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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政字45号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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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DR-2019-0010001 邹政字〔2019〕45 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 求,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防范金融风险, 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 以下意见。 一、做大做强现代金融产业 (一)加快完善金融业态。加大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 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招引力度,年内实现新引进金融机构不少于 2 家。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组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3 亿元的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全融资担保资本补充及风险补 偿和担保费奖补机制;积极对上争取,推动设立总规模 1 亿元的 股权质押融资增信基金,为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提供融资 增信。建立启动规模 3000 万元的应急转贷基金,提高市场化运 作水平,帮扶企业化解短期资金困难。强化政策引导,对新设立 支行级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 100 万元开办费奖励,对租赁 营业场所的,由受益财政参照市场价格对前一年租赁费给予 50% 补贴;对新设立的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证券期货机构(含由 营业部升级为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给予适当开办费奖励。 (二)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扶持培育。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银行 机构深入推进法人治理体系改革,提高“三会一层”履职能力, 健全风险内控机制,持续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引导地方法人银行 坚持服务区域发展的市场定位,积极向园区、镇、村和社区延伸 机构和服务,在管理模式、产品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开展创新,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积极 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 等民间金融组织规范化发展,提升民间资金融通功能,不断增强 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 二、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一)推进金融服务与重点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以新旧动能 转换重大项目、“510”骨干企业为重点,深化与济宁市级银行 战略合作,开展政金企常态化对接合作;综合运用金融、财政、 产业组合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科 技创新、技术改造升级和并购重组的中长期金融供给。健全银行 业金融机构考核机制,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维护 金融安全稳定、抽贷压贷等情况,通过考核奖惩、调整政府性资 金存放等一系列措施,引导银行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增强对 地方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建立健全企业金融顾问制度,从全市银 行业金融机构中选聘业务骨干担任金融顾问,指导重点企业用足 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金融产品。 (二)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形式载体。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 供资金支持。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 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重点支持民营 和小微企业融资。落实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政策,加强台账 管理,灵活运用“先贷后借”或“先借后贷”模式,重点支持民 营和小微企业。建立重点企业纾困名单,将产品有市场、发展前 景好,但有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企业纳入纾困名单,通过协调银行 续贷,召开金融供需现场办公会,为企业“量身订做”金融产品, 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救助并积极推荐争取纳入省纾困名单。深入推 广“银税互动”“人才贷”“无还本续贷”“政银保”业务,探 索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企业 融资服务质效。 三、持续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一)完善后备资源库建设。着眼提升企业改制质量,及时 将优质改制企业纳入后备资源库。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 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工作思路,突出“四新”、科 技型等行业领域,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挂牌)意愿强 烈、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良好发 展前景的企业入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健全企业培育服务机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改制上 市(挂牌)所处的不同阶段,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加大财 政奖补力度,对完成规范改制重新登记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 业,市财政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区域股 权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 8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对 在境外和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按照签订辅导协议、上市备案、 受理申请三个阶段,分别给予 30 万元、70 万元、100 万元的奖 励。积极做好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培训宣讲工作,聘请专 家为拟上市(挂牌)企业提供上市(挂牌)咨询、辅导、募投项 目设计等服务。2019 年,力争全市 20 家企业在“新三板”、齐 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 (三)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企业利用 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补政策,鼓励“新三板”及齐鲁股权 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通过股权交易实现直接融资;用足用活投资基 金激励政策,积极引导市场化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来我市投资, 支持社会资本在我市发起设立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引导企 业发行绿色债券、双创债券等创新品种,大力支持企业运用“民 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创新产品,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 券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四、严守地方金融风险底线 (一)强化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加强企业金融风险专项排查 和监测预警,及时优化调整“一企一策”化解方案,通过使用应 急转贷基金、协调银行到期续贷、调整授信品种和期限、扩大直 接融资等多种方式,优化企业资产配置效率和债务结构,降低企 业流动性风险,及时消除企业金融风险和潜在隐患。支持地方法 人银行机构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综合利用催收、核销、债权 转让、资产重组以及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快处置存量不良 资产,严控增量风险,提升银行资产质量,降低银行经营风险。 (二)严格民间金融市场治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实施 金融机构业务持牌经营,依法取缔和惩处无牌照、超范围经营行 为。强化部门配合,加强对企业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业务活动 的监管,坚决清理查处非法金融业务。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宣传 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 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行动,有序化解非法集资存量风险, 遏制增量风险。持续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促进行业自 律规范和有序发展。 (三)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快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建设,推 进各领域信用信息互联共享,通过采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 企业名单等方式,加大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联合惩处力度, 全方位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 为,坚持摸排、打击、挽损多管齐下,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 业和个人采取警示约谈、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依法打击等方 式进行联合惩戒,切实增大“金融老赖”失信成本,营造良好金 融生态环境。 本办法由邹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邹城市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1 年。 附件:1.