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4号(总第193号).pdf
三 门 峡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目 录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报》 编 主 委 会 任: 万战伟 副 主 任: 郭忠义 【重要文件】 吕大伟 乔灵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2021 年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报 1 马 杰 张建科 【市政府文件】 张雪峰 姜德华 赵松涛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 的通 知 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 13 秦建泽 曹成坤 彭海峰 【人事任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报》 编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姚旭东等三人职务任免的 通 知 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报 16 主 辑 部 编: 乔灵军 副 主 编: 冯 峰 孙世伟 责任编辑: 程冰莹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2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ANMENXIA CITY 第 4 号(总第 193 号) CONTENTS 主 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市、区)文件】 编 辑 出 版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报》 编 辑 部 地 址:三门峡市崤山路47 号 市政府办公大楼 网 址:www.smx.gov.cn 电 话:0398-2852172 邮 编:472000 准印证号:河南省连续性内部 资料(三门峡)审连 00010号 出版日期:2022 年 5 月 7 日 印 刷:三门峡日报印刷厂 电 话: 0398-2889852 (内部资料免费赠阅)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滨区全面推 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17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 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 定 """"""""" 2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2021 年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门峡市统计局 2021 年, 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诸多风险挑战, 三门峡市委、 市政府团结带领 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 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 防 汛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踔厉奋发, 顶压而上, 全市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取得明 显成效, 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十四五” 实现良好开局。 一、 综合 初 步 核 算 , 全 年 全 市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1582.54 亿 元 ,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 比 上 年 增 长 7.5% 。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 150.41 亿元, 比上年增长 7.2% ; 第二产业增加值 748.82 亿 元 , 增 长 5.3% ;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683.31 亿 元 , 增 长 9.9% 。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为 9.5 ︰ 47.3︰43.2。 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77701 元, 比上年增长 7.0%。 图 1 2017~2021 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1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年 末 全 市 常 住 人 口 203.8 万 人 , 其 中 城 镇 常 住 人 口 118.27 万 人 , 乡 村 常 住 人 口 85.53 万人;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58.03%, 比上年末提高 0.77 个百分点。 全年出生人口 1.54 万人, 人口出生率为 7.56‰ ; 死亡人口 1.52 万人, 人口死亡率为 7.46‰ ; 自然增 加人口 0.02 万人, 自然增长率为 0.10‰ 。 表 1 2021 年年末三门峡市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年末数 (万人) 比重 (% ) 全市常住人口 203.80 100.00 其中: 城镇 118.27 58.03 乡村 85.53 41.97 其中: 男性 103.00 50.54 女性 100.80 49.46 其中: 0-15 岁 38.40 18.84 16-59 岁 125.81 61.73 60 周岁及以上 39.60 19.43 28.41 13.94 指 标 其中: 65 周岁以上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3.87 万人,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13302 人, 就业困难人 员再就业 3500 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37%, 低于省控 4.5%的目标。 全 年 全 市 居 民 消 费 价 格 比 上 年 上 涨 0.9% 。 分 城 乡 看 , 城 市 上 涨 1.1% , 农 村 上 涨 0.7% 。 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呈 “七涨一平” 态势, 其中, 交通通信价格上涨 2.0% , 居住价格上涨 1.5% , 医疗保健价格上涨 1.3% , 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 0.6% , 食 品 烟 酒 类 价 格 上 涨 0.5% , 其 他 用 品 及 服 务 价 格 上 涨 0.4% , 生 活 用 品 和 服 务 价 格 上 涨 0.3% ; 衣着价格持平。 2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表 2 2021 年三门峡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以上年为 100 指 标 指 数 100.9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城市 101.1 农村 100.7 食品烟酒 100.5 # 粮食 101.6 鲜菜 107.4 畜肉 83.3 衣着 100 居住 101.5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0.3 交通和通信 102 教育文化和娱乐 100.6 医疗保健 101.3 其他用品和服务 100.4 二、 农业 全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 163.93 千公顷, 比上年增加 0.1 千公顷。 其中, 小麦种植面 积 75.17 千 公 顷 , 减 少 0.19 千 公 顷 ; 玉 米 种 植 面 积 60.27 千 公 顷 , 增 加 1.43 千 公 顷 。 油 料 种 植 面 积 13.35 千 公 顷 , 增 加 0.31 千 公 顷 。 蔬 菜 种 植 面 积 32.85 千 公 顷 , 增 加 0.31 千公顷。 全年全市粮食总产量 73.06 万吨, 比上年减少 1.04 万吨, 减产 1.4% 。 其中 , 夏粮产 量 35.97 万吨, 增产 1.2% ; 秋粮产量 37.09 万吨, 减产 3.8% 。 烤烟产量 4.01 万 吨 , 增 产 2.4% 。 油 料 产 量 3.81 万 吨 , 增 产 7.8% 。 蔬 菜 及 食 用 菌 产 量 127.17 万 吨 , 增 产 2.5 %。 园林水果产量 268.27 万吨, 增产 3.4%。 