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pdf
教研〔2018〕1 号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 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顶端,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 的主要途径,是国家人才竞争的重要支柱,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 心要素。研究生导师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国 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与重任。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 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 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制定本 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为实现“两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德才 兼备、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总体要求。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 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 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 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 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3.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 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 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 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4.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 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 —2— 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 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 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 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 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5.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 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熟悉国家招生政策,胜任考 试招生工作。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 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 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三、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6.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 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 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 想而奋斗的信念,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7.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 积极参与制定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实践与科研活动,强 化学术指导;定期与研究生沟通交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 深入开展研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 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 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 —3— 8.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 和专业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研究生提出 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 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 创新创业能力。 9.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 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为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 量;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 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培养研究生的国际 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成为世界 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10.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 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 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 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 保护意识。 11.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根据不同学科、类别的研究生培养 要求,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 究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积极 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 机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 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4— 12.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 强校规校纪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了解 学生成长环境和过程,在关心帮助研究生的过程中做好教育和引导 工作。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 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鼓 励,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 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 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四、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 13.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研究 生导师评价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将人才培养中心 任务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 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评价;研 究生培养单位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和学科特色,制订研究生导师立 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坚持学术委员会评价、 教学督导评价、研究生评价和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公 平、公正、公开的考核体系。 14.明确表彰奖励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 树人评价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 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 和教育功能。强化示范引领,对于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给予表彰与奖励,推广复制优秀导师、优秀团队 的成功经验。 —5— 15.落实督导检查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 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教学督导范畴,加强督导检 查。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 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 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五、强化组织保障 16.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 优化管理,强化服务,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切实保 障各项投入,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强化督导检查, 确保政策落实;突出制度建设,形成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长效 机制。 17.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强化落实,确保实效;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导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 交流、研讨,提升导师学术研究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尊重和保 障导师自主性,维护和规范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 环节中的权利;保障导师待遇,加强导师培训,支持导师参加学术 交流活动和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现学术休假制度;改善导师治学 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实验设施等条件;积极听取导师意见, 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提升导师工作满意度。 18.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协同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 的良好氛围,动员各界力量关心导师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导师立德 树人先进典型,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协同参 与,促进导师立德树人工作机制的常态化科学化。 —6— 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相 关的实施细则。 教 育 部 2018 年 1 月 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综改司、人事司、 高教司、督导局、教师司、思政司、社科司、科技司、学生 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8 年 1 月 18 日印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