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评奖通知.pdf
日社科奖字〔2021〕1 号 关于组织开展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办法》和《日照市第十 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现就 组织开展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我市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 项。参照往年做法,本次评选工作拟设置一等奖 8 项、二等奖 16 项、三等奖 29 项、学科贡献奖 25 项。其中,专著(含译著) 类奖金标准为:一等奖 3000 元,二等奖 2000 元,三等奖 1000 — 1 — 元;论文类奖金标准为:一等奖 2000 元,二等奖 1000 元,三等 奖 600 元。本次评奖本着“高标准、严要求、重质量”的原则, 由评委会根据社科成果报送情况,适当压减或增加各奖项数额。 具体结果以评委会最终审定公布为准。 二、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应为 2020 年 1 月至 12 月期间正式发表 或出版的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译著或论文。申报评奖成果必须 符合《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 有关规定要求。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 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与申报材料报送 本次成果申报分网上申报与材料报送两个环节。 1.网上申报。申报者需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 4)。 2.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成功后,显示申报件在受理环节的, 申报人应在成果申报期限内准备纸质版材料并报送至指定申报 地点。申报人需提报《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以及参 评成果,如单位统一上报,需一并报送《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 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统计表》。其中,《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评审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 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 文类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类需提交一份原件和 两份匿名原件。评审表与参评成果的匿名是指将材料中所有能透 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 — 2 — 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用文件袋装好报送。 成果申报起止时间:5 月 8 日至 6 月 11 日。 申报地点:各区县申报者可到所在区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申 报;各高校申报者由所在单位集中申报;市直机关和市区范围内 的申报者可直接到市社科联办公室申报。 申报者可申请加入社科 QQ 群浏览本通知并下载评审表与 统计表。 市社科联办公室地址:东港区烟台路 29 号市级机关办公大 楼东区 1 号楼 0201 室; 办公电话:0633—7985195; 联 系 人:郑 澍、王世国; 社科 QQ 群号:164445509; 邮 箱:rzskl@rz.shandong.cn。 附件:1.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3.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统计表 4.“山东政务服务网”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流程 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 3 — 附件 1 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办法》,特制定本次评 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评奖对象和范围 1.凡我市个人或集体在经过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 正式报刊(全国统一刊号)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理论文章、调查报告、科普读物、志 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所有参评文章不得少于 2500 字。 2.参评成果的时限以评奖通知为准。 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所有成果 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 3.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论文需同时上报中文译文,著 作需提交中文摘要;翻译论著需同时上报外文原件;以音像制品 形式申报的成果需提供与成果一致的文字脚本。 4.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性申报。著作类成果出版时限以 第一版时间为准。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若再版时间在评奖时限 之内,可以参评;参加过评奖的,再版后新增内容超过原著三分 — 4 — 之一的,方可参评。 5.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 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以另申报一项成果。 6.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必须经合 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 7.集体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第一主编)调离我市,其 他作者尚在市内,如果能确定该项成果是第一作者(第一主编) 在我市工作期间完成的,可以参评。但要出具第一作者(第一主 编)同意其他作者申报评奖的证明。获奖证书按版权页署名。 个人作者在我市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如作者已调离我市, 不再参加评奖。已调入我市的作者,在外市期间完成的符合参评 要求的成果可以参评。 8.多人合作的系列丛书,如果涉及学科较多,出版时间不 一,由丛书主编及编委会出具同意证明,单册可以申报参评。在 评奖时限内已出齐的丛书,如果整体参评,单册不再参评;如果 单册已经参评,整体则不再参评。单册参评以单册作者(主编) 为主参评,丛书参评以丛书主编为主参评。 9.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在未完整出齐情况下, 不受理单册申报。