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图 2 2017~2021 年三门峡市粮食产量 全年全市猪牛羊禽肉总产量 10.25 万吨, 比上年增长 14.6% 。 其中, 猪肉产量 7.58 万吨, 增长 21.8% ; 牛肉产量 1.06 万吨, 增长 4.2% ; 羊肉产量 0.53 万吨, 增 长 2.6% ; 禽肉产量 1.08 万吨, 下降 1.2% 。 禽蛋产量 5.69 万吨, 增长 0.3% ; 牛奶产量 2.83 万吨, 增长 1.2%。 年末生猪存栏 75.93 万头, 比上年末下降 3.7% ; 全年生猪出栏 103.36 万头, 比上年增长 26.2%。 三、 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10.9% 。 分经济类型看, 国有企业增加值 增长 28.3% ; 集体企业增长 21.7% ; 股份制企业增长 11.8%, 外 商 及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下 降 0.4%; 其他企业下降 20.6%。 分门类看, 采矿业增加值下降 4.1% ; 制造业增长 13.9% ;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 18.2% 。 分重点产业看,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 29.1% , 占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的 12.8% ; 高 技 术 制 造 业 增 长 3.0% , 占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的 1.3% ; 高 耗 能 工 业 增长 13.6% , 占 规 模 以 上工 业 的 84.0% 。 分 轻 重 工 业 看 , 轻 工 业 增加 值 增 长 15.2% , 重工业增长 10.4% , 轻、 重工业比例为 6.5 ︰ 93.5。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品 销售率为 99.9%。 全 年 主 要 工 业 产 品 中 , 铝 材 增 长 849.1% , 耐 火 材 料 制 品 增 长 517.3% , 白 银 增 长 125.0% , 光电子器件增长 106.9% , 铜材增长 73.0% , 硫酸 增长 46.7% , 白 酒增长 35.6%, 改装汽车增长 30.4% , 黄金增长 19.5% , 纱增长 14.4% , 锂离子电池增长 13.7% , 精炼铜 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增 长 12.4% , 发 电 量 增 长 9.7% , 氧 化 铝 增 长 6.9% , 商 品 混 凝 土 增 长 5.7%, 原 煤 增 长 3.3% , 初级形态塑料下降 80.8% , 中成药下降 69.8% , 新能源汽车下降 45.8% , 房间空气 调 节 器 下 降 39.2% , 塑 料 制 品 下 降 36.5% , 农 用 氮 、 磷 、 钾 化 学 肥 料 ( 折 纯 ) 下 降 29.1% , 合成氨下降 15.3% , 饮料下降 13.6% , 精甲醇下降 11.8% , 水泥下降 12.3% , 化学 试剂下降 10.7%, 速冻食品下降 9.0%, 自来水生产量下降 2.9%。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1626.02 亿 元 , 比 上 年 增长 22.8% ; 实 现 利润总额 66.36 亿元, 下降 28.9%。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 90.55 元, 比上年下降 0.47 元; 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82.1 元, 增加 12.3 元。 全年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8.4% , 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的比重为 81.7%。 全年全市建筑业增加值 170.55 亿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 比上 年 下 降 0.3% 。 资 质 内 建 筑 企 业 190 家 , 比 上 年 增 加 5 家 。 建 筑 业 企 业 本 年 新 签 合 同 额 393.12 亿 元 , 增 长 26.5%。 四、 服务业 全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 105.02 亿元, 比上年增长 5.6% ;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政业增加值 123.19 亿元, 增长 21.4% ;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 25.12 亿元, 增长 6.6% ; 金融业增加值 48.02 亿元, 增长 2.4% ; 房地产业增加值 65.07 亿元, 增长 5.8% ; 其他服 务 业 增 加 值 310.46 亿 元 , 增 长 9.6% 。 全 年 规 模 以 上 服 务 业 企 业 营 业 收 入 87.96 亿 元 , 比上年增长 15.0%; 利润总额 2.08 亿元, 增长 1.3%。 全 年 全 市 公 路 货 运 量 4578 万 吨 , 比 上 年 增 长 4.7% ; 公 路 客 运 量 1444 万 人 , 下 降 2.2% 。 公 路 货 运 周 转 量 237.31 亿 吨 公 里 , 增 长 36.8% ; 公 路 客 运 周 转 量 17.21 亿 人 公 里, 增长 105.8%。 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 37.97 万辆, 比上 年 末 增长 9.2%, 其 中 私 人汽 车 34.97 万 辆, 增长 9.9%。 民用轿车保有量 20.80 万辆, 增长 10.3%, 其中私人轿车 20.10 万辆, 增 长 10.6%。 全年全市邮政行业业务总量 (含快递) 6.16 亿元, 比上年下降 0.5% ; 电信业务总量 21.62 亿元, 增长 32.7% 。 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 11.6 万户, 比上年增加 1.4 万户; 移 动电话用户 224.31 万户, 比上年增加 5.31 万户。 全年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 2.93 亿 GB, 增长 29.6%。 5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五、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农户, 下同) 比上年增长 10.4% 。 其中, 第一产业投 资下降 12.7% , 第二产业投资增长 25.1% , 第三产业投资增长 6.1% 。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增 长 8.0%, 民间投资增长 12.1%, 工业投资增长 25.8%。 图3 2021 年三门峡市三次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全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 6.2%。 其中, 住宅投资下降 5.7% 。 全年商品房 施工面积 1362.95 万平方米, 下降 4.1% 。 其中, 住宅施工面积 1087.95 万平方米, 下降 0.7% 。 商品房竣工面积 117.27 万平方米, 增长 62.2% 。 其中, 住宅竣工面积 96.95 万平 方 米 , 增 长 49.0% 。 商 品 房 销 售 面 积 315.98 万 平 方 米 , 增 长 7.4% ; 商 品 房 销 售 额 134.45 亿元, 增长 8.0%。 全年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 8.8%, 占全市固定资产的比重为 25.0%。 六、 国内贸易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35.13 亿元, 比上年增长 10.7% 。 分城乡看, 城镇消 费品零售额 440.69 亿元, 增长 9.6% ;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94.45 亿元, 增长 16.1% 。 分行 业看, 批发业 24.83 亿元, 增长 10.6% ; 零售业 437.58 亿元, 增长 10.5% ; 住宿业 4.71 亿元, 增长 7.2%; 餐饮业 68.01 亿元, 增长 12.4%。 