简称“专项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教师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 育德,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争做“四有”好 老师。专项活动坚持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 根据教师群体特点,重点纠治各级各类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 教师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各类师德失范问题。通 过专项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 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全 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 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融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和教师培养、 培训、管理全过程。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各类教师培训的第一模 块内容,纳入县级培训、校本培训和全员培训中,记入教师培训 -2- 学时。健全师德教育学习制度,每月确定一个师德教育主题开展 学习活动,精选学习内容,合理安排时间,严格考勤制度。学校 要制作宣传橱窗,内容要有师德要求、师德承诺、师德典型。 (二)建立师德师风巡查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巡查 制度,实行校级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带班,学生在校期间进 行全时段全校巡查,规模较大学校可以以级部为单位进行巡查, 重点巡查教学秩序不正常班级、学校走廊异常情况、教师办公室 不良行为等。幼儿园加强用餐、午休、饮水、如厕盥洗等时段的 巡视巡查,督促教职工规范保教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 题。巡课巡班制度要规范严格,制定值班表,明确值班人,记实 值班过程,填写值班记录,确保值班人员每天不间断巡课巡班, 一旦发现教学秩序不正常现象及时赶到,避免发生体罚或虐待学 生现象。 (三)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各学校开展师德承诺活动,以“学 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为标准,组织教师签订《济宁市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承诺书》,就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 德水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高服务学生水平 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有承诺必有践诺,要把践诺作为关键,年 终按照承诺情况写出年度践诺报告。 (四)组织师德模范选树活动。结合省“2022 齐鲁最美教 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活动,各学校通过师德标兵评选、 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案例推选等,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 -3- 师身边的先进人物,深度挖掘宣传富有时代性的师德楷模、优秀 教师,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优 秀教师的典型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县教育体育局 继续组织“泉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通过典型选树,弘扬主旋 律,传播正能量。先进人物事迹将择优推荐到县融媒体播出。 (五)集中开展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7-8 月,县教育体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同步集中开展暑假期间在职教 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治理长效机制。 学校是专项整治第一战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承担 起管理责任。学校组织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对在 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严肃处理。 (六)组织师德师风“开学第一课”活动。9 月,组织师德 师风“开学第一课”活动,以学习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 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中心, 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教师节重温誓词、组织专题讨论 学习等活动,围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从教立德 树人、拒绝有偿补课、减轻学生负担、关爱每一个学生、规范办 学行为、规范从教行为、争当"四有"好教师、健全师德建设长效 机制等方面进行专题交流,提出提升师德建设水平的新思路与新 举措,努力塑造关爱学生的敬业形象、精通业务的师表形象、严 格管理的学校形象。 (七)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全体教职工适 -4- 时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失范行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在职教师违 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生等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会 议传达、分组谈论等形式,务必覆盖到每一名教职工,教育引导 教职工深刻汲取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防止师德失范问 题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 年 4 月) 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将专项活动作为 2022 年师德师风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积极营造有利于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重点围绕《中小学教师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 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 有关规定开展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 线。 (二)专项治理(2022 年 4 月—2023 年 3 月) 1. 明确职责任务。各学校要明确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 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落实责任分工,杜绝出现管 理“真空”现象。各学区要进一步压实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 责任,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 任人责任。各学校要将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 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伤害学生等作为 -5- 师德建设和师德考评的重点,做好教育培训、警示提醒等有关工 作。同时要做好在职教师的关心关怀工作,及时关注教师身体及 心理状况,对不宜继续开展教学工作的,要妥善安排,必要的可 进行岗位调整。 2. 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各学校要组织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 期暗访活动,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 也可邀请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督查 或暗访工作,全面了解师德师风状况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县教 育体育局将加强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的 协同配合,形成专项工作合力。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突出的学校, 县教育体育局将进行约谈并适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检查。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多次出现 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经查实, 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 责任。 3. 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 邮箱,及时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或转办邮箱接收线索,迅速 处理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规范投诉举报线索办理有关要求, 同时注意举报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渠道要确保畅通,县教育体 育局将对电话接听、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是否及时、合规等情况进 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视情通报。 4. 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坚持“零容忍”, -6- 各学校(幼儿园)认真调查、核实师德失范违规问题线索,经查 实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国 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第 18 号令)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 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建立健全省市 县联动的师德师风监督通报制度。各学校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 送工作,将当月师德失范问题处理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人事科于每月 25 日前汇总各学校问题及处理情况,向山东省教 师管理服务平台(http://jsgl.sdei.edu.cn/zlycbk/login_zly cbk.htm)填报。对隐报、瞒报问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总结(2023 年 3 月底前) 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和有效 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工作总结。同时不断巩 固和扩大专项活动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 要性,强化德法并举,坚持正面引领、警示教育相结合,把强化 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专项活动, 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二)精心谋划部署。各学校要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健全工作体系,选优配齐师德建设工作力量。要按照文件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有计 -7- 划、有步骤、积极稳妥推进,确保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各学校要加大优秀教师、师德模 范典型宣传力度,强化师德师风舆论引导。要积极做好负面舆情 应对,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舆情敏感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对可能 引发舆情的关键点要尽早发现、争取主动,全面研判、及时处置。 对各类媒体反映的师德失范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作 出回应。对查实的师德失范行为,要严肃追责;对歪曲真相、混 淆视听的,要予以澄清,为教师正名,防止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 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四)改进工作方式。各学校要做好专项活动与师德师风提 升工程、学校行风建设、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统筹结合,加强工 作方式创新,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突出重点,狠 抓落实,务求实效。注意做好活动期间开展的亮点工作、成功经 验的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县教育体育局。 请各学校于 4 月 30 日前将专项活动方案,2023 年 3 月 10 日前将专项活动总结报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附件:“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教师负面行为清单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 年 4 月 22 日 -8- 附件 “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 教师负面行为清单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新 时代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 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严禁中小学校 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公布教师负面行为清单如下。 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 不当言论,或通过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 当言论; 2. 向学生传播非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 邪说; 3. 在职教师在校外开展有偿辅导、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 邀约参与有偿辅导、利用网络授课开展有偿辅导,或以个人名义 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 4. 在职教师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生源、提供 相关信息并从中谋取利益; 5. 在职教师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礼金、商业 预付卡等,向学生家长进行资金借贷、要求提供财物等或让学生 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承担的费用; -9- 6. 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 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教辅等,并从中获取报酬; 7. 在职教师向学生或家长推销网课、学习用品、生活用品、 保险等商业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 8. 违反教学纪律,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故 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教 育教学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9. 敷衍教学,不备课上课堂,在上课过程中接打手机、影 响教学,酒后进入课堂; 10. 不批改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布置惩罚性作 业、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座位; 11.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 12. 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教科研等工作中弄 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13.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 常教育教学秩序; 14. 在职教师体罚学生或以讽刺、侮辱、歧视等形式变相体 罚学生,虐待、猥亵、伤害学生; 15. 无故剥夺学生在校(班)平等学习机会和参加集体活动 权利,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16. 其他违纪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 10 - 2022 年 4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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