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10.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 申报;不同书号的系列丛书,如果丛书有共同主编而分册作者不 同,既可以丛书名义申报,也可以单册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 — 5 — 11.多位作者(主编)的成果,第一作者(主编)去世,可 以由第二作者(主编)在征得其他作者(主编)同意后申报评奖。 申报评奖及获奖证书以版权页为准署名。 12.只有一位作者(主编)的成果,作者(主编)去世,可 由其直系亲属代理申报评奖,申报评奖及其获奖证书以版权页为 准署名。 13.文章以正文标题下首次出现的作者署名为准;著作以版 权页署名为准;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 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其申报 权归“作者”或“主编”。 14.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参加评奖。 15.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中宣部“五个一”工程 奖,省精品工程奖,刘勰文艺评论奖,教育部优秀成果奖,国家 和省科技成果奖),不得再申报评奖。 16.公文、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不得参与申报评奖。 17.如果论文集参评,其中的论文不得单独申报参评。 18.版权页姓名和时限若印刷模糊、不规范,不予受理;若 有涂改或更换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及获奖资格,当事人 两年之内不得参加评奖。 19.第一作者不得重复申报或多渠道申报评奖,否则取消其 参评资格和获奖资格。 二、评奖条件和标准 — 6 — 参评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有良好的学风与 文风。 1.应用研究 在研究解决我国、我省和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中重要问题上有创见;对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机关、企事 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和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参考价 值;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 或经济效益。 2.基础研究 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创新,填补本学科某个空白, 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前进;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 独到的科学见解。 3.科普读物 在宣传普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 战略思想,宣传普及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 科学方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较强的 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4.翻译论著 符合版权规定的译作,体现原著原意,对研究我国、我省、 — 7 — 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有重 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5.古籍整理 翻译、注疏准确,能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史料史实考证上 有新发现,或纠正了前人的某些讹脱。 6.志书、工具书 观点正确、资料详实可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 能正确解决或反映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对科研、教学和实际 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评选步骤和方法 整个评选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作者申报 1.参评人员由作者本人向所在单位或区县委宣传部或直接 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报成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申 报成果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 公章。 2.参评者均应按照规定的评奖范围和条件,填写《日照市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提交成果材料一式三份(按 评奖通知要求提报)。 第二步:成果初评 由单位和各区县宣传部集中报送的成果,各单位、各区县要严 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送成果合乎要求。 — 8 — 市社科联组织社科专家及工作人员根据评奖范围、标准和申 报要求,按照市评委会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推 荐意见,连同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一并提报市评委会办公 室。 第三步:成果终评 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最终评定工作由市评委会统一 组织进行。 市评委会各学科组对申报的成果进行综合审议评选,评出 二、三等奖和学科贡献奖成果,并向市评委会大会推荐一等奖和 奖项的侯选成果,最后由评委会大会综合平衡二、三等奖,评定 一等奖。评选工作在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协商后,一律采用无记 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数超过到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三分之 二)的方为通过。 四、评委组成与职责 1.第十八次评委会承担本次评奖工作。 2.评委分初评委和终评委两个层次,初评委根据评奖范围、 标准和申报要求进行初步筛选,评出候选成果上报终评委。终评 委进行最终评定工作。 3.初评和终评委由市评委会领导小组和市社科联根据本次参 评成果在各学科的分布情况以及评选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在 15—20 人。 4.市评委会委员除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市社科联主席、 — 9 — 副主席因评奖组织工作需要外,实行轮换、回避原则。凡本人或 直系亲属有成果参评的委员,不参加评选会议;丛书或课题参评, 丛书分册作者、课题组成员为评委会委员的,均不参加评选会议。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市社科联主席、副主席参加评选会议, 个人或直系亲属有成果参评的,实行学科组回避。 