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图4 2017 年 ~2021 年三门峡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长速度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比上年增长 全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中, 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 16.4% , 饮 料类增长 109.2% , 烟酒类下降 6.9% , 服装、 鞋帽、 针纺织品类增长 12.4% , 金银珠宝类 增 长 20.9% , 日 用 品 类 增 长 9.2% , 家 用 电 器 和 音 像 器 材 类 下 降 7.8% , 中 西 药 品 类 下 降 1.4% , 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 45.1% , 家具类增长 37.8% , 通讯器材类增长 32.4% , 建筑及 装潢材料类增长 26.2%, 石油及制品类增长 17.1%, 汽车类增长 22.4%。 全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共实现销售额 (营业额) 1089.72 亿 元 , 比 上年增长 10.8% 。 其中, 批发业销售额 625.94 亿元, 增长 10.1% ; 零售业销售额 393.45 亿 元 , 增 长 11.9% ; 住 宿 业 营 业 额 9.66 亿 元 , 增 长 11.1% ; 餐 饮 业 营 业 额 60.68 亿 元 , 增长 11.4%。 七、 对外经济 全年全市货物进出口总值 271.1 亿 元 , 比上年增长 42.8% 。 其 中, 出 口 31.9 亿 元 , 增长 66.6%; 进口 239.2 亿元, 增长 40.1%。 7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图5 2017 年 ~2021 年三门峡市货物进出口总值 全年全市外商直接投资 (不含银行、 证券、 保险) 新设立企业 5 个; 实际利用外商 直接投资 6185 万美元, 增长 45.2%。 实际利用省外资金 446.1 亿元, 增长 3.2%。 全年全市新批外资项目 5 个。 合同利用外资金额 3.6 亿美元, 比上年增加 757.8% 。 实际 利用外资 13.1 亿美元, 同比增长 6.0%。 八、 财政金融 全年全市财政总收 入 216.40 亿 元 , 比 上 年增 长 13.5% 。 一 般 公共 预 算 收 入 142.44 亿 元 , 增 长 7.6%, 其 中 税 收 收 入 89.01 亿 元 , 增 长 5.0% 。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272.02 亿 元, 增长 0.4% 。 全市财政支出中涉及民生的支出 197.01 亿元, 占一般公共预 算 支 出 比 重达 72.4%。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1623.27 亿元, 比上年末 增 长 7.8%, 其 中 住 户存款余额 1193.58 亿元, 增长 11.4% 。 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 975.12 亿元, 增长 5.4% 。 其 中 , 短 期 贷 款 余 额 386.37 亿 元 , 下 降 1.9% ; 中 长 期 贷 款 余 额 538.23 亿 元 , 增 长 7.2%。 全年全市保险公司保费收入 41.37 亿元, 比上年增长 10.5% 。 其中, 财产保险 11.93 亿 元 , 人身 保险 29.44 亿 元 。 赔 款 支 出 与 给 付 额 13.91 亿 元 。 其 中 , 财 产 保 险 7.80 亿 元, 人身保险 6.11 亿元。 8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九、 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908 元, 比上年增长 8.2% 。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35150 元, 增长 7.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297 元, 增长 9.3%。 图6 2017 年 ~2021 年三门峡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比上年增长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8658 元, 比上年增长 11.1% 。 按常 住 地 分 , 城 镇 居 民 人均消费支出 23676 元, 增长 9.4%;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3416 元, 增长 13.4%。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50.23 万人。 其中, 参 保 在 职 职 工 36.93 万人, 参保离退休人员 13.30 万人。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36.84 万人。 其中, 参 保在职职工 24.14 万人, 参保退休人员 12.71 万人。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25.73 万人。 参 加工伤保险人数 24.92 万人。 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24.14 万人。 全年全市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0.45 亿元, 年末共保障城市低保人员 10054 人; 全年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1.55 亿元, 年末共保障农村低保人员 54718 人。 十、 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 3.55 万人 (不含全市技师学院在校生和河南科技大 学应用工程学院在校生), 中等职业学校 ( 不含技校 ) 在校学生 1.24 万人, 普通高中在校 学生 3.87 万人, 普通初中在校学生 7.73 万人, 小学在校学生 15.66 万人。 年末全市共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29 个, 其中国家级 1 个。 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 9 重 要 文 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心 7 个。 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07 家, 其中新增 1 家。 146 家企业通过国家级科技型 中小企业备案。 各类创新平台达到 595 个。 其中, 年内新增省级研发平台 13 个, 市级研 发平台 98 个。 全年完成技术合同登记 137 笔, 技术合同交易额 3.76 亿元, 较上年增长 254%。 全年全市授权专利 1805 件, 比上年增长 49.2% 。 年末有效发明专利 456 件, 每万人 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 2.24 件。 全年商标申请 2900 件, 全年商标注册 2289 件, 累计商标 有效注册量达到 10923 件, 比上年增长 24.0%。 年末共有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82 个,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6 个。 全年强制检 定计量器具 48633 台件, 制定地方标准 21 项, 新建计量标准 22 项。 年末共有新一代天 气 雷 达 站 1 个 , 国家级自 动 气 象 站 4 个 , 多 要 素 区 域 站 107 个 。 地震观测站 7 个, 地震观测站网 1 个 ,宏观测报点 74 个。 十一、 文化旅游、 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6 个, 文化馆 7 个, 公共图书馆 7 个, 博物馆 7 个。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 处,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64 处,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90 处。 入选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 个, 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44 个, 入选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 133 个。 年末共有市级广播电视台 1 座 ,县级广播电视台 5 座。 广播综合人 口覆盖率 100%, 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100%。 全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 3293.1 万人次, 旅游总收入 285.2 亿元。 年末共有 A 级 旅游景区 20 家 ,其中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 15 家。 星级酒店 17 个, 旅行社 30 家。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 1904 个。 