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政字〔2018 〕73号 关于微山县县域乡村建设(暨美丽乡村)规划的批复.pdf
微政字〔2018〕73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县域乡村建设(暨美丽乡村) 规划的批复 县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微山县县域乡村建设(暨美丽乡村)规划的 请示》 (微规呈〔2018〕18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微山县县域乡村建设(暨美丽乡村)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 。 二、《规划》是各乡镇(街道)编制村庄规划的依据。你局 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规 划》,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 -1- 肃性。 三、你局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 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 12 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