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医行发〔2014〕19号).pdf
滨州医学院文件 滨医行发〔2014〕19 号 关于印发《滨州医学院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 《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医学院 2014 年 2 月 24 日 — 1 — 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院(系) 在办学中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 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学工作量包括授课教学工作量、指 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教学研究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计 入科研工作量单独核算,不计入学校岗位聘用教学工作量之内。 非授课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研究之外的其他内容,学校不统一 要求量化赋值,各院(系)在全面考核教师职责时可自行制定具 体办法。 第二条 授课教学工作量 授课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实验课、见习课)授 课等教学工作量。 (一)理论课授课教学工作量 计算公式为:授课标准学时=授课计划学时×授课次数×课 程系数 K1。 1. 课程系数(K1)的核定 课程类型 课程系数 一般课程 1 任意选修课 0.9 — 2 — 备注 新开课课程系数增加 0.3 课程类型 课程系数 公共外语课(含听力、口语课) 0.9 体育课 0.7 理论实验一体化课程 0.9 双语(英语)教学 2.0 研究生课程 1.5 留学生课程(汉语) 1.3 留学生课程(英语) 2.5 视障生课程 1.3 备注 新开课课程系数增加 0.3 2. 说明 (1)经学校认定的教改课程和其他情况课程,经学校教学 委员会讨论后,给予一定的课程启动工作量。 (2)双语教学课程认定:用外语授课(不含外语类课程) 内容达 50%以上为双语教学课程。双语教学需经院(系)审批, 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施行。 (3)新开课程认定:学校第一次开设的课程为新开课程。 由于更换教材版本、改变教材内容、修订教学大纲等原因开设的 课程不属于新开课程。 (二)实践课授课教学工作量 实践课授课教学工作包括实验课、批改实验报告和临床课见 习教学等。 计算公式为:授课标准学时=实际授课学时×0.6。 第三条 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 3 — 指导研究生毕业设计(论文)按指导一年级每生 50 学时、 二年级每生 70 学时、三年级每生 80 学时计算工作量。 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按每生 20 个标准学时计算工 作量。 第四条 教学研究工作量 教学研究工作量主要包括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论文、教 学研究成果奖励、教材(含电子教材、音像资料)等工作产生的 工作量,采用分项计分、逐项累加的方法确定。教学研究工作量 (G)由教研项目(G1)、教研论文(G2)、教材(G3)、教研 成果获奖(G4)等部分的积分累加而成。计算公式为 G = G1+ G2+G3+G4 (一)教学研究项目工作量分值(G1) 1. 计算公式为 G1 =λi+30×Mi λi 为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基础分值。 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基础分值(λi)表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校级 重点 一般 重点 一般 重点 一般 重点 一般 2000 1500 800 400 200 150 100 50 Mi 为承担的各类教研课题实际拨款到学校财务的经费数量 (以万元为单位) ,对于上级没有资助的项目,只计算项目基础 分。 2. 说明 — 4 — (1)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指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 革项目,国家教育部教材建设规划项目等。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 指除国家教育部以外其它部委、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山 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教育教 学改革项目和教材建设规划项目等。厅局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山 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山东省医学会(山东省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 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组织的教学改革项目等。 项目均必须有相关部门下达的批文,凡批文中有明确规定为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即为相应的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未标明 的按一般项目计。教材建设规划立项项目与相应级别的教学研究 项目同等对待。 (2)以上教研项目在项目结题验收或完成鉴定的当年一次 性计算工作量。对未能按期完成的教研项目,每逾期 1 年,扣除 工作量报酬的 30%,逾期 3 年及以上,不予计算教研奖励。 (3)各级各类教研课题结题后,按照有关教研主管部门组 织的成果鉴定水平进行奖励:国际领先 80 分,国际先进 60 分, 国内领先 40 分,国内先进 20 分。 (4)国家级重点项目总得分以 3000 分为上限,国家级一般 项目总得分以 2000 分为上限; 其它项目总得分以 1000 分为上限。 (二)教学研究论文工作量(G2) 1. 教学研究论文分值 类 别 论文发表刊物类别 (分/篇) 中文期刊 A类 150 — 5 — B类 80 C类 20 2. 说明 (1)论文是指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类 论著,字数≥2000 字。论文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为我校正式在 编职工,第一单位标注均为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论文仅计算第 一位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教研论文。 (2)教研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均为我校正式在编职工 的,仅计算一次教研论文,由作者自行商定;教研论文第一作者 为在校生,通讯作者为我校正式在编职工的,仅计算在编职工(通 讯作者需明确标注)的教研论文。 (3)国内中文学术期刊被 SCI 等收录的论文按照科研论文 国外期刊计算办法计分。在国内期刊外文版或国内学术机构主办 的外文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国内同级别刊物计算。 (4)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综述、述评、个案报道、病例 讨论、论著摘要、译文、会议纪要和在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 计分。 (5)同一论文被多种索引收录时,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 复计算工作量。 (6)论文类别由教学委员会讨论界定。 (三)教材工作量分值(G3) 1. 教材(分纸质教材和电化教育教材)指授课教材、实验 指导、教学参考书等,不包括学术著(译)作、科普读物和习题 — 6 — 集等。 2. 教材工作量分值(G3)计算方法如下 (1)纸质教材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G3=∑Wi·Ci Wi 为教材积分,Ci 为出版社档次系数。Wi=基础分值+个人 撰写字数/万字×10 分。基础分值见下表: Ⅳ-各类教学参 Ⅲ-协编教材③ 考书/实验指导、 工具书等 副 副 副 副主 主编 编 主编 编 主编 编 主编 编委 主 主 主 编 (译) 委 (译) 委 (译) 委 编 编 编 1000 500 150 400 200 70 200 100 30 100 50 10 ①Ⅰ-国家规划教材指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封面标注和相关上 级文件为准) ;但其配套教材(如学习指导、考试指南或大纲等)不计入。 ②Ⅱ-省部级规划教材指除教育部以外的国家其他各部委规划教材和 各省规划教材(以封面标注和相关上级文件为准);但其配套教材(如学 习指导、考试指南或大纲等)不计入。 ③Ⅲ-协编教材指各出版社的全国规划教材、院校间协编教材等正式 出版教材;但其配套教材(如学习指导、考试指南或大纲等)不计入。 Ⅰ-国家规划教 Ⅱ-省部级规划教 材① 材② 各类教材主编或副主编的基础分值计算到位置最前一位,仅 第二、三、四位主编或副主编为我校的分别按 80%、70%、60%计, 其他依次按副主编或编委顺应计算。 个人撰写字数的确定:版权页所示全书字数除以全书正文页 数再乘以个人撰写页数;若未标明个人撰写页数,则按全书字数 除以所有作者人数计。 Ci 为出版社档次系数,出版社档次分为 A、B、C 三类(由 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其系数分别为 1.2、1.0、0.8。 — 7 — (2)正式出版发行的具有正式书号的 CAI 课件、DVD 等电 化教育教材积分(Wi)按 A、B、C 三类出版社分别计 100 分、80 分、60 分,以时长 20 分钟为基数,超过 20 分钟,A、B、C 三类 出版社每 10 分钟分别加 30 分、20 分、10 分。 (四)教学研究成果奖励工作量分值(G4) 1. 教学研究成果奖励工作量分值 类 国家级 省部级 厅局级 校级 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基本分 200000 150000 100000 15000 8000 4000 400 200 150 100 80 60 2. 教学研究论文奖励工作量分值 类 国家级学会 省级学会 校级 — 8 —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基本分 500 300 200 100 80 60 50 30 三等奖 20 3. 说明 (1)教学研究成果奖励主要包括国家教育部、省、市、院 校等各级管理机构对教学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授予的奖励。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 条例》(国务院令第 151 号)组织评选,一般分为特等奖、一等 奖、二等奖等 3 个等级;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是根据《山东省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而组织和评选的奖项;厅局级教学成果 奖励包括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山东省高等教育学 会、山东省医学会(山东省医学教育研究中心)、中华医学会医 学教育分会组织评选的奖项等;多重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 复奖励。 (3)以“滨州医学院”署名且列第二、三、四、五位的省 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按第一完成单位工作量的 50%、 30%、20%、10%计算;其它不予计算。 (4)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生获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项的, 指导教师按 50%计算工作量。 (5)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参照教学研究论文奖励计算教学研 究工作量。 (6)对于教育厅、教育部表彰的教材获奖按照同级教学研 究成果工作量的 20%计算。 (五)个人位次与权重系数 教研工作量一般算归项目主持人;对于参与人在项目研究中 — 9 — 起实质作用、做出一定贡献的,由项目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参照下 列个人位次与权重系数表来计算参与人员的教研工作量。以“滨 州医学院”署名的项目,非我校的参与人员,其教研工作量计给 我校第一位工作人员。 个人位次与权重系数表 参与人数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第四位 1 1.0 2 0.7 0.3 3 0.6 0.3 0.1 4 0.5 0.3 0.15 0.05 5 0.5 0.3 0.1 0.05 第五位 0.05 (六)凡在科研处申报科研工作量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教研 工作量。 (七)在《滨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滨医行发〔2012〕 184 号)和《滨州医学院优秀教材奖励办法》 (滨医行发〔2012〕 181 号)中奖励标准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解决。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滨州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 10 — 2014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