其中, 医院 68 个, 乡镇卫生院 73 个, 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 64 个, 村卫生室 1346 个, 妇幼保健院 (所、 站) 6 个,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 个, 卫生监督机构 7 个。 卫生机构床位 16929 张。 其中, 医院 13473 张 , 乡镇卫生院 2586 张。 卫生技术人员 18256 人。 其中, 执业 (助理) 医师 7125 人, 注册护士 8060 人。 按机构 分,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 12637 人, 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85 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防 疫站 )卫生技术人员 216 人, 妇幼保健院 (所、 站) 机构卫生技术人员 661 人。 全年总诊 疗人次 1277.32 万人次, 总出院人数 36.56 万人。 年末全市各单项体育协会 18 个,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俱乐部 14 个, 各级各类社会体 育指导员达 6240 人。 全年新建室外智慧化健身房 1 个, 累计共建成社会足球场地 48 块。 全年参加省级正式比赛获金牌 13 枚, 银牌 19 枚, 铜牌 19 枚, 有 18 名运动员在省 10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要 文 件 队集训。 全年共注册运动员 214 人, 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8 人。 十二、 资源、 环境和应急管理 年末全市已发现矿种 66 种。 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 46 种, 已开发利用矿种 35 种。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 4.3% ,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 能耗下降 5.98%。 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 266 天。 PM10 平均浓度 71 微克/立方米, PM2.5 平均浓 度 42 微克/立方米。 地表水水质状况 “良好”, 市区集中式地表和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均为 “优”。 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 100% 。 全市 15 个监测断面中, 水 质类别符合 Ⅰ-Ⅱ 类断面 11 个, Ⅲ 类断面 4 个。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 3 个。 其中,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 个, 省级自然保护区 1 个。 全年全市完成造林面 积 34.12 万 亩 。 其 中 , 人工 造 林 19.83 万 亩 , 飞 播 造 林 10.29 万亩, 封山育林 4 万亩。 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 24.8 万亩, 林业育苗 0.26 万亩。 全年完 成义务植树 762 万株。 全 年 市 区 建 成 区 面 积 为 61.2 平 方 公 里 , 人 口 49.27 万 , 建 成 区 绿 化 覆 盖 面 积 2741.41 公顷, 绿化覆盖率达到了 44.79% 。 建成区绿地面积 2454.87 公顷, 绿地率达到 了 40.11 %。 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 802.4 公顷,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 16.28 平方米。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52 起, 死亡 47 人, 同比减少 4 起、 1 人, 分别下降 7.1% 和 2.1% 。 其中, 工矿商贸共发生伤亡事故 5 起, 死亡 7 人; 生产经营性 道路交通事故 47 起, 死亡 40 人。 注: 1. 本公报 2021 年数据为初步统计结果。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 存在总计与分 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 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 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 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 2018 年修订的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第一产业是 指农、 林、 牧、 渔业 (不含农、 林、 牧、 渔专 业 及 辅 助 性 活 动 ); 第 二 产 业 是 指 采 矿 业 (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 (不含金属制品、 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 热 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 是指除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以外的其他行业 (剔除国际组织)。 11 重 要 文 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4.年末全市建成区含湖滨区、 开发区、 商务中心区、 陕州区、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 本公报中就业和社会保障、 对外经济贸易、 交通邮电、 旅游、 财政、 金融、 保险、 教育、 科技、 质量技术监督、 气象、 文化、 卫生、 体育、 社会福利、 环境保护、 植树造 林、 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资料由市直相关部门提供。 12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三政 〔2022〕 7 号 各县 (市、 区) 人民政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 经研究, 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范付中: 市委副书记, 市政府市长、 党组书记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 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万战伟: 市委常委,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党组副书记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综合协调经济调节和运行、 发展改革、 财税、 工业发展、 信 息化、 生态环境、 应急管理、 国有资产监管、 工农关系、 通讯、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机 关事务、 政务公开、 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审计方面工作, 联系人大、 政协、 工会和部属、 省属企业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 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统计局、 市 税务局、 国家统计局三门峡调查队、 三门峡无线电管理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接待 办公室、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金渠集团、 市投资集团、 市国有 资产运营管理公司、 市铁路建设运营公司、 三门峡供电公司、 移 动 公司 三门峡分 公司、 联通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电信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中国铁塔三门峡市分公司、 中石化三 门峡石油分公司、 中石油三门峡分公司。 