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2023级学费标准8000元).pdf
东 华 理 工 大 学 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按需招生,定向就业培养的原则,东华理工大学 同意接受 的委托, 为其培养 2023 级 业(领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 ,学制为 专 年。三方须守信如 下协议: 一、考生 (身份证号: )参加了 2023 年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经过初试与复试,其成绩符合录取标准,被我校录取为定向 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本人愿意接受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二、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的规定,凡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每学 年按时缴纳学费,学费按 8000 元/生·学年标准收取。 2、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在读研期间不转户口、医疗、人事档案等关系,不享受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定向生的一切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 三、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在读研期间必须遵守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各项 规章制度。因违纪受到处分或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则不能毕业和授予学位。 无论何原因中途退学,由定向就业单位安置学生去向,所交纳的学费不再退回。 四、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东华理工大学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 籍档案发至定向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定向生应按规定时间回原单位报到。 五、有关定向就业单位与定向生双方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培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定向就业单位: 研究生 代表: 代表: 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