5.参加评选会议的同一单位的评委,不得在一个学科组中。 市评委会成员除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市社科联主席、副主席 因评奖工作需要可连续参加评选会议外,其他连续参加了两次评 选的评委,应间隔 1—2 次后再参加会议。 6.参加评选会议的全体评委,必须严格遵守评审工作守则, 公道、正派、守纪;如需对成果进行咨询,未经评委会同意,个 人不得与参评者联系;坚决杜绝徇私情、拉选票、泄密等不良风 气。违反者由市评委会取消其评委资格。 五、成果奖励与管理 1.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向获奖 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著作类获奖成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颁发证书,署名顺序 按版权页排列,均不以其他说明为准。文章类获奖成果以正文标 题下首次出现的署名为准颁发证书。 3.在正式颁奖之前,如获奖者对本人获奖情况有重大异议, 且未能与市评委会办公室的审核答复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向市评 委会提出撤奖书面申请。经市评委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作弃 — 10 — 奖处理。 4.如发现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 大问题者,在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后,即取消该项成果获奖 资格。如已颁发证书与奖金,须全部追回。该作者其他成果两年 之内不得参评。 5.集体成果获奖,证书、奖金授予集体;多人合作成果获 奖,证书发主要作者,奖金由作者协商合理分配。 6.向获奖者颁发的证书可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确定教 学和科研岗位的重要依据。 7.获奖成果在评奖工作会议结束之后即予以公布。自公布 之日起一周内,如有异议,市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并由市评委会领 导小组研究做出处理意见。 8.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办公室。本细则的具体实 施由市社科联负责,解释权属于市评委会。 — 11 — 附件 2 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题目 第一作者姓名 ( 学科)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第二作者 姓 名 工作 单位 第三作者 姓 名 工作 单位 第四作者 姓 名 工作 单位 第五作者 姓 名 工作 单位 集体作者 申报渠道 (推荐) 年 月 日报 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制 — 12 — 参评成果内容摘要(作者填写) — 13 — 参评成果及有关情况(作者填写) 题 目 发表时间 年 月 (出版社出版) 年 期 (杂志刊用) 报刊评价、引用转载、采纳应用、获奖等情况: 说 明 1、所填写项目的复印件需与填写顺序一致并装订报送。 2、装订件封页注明“参评成果及有关情况”字样。 — 14 — 主要相关成果及获奖情况(作者填写) 本 人 承 诺 我保证以上所报材料完全属实,我承诺遵守《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作者签名: 年 作 者 通讯地址 月 邮箱地址 日 联系方式(手机) — 15 — 作者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成果初评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职务: 初评单位盖章 年 — 16 — 月 日 学科组评定意见及等级 组 长签字: 副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意见 主 任签字: 副主任签字: 评委会盖章: 年 说 月 日 1、每项参评成果需填写、报送该表一式三份。 2、作者姓名以成果版权页为准填写。 明 3、填写文字应准确、属实。 — 17 — 附件 3 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统计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其他 联系方式 序号 成果名称 第一作者 出处 作者 (手机) 单位联络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 18 — 备注 附件 4 “山东政务服务网”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 申 报 流 程 一、用户注册与登录 用户打开山东政务服务网(日照市)站点: http://rzzwfw.sd.gov.cn/rz/public/index,建议采用谷歌、火狐和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 点击右上方“登录”。 如果用户已经注册过,根据实际情况,输入用户名、密码, 即可直接登录;若没有注册过,属于初次使用,需要注册。 (一)用户注册 点击注册账号,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注册。 (二)用户登录 用户点击“登录”,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 后,完成登录。 二、事项申报 (一)定位申报事项 1.切换申报区划。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可通过点击,网厅 首页“站点切换”,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日照市”。 2.定位申报事项。可在首页右上角查询输入框中,输入社 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也可以通过首页—>办事服务—>事项名 称,输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或者通过首页—>办事服务 —>左侧栏按部门分类,选定日照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事项申报 在完成事项定位后,可通过点击“办事指南”,查看该项有 关的详细信息;点击“申报”可实现在线申报。 (1)阅读须知。在图中勾选后,点击“下一步”。 (2)办理人信息填写 (3)填写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统计表 (4)申报材料选择 在“全选”前打“√”,随后请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地点提交 纸质材料。 (5)结果领取方式 选择“自取”。 (6)申请成功 三、事项办理进度查看 用户在日照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线上申报办理完成后,可 通过“办件跟踪”或通过“用户中心”中“我的办件”查看所申 请事项的办件进度。 1.办件跟踪 点击政务服务网首页“办件跟踪”,输入所申报事项的申办 流水号和查询密码。 2.用户中心 点击政务服务网首页“用户中心”,选择“我的办件”,点 击“各市”查看所申请事项的办件进度。 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