吴海燕: 市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 负责教育、 商务和对外开放、 政务服务、 邮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 市教育局、 市商务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市邮政管理 局、 三门峡崤云信息服务公司、 邮政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卫祥玉: 市政府副市长 1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文件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 城市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 人防、 商务中 心区建设、 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门峡海关、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市城市建设集团。 庆志英: 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 负责科技、 民族宗教、 民政、 人力 资源和社 会 保 障 、 文 化 广 电 、 旅 游 、 卫 生 健 康 、 体育、 医疗保障、 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联系对台、 地方史志、 群团组织、 精神文明建 设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 市科学技术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体育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残 疾人联合会、 三门峡广播电视台、 市文化旅游交通发展集团。 高永瑞: 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 负责林业、 烟草、 水务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 市林业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水务投资集团。 李红念: 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 负责公安、 司法、 退役军人事务、 信访等方面工作, 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应急管理 工作, 联系军分区、 法院、 检察院、 国家安全局。 分管和联系单位: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信访局、 市消防救 援支队。 孙淑芳: 市政府副市长、 党组成员 负责交通运输、 农村、 农业、 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气 象局、 市黄河河务局、 市供销合作社。 刘会林: 市政府党组成员、 二级巡视员 协助市长分管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和联系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 三门峡银保监分局、 工 行 三 门 峡 分 行 、 农 行 三 门峡 分 行 、 中 行 三 门 峡 分 行 、 建 行 三 门 峡 分 行 、 农 发 行 三 门 峡分行、 市农信办、 邮储银行三门峡市分行、 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 洛阳银行三门峡 1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文件 分行 、 广 发 银 行 三 门 峡 分 行 、 人 保 财 险 三 门 峡 分 公 司 、 人 寿 保 险 三 门 峡 分 公 司 及 其 它 保险机构。 郭忠义: 市政府秘书长、 党组成员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驻外机构、 天鹅城酒店管理集团。 杨跃民: 市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万战伟同志工作。 分工 中 未 列 明 的 处 级 、 副 处 级 机 构 及 事 业 单 位 , 按 相 应 隶 属 关 系 分 别 由 相 应 领 导 分管。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15 日 15 人 事 任 免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姚旭东等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三政任 〔2022〕 6 号 各县 (市、 区) 人民政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 决定: 任命姚旭东为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试用期为一年 ); 任命荆治国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免去其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流与 合作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陈夔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试用期为一年)。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2 月 17 日 1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市、区)文件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湖滨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三湖政办 〔2021〕 4 号 各乡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 《湖滨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区政府第 51 次常务会议 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3 日 湖滨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 深入开展 “减证便民” 行动,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 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 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 〔2021〕 2 号)、 公室 关 于 做 好 全 面 推 行 证 明 事 项 告 知 承 诺 制 工 作 的 通 知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 (三 政 办 明 电 〔 2021〕 2 号 ) 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 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 高效便民、 协同推进、 风险 可控的基本原则,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 “堵点” “痛点”, 深入推进 “放管服” 改 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 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 全面推行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努力打造市场化、 法治 17 县(市、区)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化、 国际化营商环境,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 工作目标 在全区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以下统称行政 机关) 办理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 项 (以 下 简 称 行 政事 项 )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逐步形成标准公开、 规则公平、 预期明 确、 各负其责、 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 办事 难、 多头跑、 来回跑等问题,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 工作任务 (一) 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本方案所称证明, 是指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 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 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 他 机 构 出 具 、 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是指公民、 法 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 行政机关以书面形 式 (含 电 子 文 本 , 下同) 将证明义务、 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书面 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 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各乡 (街道)、 各部门在确定实行告知承诺 制 的证 明 事 项 时 , 要 按 照 最 大 限 度 利 民 便民原则, 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 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特别是在户籍管理、 市场主体准营、 资格考试、 社 会保险、 社会救助、 健康体检、 法律服务等方面抓紧推行、 尽快落实。 