邹城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任务分解表 2.2019 年政银企对接推进计划表 3.2019 年全市企业挂牌上市任务分解表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6 月 21 日 附件 1 邹城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任务分解表 序 号 工作任务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会同有关部门、镇街、金融机构开展多元化、分行业、分层次、 分区域的政银企对接合作,2019 年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 40 次,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2019 年 10 月前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发改局 工信局 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 各金融机构 2 建立健全企业金融顾问制度,重点服务我市 300 余家规模以上企 业、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金融顾问的专业优势和 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金融产品,有 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9 年 全年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银监办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工信局 财政局 银监办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银监办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3 每半年度对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从“信贷数 据”“风险处置”“日常工作”三个方面实行三百分制考核,引导银行 优化信贷结构,提升对地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4 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综合利用催收、 核销、债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不良资产证券化和债转股等方式, 加快处置存量不良资产,提升银行资产质量,降低银行经营风险 每半年度 后 30 日内 长期 序 号 5 工作任务 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开展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督促 银行机构进一步落实好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重点清理以贷转 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 嫁成本等不规范行为和各类违规融资通道业务 完成 时限 2019 年 全年 6 深入推广“银税互动”“人才贷”“无还本续贷”“政银保”业 务,探索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 高企业融资服务质效 2019 年 全年 7 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救灾救助工作, 实现主要农作物种植保险全覆盖、全免费,提高“三农”保险保 障水平 2019 年 全年 8 建立启动规模 3000 万元的应急转贷基金,强化市场化运作水平, 帮扶企业化解短时期资金困难 2019 年 全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银监办 发改局 工信局 财政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 科技局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税务局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银监办 各金融机构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相关保险公司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工信局 财政局 银监办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序 号 工作任务 9 建立企业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重点风险企业的资产、 债务、经营情况进行调度分析,摸清风险底数、找准问题症结、 落实化解责任,全力做好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及时消除企业 金融风险和潜在隐患 10 深入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坚持摸排、打击、挽损多 管齐下,让逃废债行为无所遁形,切实增大“金融老赖”失信成 本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019 年 全年 属地镇街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工信局 银监办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相关企业 2019 年 全年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各镇街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各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 各镇街 发改局 工信局 教体局 科技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人社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局 交运局 商务局 卫健局 税务局 扶贫办 银监办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各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银监办 各金融机构 11 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鼓励各银行机构下沉网点和服务,健全 产品创新机制,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帮助小微企业、农户、 贫困人群等弱势群体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 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服务扩面增量提质 2019 年 全年 12 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鼓励金 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 资。落实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政策,加强台账管理,灵活运 用“先贷后借”或“先借后贷”模式,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 2019 年 全年 序 号 工作任务 完成 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3 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年内新增 38 家企业完成 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2019 年 全年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工信局 各镇街 发改局 商务局 14 持续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年内新增 20 家企业在“新三板”、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 2019 年 全年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工信局 各镇街 发改局 商务局 15 开展企业改制上市调研活动,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帮扶 措施,加速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进程 2019 年 全年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工信局 各镇街 发改局 商务局 金融行业发展 服务中心 工信局 组织部 各镇街 发改局 商务局 财政局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各镇街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银监办 人民银行 16 17 与知名院校合作,举办 1 期全市企业改制上市专题培训班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等民间金融组织规范 化发展 2019 年 上半年 2019 年 全年 序 号 工作任务 18 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等金融犯罪活动,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行动,有序化解非 法集资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持续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 工作,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和有序发展 19 加快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组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3 亿 元的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全融资担保资本补充及风险补偿和 担保费奖补机制 完成 时限 2019 年 全年 2019 年 全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各镇街 人民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局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资局 城市资产经营公司 正方公司 宏河集团 附件 2 2019 年政金企对接推进计划表 序 号 工作任务 1 组织召开全市政金企对接会议 2 组织召开工业板块政金企对接会 完成 时限 2019 年 上半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 中心 各镇街 商务局 科技局 银监办 财政局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工信局 3 组织召开农业板块政金企对接会 农业农村局 4 组织召开服务业板块政金企对接会 发改局 各镇街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银监办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5 组织各镇街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 16 场次 2019 年 10 月前 各镇街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银监办 人民银行 各金融机构 6 组织各银行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 20 场次 2019 年 10 月前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 银监办 人民银行 附件 3 2019 年全市企业挂牌上市任务分解表 序号 镇街 任务目标(家) 1 峄山镇 1 2 看庄镇 1 3 香城镇 1 4 张庄镇 1 5 城前镇 1 6 田黄镇 1 7 大束镇 1 8 中心店镇 2 9 北宿镇 3 10 唐村镇 2 11 太平镇 3 12 郭里镇 1 13 石墙镇 1 14 钢山街道 2 15 千泉街道 2 16 凫山街道 2 合计 25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中央、省、济宁市驻邹各单位。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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