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pdf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一览-2018- 二、培养相关制度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上财研[2010]18 号 (2010 年 6 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学位条例》 (1980)、《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教 研办[1998]1 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制订本总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 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从事创造性学术活动能力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富有学术竞争精神的高层次 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思想政治上,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 优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恪守科学道德,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和诚 挚合作的工作作风,有为科学事业奋斗和献身的精神。 2、业务上,要求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 能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高度综 合和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并能取得创造性的成果。要求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使用该语种 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修业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或 4 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 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 6 年。允许成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在完成所要求的学分、相应的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和院(系、所)领导同意,提前 进入论文答辩和提前毕业。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原则上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颁布的《授予博士、 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一级学科下不设二级 学科的,专业设置对应于一级学科;结合本学科研究现状和长远发展规划,还可以确定若干明 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调整学科、专 业结构,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可以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5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一览-2018- 但要注意发挥《学科、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设置和划分的指导作用, 《学科、专业目录》中 相应一级学科下的学科、专业可作为自主设置学科、专业时的参考。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 和趋势,拓宽学科领域和内涵,突出本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并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 前沿性。同一专业内所设置的研究方向数量不宜过多,并力求相对稳定;所设研究方向应全面 体现该专业科研前沿状况,应在总体上对本二级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有一定范围的覆盖面,既 不宜过窄,又要避免重复。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还应注意新研究方向的开拓。鼓励设置一些 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特别是促进交叉学科、边缘学科 和新兴学科的建立与发展。 所设的每个研究方向均应有较强的师资配备,并有丰富的研究成果。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是体现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重要标志,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是体现 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也是学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已有的特色和优势的具体体现。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应结合博士研究生所需要的知识结构以及提高其创新和独立科研 能力的需要设置,原则上应按二级学科设置。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 适用对象及教学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不仅要与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分清层次,体现进一步拓宽 和加深专业基础的要求,而且还应注意与硕士阶段学位课程之间的区分和衔接。 2、课程类型和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必修环节。 其中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和其他必修环节为非学位课。 学位公共课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全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 理论和外国语课程。 学位基础课(四年制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中必须有此类型课程)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 坚实宽广基础理论的重要基本课程,应按一级学科设置,一般设置三门课程。学位基础课的教 学,应有课外阅读和作业布置及考核。 专业必修课是指为博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所必须修读的课程。一般应按二级学科的要求开设,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业务基础需要的 基础理论课程;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和文献选读课程;三是适应学 科交叉的跨学科的课程。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拓宽博士研究生的知识面,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拓宽和加深各研究方向 必要的知识,体现学科发展前沿和跨学科的课程。每个专业应开出足够数量的选修课。选修课 可以按一级学科设置,博士研究生也可以跨学科选修。 其他必修环节是为了扩宽博士研究生的视野,促进博士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 6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一览-2018- 展,各学科的培养方案应根据本学科的情况,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实践和学术活动,包 括听取的学术报告(讲座)的次数及考查要求和方式。至少应在校内外学术会议上或学术活动 中作过三次学术报告(讲座) ,或按学科进行的研究生讨论班。 第二外国语是否作为选修或必修,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情况作出决定。 3、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四年制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满不少于 30 学分的课程和其他必修环节最低学分数要求,其中学位公共课 6 个学分,学位基础课 9 个学 分左右,专业必修课 10 个学分左右,专业选修课 4 个学分左右,其他必修环节(学术报告等实 践活动)至少 1 个学分。 三年制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期间应修满不少于 20 学分的课程和其他必修环节最低学分数 要求,其中学位公共课 6 个学分,专业必修课 10 个学分左右,专业选修课 4 个学分左右,其他 必修环节(学术报告等实践活动)至少 1 个学分。 三年制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课程学习和考试一般应在入学后 1 年内结束,四年制博士研究生的 所有课程学习和考试一般应在入学后的 2 年内结束。 五、培养方式和考核方法 1、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导师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培养工作 的需要,组成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首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其成员一般为本学科和相关学科 专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实现知识结构互补,导师小组成员中 至少应包括一名非本学科的教师。 2、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内,在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 方案的要求,结合课题研究方向与博士研究生的个人特点,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并报院(系、 所)和研究生院备案。个人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科研工作、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学位论 文以及实践环节等项目的要求和进度做出具体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因特殊 原因需要修改者,须经导师和院(系、所)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3、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可采用教师讲授、学生自学、课堂讨论、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 提倡教师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学方式。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既要使博士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 方法和技能。 4、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以后,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始之前,各院(系、所)应指定 3-5 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其进行一次综合考试。考核小组负责 命题和评定成绩。博士研究生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小组,但不担任负责人。 综合考试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 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科研作风、学习和工作态度等。 7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一览-2018- 综合考试一般应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四年制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试一般应安排在第五学期 进行,考核小组应在考试前一个月向考生宣布考试范围、方法及时间。 六、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博士研究生不仅要具有 独立地从事科学研究创造性工作的能力,而且还要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 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为此,提倡和鼓励在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各种科研基 金,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和项目。设立专项资助基 金,引导和鼓励博士研究生写出优秀学位论文。要通过实际科研工作的磨练,切实提高博士研 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科在培养方案中应明确本学科博士研究生须具备的科研能 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并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参加的科研活动、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应取 得的研究成果等作出明确规定。 七、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通过综合考试后即可进入论文写作准备阶段。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工 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 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博士研究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博士研究生 (包括预取得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 2 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 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学位论文研究题目,论文选题要注意科 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应立足学科前沿,选择对学科发展或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理论价值 和现实意义的课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作论文开题报告。培养方案应对本学科博士学位论文 选题和开题的基本要求及进行开题报告的方式、组织预答辩和预答辩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四 年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及开题报告至迟须在第四学期末完成,三年制博士研究生的学 位论文开题及开题报告至迟须在第二学期末完成。 2、各学科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根据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要求,在培养方案中对本学 科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基本标准作出规定,并对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提出具体的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 八、本总则是全校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性文件,各院(系、所)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 要求,制订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九、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本方案由校长批准后,于 2011 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