直接涉及国家安 全、 国家秘密、 公共安全、 金融业审慎监管、 生态环境保护, 直接关系人身健康、 生命 财产安全, 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 纠错成本较高、 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 告知承诺制。 要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并适时调整。 各乡 (街道)、 各部门要于 2021 年 6 月底前编制本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报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要进行研 究论证和修改完善报经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 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 对实行 告 知 承 诺 制 的证 明 事 项 , 申 请 人可 自 主 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 应当提交法律法 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 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 诺等情形的, 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依法可以代为承诺的, 代为承 诺人应当获得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18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市、区)文件 (三) 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 区司法局要统一工作标准, 指导各乡 (街道)、 各 部门按照全面准确、 权责清晰、 通俗易懂的要求, 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修改 完善办事指南, 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相关要求要可量化、 易操作, 不含模糊表述 或者设兜底条款, 并通过相关服务场所、 网站和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 平 台 等 渠 道公布 , 方便申请人查阅、 索取或者下载。 要结合 “放管服” 改革和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 的要 求, 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 统一添加告知承诺制功能模块, 明确相关数据标准, 协同 推进线上线下办理。 (四) 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各乡 (街道)、 各部门要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 法, 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 明确核查时间、 标准、 方式以 及是否免予核查。 对免予核查的事项, 行政机关要综合 运 用 “双 随 机 、 一公开 ” 监 管 、 重点监管、 “互联网 + 监管”、 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 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 承 诺不 实 的 , 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 责令限期整改、 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 并纳入信 用记录; 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各乡 (街道)、 各部门要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 开放工作,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 务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互联网 + 监管” 系统等实现数据资源跨地区、 跨部门、 跨层级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 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 要 优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在线核查, 比对相关数据, 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核验。 确 需进行现场核查的, 要依托 “互联网 + 监管” 系统和应用程序等, 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 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 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 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 加强业务 协同, 避免烦企扰民。 相关数据尚未实现网络共享、 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 可以请 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核查, 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要及时履行协助义务, 不得推诿或者 拒绝; 确有原因不能提供协助的, 要书面告知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 (五) 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各乡 (街道)、 各部门要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加强告 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 分类开展精准监管, 根据虚假承诺造 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 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区发改委要牵 头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 归集、 推送工作机制, 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 全面纳入信用记录, 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加强信用信息互 联互通和共享;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 异议处理机制, 引导失信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形 19 县(市、区)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成社会信用建设良性循环。 (六) 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各乡 (街道)、 各部门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梳理工作环 节风险点, 制定防控措施, 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要加强行政指导, 强化告知和指导 义务。 建立承诺退出机制, 在行政事项办结前, 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 可以撤回承诺申 请, 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 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 证明事项, 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 在不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的前提下, 通过相关服务场所、 网站和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 承诺书, 公布投诉举报方式, 接受社会监督。 具备条件的部门可以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 警系统, 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 对申请人进行全覆盖、 标准化、 公益性的信用综合 评估, 加强事前风险防控。 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 事中事后 核 查 难 度 较 大 的 事 项 , 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 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四、 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 (街道)、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 本部门全面推行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 抓好组织实施。 各乡 (街道)、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 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第一责任人, 要及时了解情况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确保工作有方案、 部署有进度、 推进有举措、 结果有考核。 建立区司法局牵头,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信息公开、 发展改革、 公安、 财政、 税务、 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 指导协调、 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二) 加强培训宣传。 要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题学习培训、 座谈研讨, 加 强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 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知识列入行政 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不断提高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办理水 平 。 通 过 报 刊 、 广 播 、 电视、 互联网等渠道, 全方位宣传解读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 主要 做法、 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 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提高公众知晓 度和社会影响力,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 加强督促检查。 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 承 诺 制 工 作 推 进 情 况 纳 入 法 治 政府 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 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 对工作 中表现突出、 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人员, 按照国家和省、 市、 区有关规定 予以表彰和奖励。 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 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要依纪依法 问责。 要适时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进行评估, 及时研究解 决 出 现 的 新 情 况 、 20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市、区)文件 新问题,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 (街道)、 各部门要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 加快推进 “放 管服” 改革, 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全面推 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指导协调,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适时进 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 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附件: 1.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样式) 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参考样式) 21 县(市、区)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2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市、区)文件 附件 2 23 县(市、区)文件 24 县(市、区)文件 25 县(市、区)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三陕政 〔2022〕 1 号 各乡 (镇) 人民政府,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 《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 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法政办 〔2021〕 7 号) 的要求, 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 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 政 〔2007〕 33 号) 等 30 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 《陕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陕 县 校 车 管 理 与 服 务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陕政办 〔2013〕 66 号) 等 4 件规范性文件决定修改。 三、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防范预警制度暂行 规定等五项办法的通知》 (陕政办 〔2006〕 4 号) 等 5 件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凡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 3 个月内, 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按 程序印发, 逾期自动失效。 凡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不再作为行政管理 的依据。 附件: 1.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0 件) 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 件) 3.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5 件)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2 日 2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市、区)文件 附件 1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0 件)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1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 理办法的通知 陕政 〔2007〕 33 号 2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 知 陕政 〔2008〕 55 号 3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实施联合审 批的通知 陕政 〔2009〕 18 号 4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工作 的意见 陕政 〔2009〕 30 号 5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陕政 (2009) 53 号 6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 的通知 陕政 (2009) 68 号 7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廉租住房租 (售) 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政办 (2009) 62 号 8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地名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政 〔2010〕 32 号 9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陕政 〔2010〕 54 号 10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加强孤儿救助工作实 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 〔2012〕 15 号 11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 理办法的通知 陕政 〔2012〕 35 号 12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办法 的通知 陕政办 〔2013〕 22 号 13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租金 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 〔2013〕 53 号 14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陕政 〔2013〕 28 号 27 县(市、区)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8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15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 质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政办 〔2014〕 4 号 16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陕政办 〔2014〕 21 号 17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 目奖励办法的通知 陕政办 〔2014〕 25 号 18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陕政 〔2015〕 13 号 19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 施意见 陕政 〔2015〕 20 号 20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科技局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 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2015〕 34 号 21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州区碧水工程行动 计划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三陕政文 〔2016〕 18 号 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州区城市棚户区改 造货币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陕政 〔2016〕 22 号 23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 理结果的决定 三陕政 〔2018〕 3 号 24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 区企业上市奖补办法的通知 三陕政办 〔2018〕 27 号 25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 区建立健全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陕政办 〔2019〕 7 号 26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 期的通告 27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 理结果的决定 三陕政 〔2020〕 2 号 28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三陕政 〔2020〕 13 号 29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理国有建设用地 上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 三陕政办 〔2020〕 14 号 30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市、区)文件 附件 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 件) 序号 1 2 规范性文件名称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校车管理与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 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字号 陕政办 〔2013〕 66 号 三陕政办 〔2018〕 9 号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 3 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三陕政办 〔2019〕 19 号 的通知 4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州区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通知 三陕政 〔2019〕 9 号 29 县(市、区)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3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5 件) 序号 1 2 3 4 规范性文件名称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防范预警制度暂行规定等五项办法的通知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县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 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 的通知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赃物罚没物资处理程序的通知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建立陕县 大众创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陕政办 〔2006〕 4 号 陕政办 〔2010〕 15 号 陕政 〔2011〕 38 号 陕政办 〔2015〕 35 号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陕州 5 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30 三陕政办 〔2019〕 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